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租赁权招标采购公告(2024)



更 正 说 明

我公司在2024年3月21日《柳州晚报》刊登的《拍卖公告》中,将95号标的“柳长路6号之二场地及地面附着建筑物”的出租单位误写为“柳州市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实际出租单位应为“柳州市农业机械管理站”,现予更正。
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有资产租赁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