水土保持设施 水土招标采购公告(2024)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四川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相关规定,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18日在成都市高新区召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清和片区,府城大道西段南侧,石羊场路西侧,昆阳路北侧新增清和公服二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
参加验收的有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监测单位、水保方案编制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的代表,会议成立了验收组。验收组认为“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清和片区,府城大道西段南侧,石羊场路西侧,昆阳路北侧新增清和公服二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验收组一致同意“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清和片区,府城大道西段南侧,石羊场路西侧,昆阳路北侧新增清和公服二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期20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18日~2024年2月21日
验收单位: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富剑
联系电话:13683448785
建设单位: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四川河川科技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
备注:
附件1:01、验收鉴定书.doc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土保持设施 水土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