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招标采购公告(2024)
仪征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4年度第1103批实施方案
苏政挂K〔2024〕3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仪征市城乡建设用地
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4年度
第1103批实施方案的批复
仪征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仪征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4年度第1103批实施方案的请示》(仪政请〔2024〕10号)收悉。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调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关审批事项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1〕705号)相关规定,由扬州市人民政府落实和承接省级委托用地审批权。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仪征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4年度第1103批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项目区涉及月塘镇、马集镇、陈集镇、刘集镇、大仪镇、新城镇。建新区总规模21.4636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规模19.2446公顷(农用地19.1985公顷,其中含耕地14.5453公顷)。本次实施方案使用2018年度、2019年度挂钩复垦项目形成的新增指标:农用地19.2449公顷(含耕地18.9493公顷)。
二、同意将位于新城镇东升村21.4636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
三、你市要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和安置措施,妥善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四、要严格按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关要求,加强建新用地管理,确保建新用地符合供地政策和节约集约用地要求。
五、请组织相关部门在实施方案批准后7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及时做好备案。
2024年3月19日
抄送: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南京局、仪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2024年3月19日印发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