饰面板招标采购公告(2024)
新环表[2024]10号关于《新乡市臻美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30000立方米饰面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新乡市臻美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由新乡市译洋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环评工程师张清(资格证书编号:20220503541000000039)编制的《新乡市臻美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30000立方米饰面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新乡县政府网站公示期满,根据《报告表》结论,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我局批准《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建设。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在河南省新乡市新乡县七里营镇李台村东390米处,建设新乡市臻美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30000立方米饰面板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年加工30000立方米饰面板。
二、你公司应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及项目建设情况,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及环保投资概算,确保各项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物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二)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热压、热熔、粘合工序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通入1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设施治理,尾气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甲醛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甲醛排放速率不高于0.26kg/h(15m排气筒)、排放浓度不高于25mg/m3的限值要求,同时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绩效A级甲醛有组织排放浓度不高于5m3的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不高于10kg/h(15m排气筒)、排放浓度不高于120mg/m3的限值要求,同时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绩效A级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不高于50m3的限值要求。天然气燃烧产生的SO2、NOx、颗粒物通过设置6套低氮燃烧器治理,尾气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SO2、NOx排放分别满足《河南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燃气锅炉颗粒物排放浓度5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10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30mg/m3的限值要求。磨边、磨面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通过设置集气罩,负压抽风收集,经1套脉冲袋式除尘器装置治理后,尾气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颗粒物排放速不高于3.5kg/h(15m排气筒)、排放浓度不高于120mg/m3的限值要求,同时满足《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其他涉气工业企业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不高于10mg/m3的限值要求。
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及A级绩效要求全过程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甲醛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甲醛厂界浓度不高于0.2mg/m3的限值要求;厂界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不高于4.0mg/m3的要求,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其他行业厂界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不高于2.0mg/m3的要求;厂界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厂界浓度不高于1.0mg/m3的限值要求,同时满足《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不高于0.5mg/m3的限值要求。
2、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至新乡县综合污水处理厂进一步治理,纳管水质满足新乡县综合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
3、噪声:设备运行噪声采取厂房密闭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噪声值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按照环评提出的措施妥善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固废,一般固废临时贮存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处理。
四、污染物排放总量: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0058t/a、NH3-N0.0003t/a、颗粒物0.1723t/a、VOCs0.1091t/a、SO20.0113、NOx0.0340。
五、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安装用电量监控系统、视频监控设施等,并按要求与环保部门监控平台联网。
六、项目建成后,按照生态环境部《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管理类别规定,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领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并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将验收信息上传至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检查。
七、本批复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八、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的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
经办人:
新乡市生态环境局新乡县分局
2024年3月18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饰面板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