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权招标采购公告(庐山文旅控股集团2024)
[庐山市]庐山市牯岭镇1处房屋租赁权拍卖(第二次)
项目编号:
JY24JX04011368
项目名称:
庐山市牯岭镇1处房屋租赁权拍卖(第二次)
标的名称:
庐山市牯岭镇1处房屋租赁权拍卖(第二次),挂牌价405,000.00元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首日:2024年03月20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年04月02日
延期处理方式: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受让意愿人,则自然撤牌。
项目简介:
庐山市牯岭镇芦林路 22、23、24号(原芦林缘酒馆及太及别墅),租赁年限:10年,面积(约):880 ㎡,起租价:40.5万元/年,竞租保证金:10万元,经营项目:住宿业和餐饮业。(备注:1、租金按年支付,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以后每年的租金,以签订本合同月份为准,在每年度(从合同开始之时起计算满一年)结束之前的三个月,乙方应当足额支付下一年度的租金;2、芦林路 24 号有一家职工住房不在出租范围内;3、需符合九江庐山风景区庐山国际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4、水电费由承租方自行缴纳,如增容扩量,由承租人承担相关费用。) 特别说明:经营范围按文旅控集团规定的范围,财产保险费以实际缴纳为准,保单留存在出租方;标的中标之日起7日内交付标的,本次拍卖标的物的交付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机构和委托方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拍卖成交后,所交付标的物的实际面积,均不增减成交价款,以上两标的均严禁出店(占道)经营、严禁增加经营项目;如果违反相关规定,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不退回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竟租人必须充分知晓这一情况,自愿参加竞租并承担相应的竞租风险。 自行缴纳,如增容扩量,由承租人承担相关费用。)
重要信息披露:
1、竞拍成功后,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日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买受人须按本场网络竞拍活动《网络竞拍须知》的约定按期付清拍卖佣金,并在拍卖佣金付清后领取《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 2、竞拍成功后,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和拒付或拖延支付款项。否则,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拍卖人有权取消其买受人的资格并按《拍卖法》第 39 条规定将拍卖标的再行竞拍,原买受人应支付第一次拍卖中其本人和委托人应当支付的拍卖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额部分由原买受人补足。 3、拍卖标的移交。拍卖标的由委托人负责保管和移交。买受人按期付清应付款项(成交款、拍卖佣金、履约保证金)后,按下列约定办理拍卖标的移交手续: 4、买受人5个工作日内付清约定款项后,凭《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及缴款凭证与委托人签定《房屋租赁合同》。 5、委托人在《房屋租赁合同》签定后在文件规定时间内将标的物现状移交给买受人。 6、买受人应及时接管标的,否则,视买受人自动弃权、自动放弃其所交款项(竞拍保证金),标的物由委托人另行处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受让人(买受人)自己承担。 7、网络竞价成交后,履约保证金以年租金总额的20%计算。 8、网络竞价成交后,买受人需在拍卖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 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缴、履约保证金缴纳至委托人指定的账户。 9、网络竞价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当日支付拍卖佣金,佣金为总租赁期限总成交款的0.5%。 10、网络竞价成交后,买受人须严格按照委托单位和相关部门的要求对标的进行管理,并签署《服务质量承诺书》。 11、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截止时间之后的到账以及未按网上交易系统提示向指定账户提交竞租保证金等情况,均可能被网上交易系统判定为无效竞租保证金,报名人将不能取得竞租资格,不能参与竞租。网上竞拍活动结束后,出账人凭身份证明和转账单据到市交易中心办理退还手续才能退付以上无效竞租保证金。 12、竞租人在交易时间前用报名时的注册用户名登陆网上交易系统参与报价,并应熟悉本次网络竞拍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如果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产生的后果由竞租人自行负责 13、买受人付清约定的款项后,交易中心凭委托人出具的退款函才会按保证金退付流程2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回买受人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成交结果公示(公示3个工作日)期满后,交易中心按保证金退付流程2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回未竞得人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 14、网络竞价成交后,买受人凭《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与委托方签定《租赁合同》。 15、资产交割后,由委托方和买受人当场签字确认移交后涉及拍卖资产安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安全责任由买受人完全承担。 、买受人应及时接管标的,否则,视买受人自动弃权、自动放弃其所交款项(竞拍保证金),标的物由委托人另行处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受让人(买受人)自己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企业和有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征信记录。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主体(责任人)的,不得参与本次竞租活动。
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
特别说明:经营范围按文旅控集团规定的范围,财产保险费以实际缴纳为准,保单留存在出租方;标的中标之日起7日内交付标的,本次拍卖标的物的交付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机构和委托方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拍卖成交后,所交付标的物的实际面积,均不增减成交价款,以上两标的均严禁出店(占道)经营、严禁增加经营项目;如果违反相关规定,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不退回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竞租人必须充分知晓这一情况,自愿参加竞租并承担相应的竞租风险。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1、标的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至 2024年4月2日。 2、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3、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4年 4月2日17时止。 4、报名地点:未注册的竞买人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先购买 CA 锁(CA锁购买地址:九江市滨江路 917 号老民政局大楼 8 楼(九江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咨询电话:0792-8159907),再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如需要在我公司指导下办理报名者,请与我公司联系;如在报名注册等程序中遇到技术故障请联系国泰新点)。报名成功后,请在报名时限内,凭进保证金到账截图与我公司联系,递交报名材料,个人竞买须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竞买须提供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委托代理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同时按拍卖公告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银行转账至保证金账户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到账时间会晚于报名截止时间。为避免保证金逾期到账,造成失去参与交易的资格。友情提示:建议至少在离报名截止时间前 1-3 个工作日转账并和银行确认到账时间。注意:竞买保证金须在报名截止前到账,否则失去交易资格)。 5、拍卖方式:本次竞拍采取网络竞价拍卖方式进行。 6、报价自 2024 年4月3日上午10时00分开始。自由竞价时间 15 分钟,延时周期 120 秒(即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 120 秒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时120秒,直至无人竞价为止),加价幅度2000元/次。
联系方式:
标的联系人:18970201505(黄先生) 江西智晟拍卖有限公司:13576209055(朱女士) 国泰新点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服务热线)
网络竞拍公告(缘酒馆.pdf
拍卖会资料(缘酒馆).pdf
庐山市姑岭镇1处房屋租赁权网络竞拍公告受委托,我公司将第二次公开招租下列标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详情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项目编号:JY24JX04011368二、招租标的及起拍价:标的:庐山市枯岭镇芦林路22、23、24号(原芦林缘酒馆及太极别墅),租赁年限:10年,面积(约):880m,起租价:40.5万元/年,竞租保证金:10万元,经营项目:住宿业和餐饮业。(备注:1、租金按年支付,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以后每年的租金,以签订本合同月份为准,在每年度(从合同开始之时起计算满一年)结束之前的三个月,乙方应当足额支付下一年度的租金;2、芦林路24号有一家职工住房不在出租范围内;3、需符合九江庐山风景区庐山国际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4、水电费由承租方自行缴纳,如增容扩量,由承租人承担相关费用。)特别说明:经营范围按文旅控集团规定的范围,财产保险费以实际缴纳为准,保单留存在出租方;标的中标之日起7日内交付标的,本次拍卖标的物的交付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机构和委托方不承担瑕疯担保责任。拍卖成交后,所交付标的物的实际面积,均不增减成交价款,以上两标的均严禁出店(占道)经营、严禁增加经营项目;如果违反相关规定,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不退回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竟租人必须充分知晓这一情况,自愿参加竞租并承担相应的竞个工作日内到江西智晟拍卖有限公司签订《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委托代理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0、网络竞价成交后,买受人需在拍卖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缴至委托人指定的账户,并签定《租赁合同》,交易中心凭委托人出具的退款函才会按保证金退付流程2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回买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成交结果公示(公示3个工作日)期满后,交易中心按保证金退付流程2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回未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十、联系方式:标的联系人:18970201505(黄先生)江西智晟拍卖有限公司:13576209055(朱女士)国泰新点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服务热线)江西智晟拍卖有限公司2024年3月20日租风险。三、标的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4月2日。四、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五、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4月2日17时止。六、报名地点:未注册的竞买人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先购买CA锁(CA锁购买地址:九江市滨江路917号老民政局大楼8楼(九江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咨询电话:0792-8159907),再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如需要在我公司指导下办理报名者,请与我公司联系;如在报名注册等程序中遇到技术故障请联系国泰新点)。报名成功后,请在报名时限内,凭进保证金到账截图与我公司联系,递交报名材料,个人竞买须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竞买须提供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委托代理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同时按拍卖公告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银行转账至保证金账户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到账时间会晚于报名截止时间。为避免保证金逾期到账,造成失去参与交易的资格。友情提示:建议至少在离报名截止时间前1-3个工作日转账并和银行确认到账时间。注意:竞买保证金须在报名截止前到账,否则失去交易资格)。七、拍卖方式:本次竞拍采取网络竞价拍卖方式进行。八、报价自2024年4月3日上午10时00分开始。自由竞价时间15分钟,延时周期120秒(即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120秒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时120秒,直至无人竞价为止),加价幅度2000元/次。九、报名须知:(一)竞买人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企业和有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2、具有良好的征信记录。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主体(责任人)的,不得参与本次竞买活动。(二)报名操作及注意事项1、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先激活CA锁,填写注册基本信息,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直接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该网上交易系统要求电脑配置达到以下标准:操作系统:windows7以上;IE浏览器:版本IE9以上;辅助软件:建议使用office2010。2、竞买人须按网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自行到银行或通过网银将竞买保证金从报名人本人的同名银行账户转账支付至开户名为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保证金账户(开户银行:自行勾选;银行账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交易中心对入账到非“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的资金不负任何责任。3、竞买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后,需重新登录网上系统查询保证金缴纳状态,并点击“同步银行入账数据”,显示“入账成功”后方为报名成功。4、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截止时间之后的到账以及未按网上交易系统提示向指定账户提交竞买保证金等情况,均可能被网上交易系统判定为无效竞买保证金,报名人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不能参与竞买。5、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的竞买保证金退还手续,需要出账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和相关转账证据至交易中心现场办理;报名人同名银行账户出账后逾期到账的,网上交易系统会自动办理退付。以上无效竞买保证金只能在拍卖标的交易结束后才能办理退付。6、请竞买人自行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本场拍卖会拍卖资料。7、竞买人在网络竞价时间前用报名时的注册用户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参与报价,并应熟悉本次网络竞价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如果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8、网络竞价成交后,买受人需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年租金总额的20%计算。9、网络竞价成交后,买受人须持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在拍卖成交日后5江西智晟拍卖有限公司拍卖会资料拍卖标的:庐山市牡岭镇1处房屋租赁权拍卖(第二次)项目编号:JY24JX04011368网络竞价时间:2024年4月3日10:00联系电话:13576209055(朱)网络竞价规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国家有关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价高者得”的原则我公司拟定本次拍卖规则一、竞租人必须认真阅读本竞价规则和竞租须知并对自己的竞租行为负责。凡报名参加本场网络竞拍活动的竞租者,皆视为其对本规则和竞租须知已予认可,皆视为自愿接受本规则和竞租须知及本场竞拍资料所提要求的约束。二、拍卖是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一切活动具有法律效力。三、竞租人须按《网络竞拍公告》的要求完成网上报名、交纳竞租保证金、同步银行入账数据(特别提示:保证金不能冲抵应付款项。银行转账至保证金账户过程中可能发生到账时间会晚于报名截止时间。为避免保证金逾期到账,造成失去参与交易的资格。建议竞租人至少在距报名截止时间前1-3个工作日转账并和银行确认到账时间)。四、特别提示:委托人和拍卖人对竞拍标的所涉实物不承担瑕疯担保责任。竞拍标的及所涉实物以委托人移交给买受人时的状态为准标的移交时的状态如与展示现状有出入,也以移交时的状态为准;如与实际有出入且不论出入大小,均不增减成交价款。竞租人在参与竞租前必须到标的实物现场查看标的实物,对竞拍标的作详细了解,务必对竞拍标的有明确认识方可参加竞租。竞租人一旦出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本场网络竞拍活动的所有规定、约定及竞拍标的情况、接受竞拍标的(包括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拍后无悔。五、本次竞拍采取网络竞价拍卖方式进行。六、竞拍成功后,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日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买受人须按本场网络竞拍活动《网络竞拍须知》的约定按期付清拍卖佣金,并在拍卖佣金付清后领取《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七、竞拍成功后,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和拒付或拖延支付款项。否则,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拍卖人有权取消其买受人的资格并按《拍卖法》第39条规定将拍卖标的再行竞拍,原买受人应支付第一次拍卖中其本人和委托人应当支付的拍卖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额部分由原买受人补足。八、拍卖标的移交。拍卖标的由委托人负责保管和移交。买受人按期付清应付款项(成交款、拍卖佣金、履约保证金)后,按下列约定办理拍卖标的移交手续:1、买受人5个工作日内付清约定款项后,凭《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及缴款凭证与委托人签定《房屋租赁合同》。2、委托人在《房屋租赁合同》签定后在文件规定时间内将标的物现状移交给买受人。3、买受人应及时接管标的,否则,视买受人自动弃权、自动放弃其所交款项(竞拍保证金),标的物由委托人另行处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受让人(买受人)自己承担。九、本《网络竞拍规则》及《网络竞拍须知》如有未尽事宜,按《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十、本《网络竞拍规则》及《网络竞拍须知》由江西智晟拍卖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我公司对本项目的实际状况、瑕疯等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予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江西省产权易所会员单江西恒自秀有限公司江2024年3月20日口010180949网络竞价须知为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的有关规定,我公司针对此次拍卖会拟定如下网络总价须知:一、招租标的及起拍价:标的:庐山市牧岭镇芦林路22、23、24号(原芦林缘酒馆及太及别墅),租赁年限:10年,面积(约):880m,起租价:40.5万元/年,竞租保证金:10万元,经营项目:住宿业和餐饮业。(备注:1、租金按年支付,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以后每年的租金,以签订本合同月份为准,在每年度(从合同开始之时起计算满一年)结束之前的三个月,乙方应当足额支付下一年度的租金;2、芦林路24号有一家职工住房不在出租范围内;3、需符合九江庐山风景区庐山国际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4、水电费由承租方自行缴纳,如增容扩量,由承租人承担相关费用。)特别说明:经营范围按文旅控集团规定的范围,财产保险费以实际缴纳为准,保单留存在出租方;标的中标之日起7日内交付标的,本次拍卖标的物的交付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机构和委托方不承担瑕疯担保责任。拍卖成交后,所交付标的物的实际面积,均不增减成交价款,以上两标的均严禁出店(占道)经营、严禁增加经营项目;如果违反相关规定,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不退回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竞租人必须充分知晓这一情况,自愿参加竞租并承担相应的竞租风险。二、凡参加我公司拍卖活动的竞租人必须仔细阅读并遵循本公司相关规定,且对其本人在拍卖活动中的行为负完全责任。三、竞租人条件(一)竞租人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企业和有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2、具有良好的征信记录。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主体(责任人)的,不得参与本次竞租活动。(二)未注册的竞租人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先购买CA锁(CA锁购买地址:九江市滨江路917号老民政局大楼8楼(九江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咨询电话:0792-8159907),再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如需要在我公司指导下办理报名者,请与我公司联系;如在报名注册等程序中遇到技术故障请联系国泰新点)。报名成功后,请在报名时限内,凭进保证金到账截图与我公司联系,递交报名材料,个人竞租须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竞租须提供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委托代理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同时按拍卖公告要求交纳竞租保证金(银行转账至保证金账户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到账时间会晚于报名截止时间。为避免保证金逾期到账,造成失去参与交易的资格。友情提示:建议至少在离报名截止时间前1-3个工作日转账并和银行确认到账时间。注意:竞租保证金须在报名截止前到账,否则失去交易资格)。四、竞租人必须到实地察看标的实物,对竞拍标的价值作出自己的判断,竞拍成功后,不论拍卖标的实际价值均不增减成交价款。若竞租人没到实地察看标的实物,并参与网络竞拍并出价,视同其已经对标的实物进行了实地查看并作了详细的了解。五、本次拍卖是按标的的现状进行,本公司不承担拍品权属及标的物现状中的瑕疵担保责任,所提供的有关该标的的资料文本仅为方便竞租人增加对标的了解,如有未尽事宜或与实际情况出现差异的皆以实际为准。竞租人有权了解拍品的一切现状(包括缺陷),并有权在展示期内自行审视其数量质量,竞租人一旦进入拍卖会场即表示对本次拍卖标的的现状表示认同(包括缺陷),并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六、网络竞价成交后,履约保证金以年租金总额的20%计算,不满3万元按3万元计算。七、网络竞价成交后,买受人需在拍卖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缴、履约保证金缴纳至委托人指定的账户:标的收款账户信息:开户行:中国银行庐山景区支行营业部名称:九江庐山风景区庐山国际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账号:199257759197。八、网络竞价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当日支付拍卖佣金,佣金为总租赁期限总成交款的0.5%,缴纳至以下账户:开户行:九江农村商业银行八里湖支行名称:江西智晟拍卖有限公司账户:117269251000059739九、网络竞价成交后,买受人须严格按照委托单位和相关部门的要求对标的进行管理,并签署《服务质量承诺书》。十、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截止时间之后的到账以及未按网上交易系统提示向指定账户提交竞租保证金等情况,均可能被网上交易系统判定为无效竞租保证金,报名人将不能取得竞租资格,不能参与竞租。网上竞拍活动结束后,出账人凭身份证明和转账单据到市交易中心办理退还手续才能退付以上无效竞租保证金。十一、竞租人在交易时间前用报名时的注册用户名登陆网上交易系统参与报价,并应熟悉本次网络竞拍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如果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产生的后果由竞租人自行负责十二、买受人付清约定的款项后,交易中心凭委托人出具的退款函才会按保证金退付流程2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回买受人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成交结果公示(公示3个工作日)期满后,交易中心按保证金退付流程2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回未竞得人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十三、网络竞价成交后,买受人凭《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与委托方签定《租赁合同》。十四、资产交割后,由委托方和买受人当场签字确认移交后涉及拍卖资产安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安全责任由买受人完全承担。十五、竞租人领取本次拍卖须知后,即表示已知晓本须知的真实内容并自愿遵守本须知。十六、本次拍卖程序的合法性由本公司负责,标的物交付由委托方负责。拍卖人对本次拍卖拥有最终解释权。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会员单位江西智晟拍卖有限公司2024年3月20日租赁合同(标的范本)合同编号:出租人(甲方):联系电话:承租人(乙方):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位于:庐山市岭镇的门点或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租赁财产及经营范围1、租赁物:面积约平方米,以实际面积为准(以下简称经营点)2、经营范围:如果遇到政府相关部门要求调整经营范围及经营项目,承租方应无条件接受,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第二条租赁期限_年月租赁期年,租赁期自年月_日起至日止。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第三条租金及交纳期限(小写:元)。1、年租金(大写):元)。2、支付方式:租金按年支付至甲方指定帐户(由庐山文旅控股集团委托庐山商业运营管理公司代收租金),在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付清当年租金。以后每年度的租金,以签订本合同的月份为准,在每年度(从合同开始之时起计算满一年)结束之前的三个月,乙方应当足额支付下一年度的租金。3、收款账户信息:开户行:中国银行庐山景区支行营业部名称:九江庐山风景区庐山国际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账号:1992577591974、乙方逾期没有付足租金的,每逾期一天,均应当按照欠付租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惩罚性违约金。逾期超过三个月的,甲方在收取违约金的同时,还有权解除合同。第四条综合履约保证金及交纳期限承租方向出租方交纳综合履约保证金(即履约、财物、服务质量、安全生产、综合治理、防疫防汛等方面的保证金,及装修保证金)万元,(综合保证金以年租金总额的20%计算,不满3万的以3万计算)承租方于本合同签订前一次性交清。合同到期承租方无违约行为且及时无损的交付了租赁物后,出租方不计利息退回给承租方。第五条租赁期间租赁物的维修保养1、签约之前,承租方可以对房屋进行安全认定,如存在安全隐患,乙方可以不签约,甲方退回乙方招投标全部费用。2、房屋符合安全标准,双方签订本合同。3、签约后租赁物存在安全隐患由承租方负责维修,并承担全部维修费用;如果租赁物存在安全隐患,承租方未维修到安全状态,承租方应停止营业,合同终止,出租方不退承租方租金及保证金。租赁物的日常维修由承租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4、承租方如需对租赁物进行改造装修,应承担全部费用。承租方保证装修改造方案必须经规划设计、执法、消防等部门批准并报出租方书面同意,提交有资质的认定机构的《房屋维修评估报告》后方可进行施工;承租方的装修施工完成后,经相关职能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承租方保证不改变商铺的原建筑物结构,不进行违章基建。承租方改造、装修、加建的部分,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在合同终止时,承租方应当无偿地移交给出租方。5、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对租赁物固定设施设备进行改变。如承租方对固定部分进行拆除或损坏,承租方必须在限期内恢复原样,同时出租方将视情扣除综合保证金。6、出租方根据上级或其他管理部门的要求,需要对于经营场所进行环境整治、维修、改造提升时(包括需要停止营业时),承租方必须无条件配合,出租方不给予承租方任何形式的补偿。第六条租赁期间租赁物的财产保险承租方在使用租赁物前,必须对租赁物购买财产保险,用于保障租赁物用电、用火等安全,保险费缴纳金额以保险公司核定的按年缴纳费用为准。该项费用缴纳至庐山国际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账户,购买后保险单存放在庐山国际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保管。保险金额每年不低于_元整。第七条其他约定事项(一)承租方经营的管理要求及相关约定事项1、服从公安、市场监管、执法、税务、卫生、消防、文化、应急管理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管理,依法纳税,按章办理各种证照,费用自理。2、执行庐山市政府、庐山管理局及其有关职能部门关于景区经营商户的规定,如不执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规定视为乙方违约。3、接受出租方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到出租方因防火、防雷、防汛等自然灾害,及政府接待活动、基础建设、应急及安全管理等特殊情况下达的关闭景点、封山等通知,不论在节假日、淡季、旺季,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接受。若因此影响承租方正常经营,由承租方承担一切损失,出租方不给予经济补偿、不承担任何责任。景区管理相关单位对景点游步道、景观建筑、安全护栏等基础设施进行维修、维护,应书面或口头告知承租方,承租方应无条件予以配合。若对承租方经营造成影响,出租方不承担经济补偿责任。4、承租方要强化从业人员管理,从业人员属非庐山籍居民的,必须到***门办理相关手续,费用自理,并向出租方登记备案。同时要强化从业人员的法制教育,积极配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严防打架斗毁、聚众闹事等违法案件的发生。如发生相关案件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所有责任和补偿。5、严格执行《租赁合同》的各项条款,严禁任何形式的室外经营行为。承租方在合同期间不得擅自将经营点转租给他人,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回经营点并终止合同,且不退还未履行完部分的租金,并扣除全额综合保证金。6、因重大政策调整、上级部门管理要求等需要撤销本经营点,出租方按日计租退还剩余承包租金及剩余综合保证金(每日租金按当年全年租金除以365天计算),不给予其他任何补偿。经营相关设备由承租方自行处理。7、承租方不得在经营点任何地方加装遮阳蓬、雨棚,墙面不得支撑雨棚等有碍观瞻的设施,室外不能撑太阳伞;可拆装的门(窗),等均应放置在经营场所内,不得放在户外,不得占用游客服务点空间;不得在经营场所外或游客休息区摆放桌椅、冰箱(柜)等设施。8、在景观建筑内经营的,应保证该景观建筑正常开放。擅自关闭景观建筑,导致游客不能正常游览的,发现一次扣罚综合保证金5000元,出现第二次类似情形由出租方终止本经营租赁合同,承租金及综合保证金不予退还。9、承租方不得在指定经营点外从事经营活动,只能在准许的室内范围内经营。经营点一律不允许出店、出窗、出墙经营,外墙不允许悬挂商品出售、展示,不得粘贴广告、贴画等。10、经营点内柜台由承租人自行解决,承租期满后柜台由承租人自行处理,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11、乙方工作人员应按照甲方的标准要求统一着装,规范经营。服装费用由乙方自理。12、乙方应确保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意识,做到优质服务。商品、服务应明码标价,并应按照景区标牌标识管理要求制作标识标牌。13、乙方聘用的工作人员应积极参加甲方或政府职能部门组织的培训。14、乙方应在明显、方便位置张贴庐山景区统一服务评价二维码,接受游客及社会各界监督。张贴服务承诺书,提高从业人员服务意识。15、乙方不得随意关门歇业,特殊情况应及时向甲方报备。16、乙方服务质量出现问题,由甲方利用乙方保证金对客人的投诉进行先行赔付,赔付后乙方应在三天由补齐。(二)承租方经营责任1、负责本责任区的卫生“门前五包”责任,负责经营点周边五米范围内的卫生保洁及垃圾箱(桶)清理。2、负责本责任区防火责任。不得在景区室内外用火(液化气)取暖、做饭及其他用火。防火期内必须无条件服从出租方管理,负责本责任区的防火宣传、监督、报告、扑救等职责,劝阻及防止游客在责任区吸烟等用火行为发生。经营点如发生火灾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3、负责本责任区的安全,维护好经营点秩序,积极做好游客的救助工作。4、承担保护本责任区的景物、景观和服务设施的义务。5、承担本责任区内各种险情及时发现、上报的责任。6、承租方有义务加强经营点值班,保护好自己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如出现问题由承租方自己负责。第八条违约责任1、因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承担全部承租年限总租金10%的违约金,并有权扣除综合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终止合同,同时扣除综合保证金。因承租方违约造成合同终止,一切责任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给予任何补偿,造成出租方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当另行赔偿。2、因承租方单方终止合同或承租方违约导致解除合同的,出租方不退还承包租金,并扣除全部综合保证金。在终止合同后五日内承租方需自行清空经营点内承租人自行添置的物品。逾期视为承租方放弃在租赁场所财产的所有权,出租方可以任意处置并进行清理,清理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3、因出租方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出租方应返还承租方已交纳但尚未履行部分的租金,并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因出租方违约,承租方还可以根据《民法典》规定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要求。4、除以上约定外,承租方发生如下违约情况的,出租方将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并且不返还承租方交纳的综合保证金和已交纳的租金:(1)、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或部分转租给他人的;(2)、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损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3)、利用租赁房屋从事非法经营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4)、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经营项目、经营范围;(5)、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停止营业或变相停业30日以上;(6)、未履行本合同“第六条其他约定事项”,经甲方提示仍未改正的。(7)、因承租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的。(8)、承租方违本合同约定的其它事项,未及时纠正的。5、如遇政策、国家征收、政府拆迁、自然灾害等原因需要乙方搬离的,双方的合同应当解除,乙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拒不搬离的,按照折算后的日租金的五倍向甲方承担惩罚性的违约责任。国家征收、政府拆迁补偿款中,对于乙方经营损失的补偿,搬迁费用的补偿,归乙方所有。乙方预交的租金中,未实际使用房屋期间的租金及保证金应当退还给乙方。6、本合同终止或到期时,乙方应于5日内将房屋内乙方所有的物品自行搬离;若逾期未搬离,视为乙方已经抛弃遗留物品,并且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年租金的五倍,按360日折算日租金,向甲方支付房屋占用费。同时,甲方有权在乙方不到场的情况下,将物品搬离,且不承担物品损毁、缺失等责任。第九条租赁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可享受优先承租权,续租须与甲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权利义务以重新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但乙方不得以享有优先承租权拒绝在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归还给甲方,而应当先行归还房屋,再按甲方的招租程序参加竞租。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出租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第十一条在签订本合同时,同时签订《经营岗位责任书》,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共同协调作出的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二条其它事项1、本合同未尽事宜,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2、本合同签订前的招投标所有书面文件、合同附件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合同标明联系方式,一方如有变更应当立即通知对方,否则,信件或电子邮件一经发出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伍份,出租方叁份、承租方壹份,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年月日服务质量承诺书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作为景区经营者,积极投身旅游名山建设是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进一步倡导诚实守信的良好风气,切实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特公开承诺如下: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经营,保证食品安全。二、合理定价,明码实价。清晰、明确、真实地表示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明折明扣,规范促销,不虚高标价,不额外加价,不发生低价招揽顾客、高价结算的欺诈行为。三、规范经营,公平交易。不哄抬物价、强买强卖、欺行霸市,不迫使消费者接受不平等或不合法的交易条件,不短斤少两,不以次冲好,不掺杂使假、不销售假冒伪劣、变质、过期以及“三无”商品。保证消费者购物无风险。服务人员在操作直接入口的食品时必须穿戴洁净工作服、戴口罩和手套、使用夹钳工具、对一切经营食品的工具、容器在使用前严格进行清洗消毒。做到生熟食分开,防尘设备齐备。不纠缠消费者强行向其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不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和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四、真实宣传,正确引导。对商品或服务的宣传做到客观真实,不隐满缺陷,不夸大功效,不作虚假、误导宣传,引导消费者理性选择。五、统一着装,文明待客,优质服务。提升服务意识,坚持文明服务、热情服务,从言行举止的细微之处做起,举止得体,谈吐文明,礼貌待客化解纠纷,及时公正。认真听取消费者意见和建议,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主动承担责任,公正解决消费争议,满足消费者合理要求。六、要做到经营场所“门前五包”、保持门前干净整洁、保持经营区域地面、门窗、桌面、柜面干净、窗台干净清洁、店内需制定开门和关门时间,不得随意关门歇业,特殊情况应及时向公司报备。七、服务质量保证金,服务质量保证金用于店铺投诉先行赔付。经营到期之后,垫付的赔付金需从商户的保证金中扣除。以上承诺自觉接受庐山文旅控股集团及各执法监管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广大消费者的监督。若不按承诺规定执行,除接受相关执法部门处罚外,并依法承担对消费者所造成的损失。店名:法去人:日期:联系电话: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屋租赁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