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林地经营权招标采购公告(天津市武清区南蔡村镇人民政府2024)
武清区南蔡村镇约200亩林地经营权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南蔡村镇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天津市武清区南蔡村镇人民政府
类型
联系地址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承包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是
项目名称
武清区南蔡村镇约200亩林地经营权
资产权益
挂牌价格
1000.000元/亩/年
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一、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监督承包方合理利用、保护承包土地,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土地和其他林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承包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2、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需按照发包方提供的种植方案进行山楂种植经营,不得改变种植品种,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果品处置权和果品收益权; 2、维持土地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山楂种植经营; 3、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土地,不得随意弃耕抛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4、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支农惠农政策补贴和服务; 5、承包的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承包方应服从,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青苗及设施,可参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津政规〔2022〕3号)的标准获得相应补偿; 6、土地承包到期时,该土地如继续对外发包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承包优先权; 7、合同到期后或提前终止的,树木资产归天津新家园投资有限公司所有,承包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三、违约责任 1、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2、承包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改变种植品种、转包土地、在地上物上设置抵押或质押等他项权利的、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的、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发生上述任意一种情形的,发包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地上设施及苗木等均归发包方所有,取消前五年免承包费政策,承包方需按照 成交金额 元/亩/年*(实际承包年限减去已支付承包费年限)补足解除合同前的土地承包费差额(上限为成交金额乘以10年),且按照每亩4000斤产量*3年*市场价*面积一次性支付损失给发包方; 3、承包方在土地承包合同到期前解约的,视为承包方放弃前五年免承包费政策,承包方应按照 成交金额 元/亩/年*实际承包年限支付土地承包费(上限为成交金额乘以10年)差额,且按照每亩4000斤产量*3年*市场价*面积一次性支付损失给发包方; 4、承包方未及时支付承包费,每逾期一日须按应付而未付的承包费总额的千分之五向发包方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180天,发包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取消前五年免承包费政策,承包方需按照 (成交金额)元/亩/年*(实际承包年限-已支付承包费年限)补足解除合同前的土地承包费(上限为成交金额乘以10年)差额,且按照每亩4000斤产量*3年*市场价*面积一次性支付损失给发包方; 5、承包的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承包方应按 成交金额 元/亩/年*实际承包年限支付土地承包费(上限为成交金额乘以10年)。 四、其他事宜: 1、承包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承包方应当赔偿对发包方造成的损失; 2、承包方自行解决灌溉用水、用电等相关问题,因此产生的水电等相关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3、承包方确保合法合规经营,否则视为承包方违约,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4、 承包方应当具备单独经营使用承包地块的相应条件,若向第三方分包、转包,必须征得发包方同意; 5、禁止在该地块上从事非法挖沙、私搭乱建等违法活动,否则视为承包方违约,应当向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6、发包方不负责提供灌溉、排水等设施,只以土地现状发包,如受旱、涝、洪水、虫灾等自然因素及不可抗力原因等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发包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意向承包方承诺,挂牌信息公告期间已经全面完成现场实地踏勘工作,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经充分了解地块的自然状况及权益情况,自愿接受标的地块的全部现状及瑕疵,认可资产说明及交易条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交后不得以标的地块瑕疵为由提起任何抗辩,承包方自成交之日起15日内与发包方完成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该地块承包权,同时,交易保证金作为赔偿金归发包方所有; 8、承包方必须按照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及相关收费管理办法的要求支付相关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转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缴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9、意向承包方需提前向发包方了解“山楂种植基地租地协议 ”和“种植方案”约定的相关事项,报名成功视为已充分了解并认可相关内容; 10、自签约之日起前五年免收承包费,后十年的承包费按照成交价计算。按年度支付承包费,自第六年(2029年)起,每年3月1日前承包方将当年承包费一次性支付给发包方,直至合同期满; 11、以上内容如有未尽事宜,以最终合同约定为准。
受让方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合作社。
转出用途
山楂种植
是否缴纳保证金
是
缴纳形式
电汇
交易保证金(元)
500000.00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
阶梯价
100
挂牌期
5
价款划入账号
120501635500000013671096
账户名称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林地经营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