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建设用地招标采购公告(2024)
索引号:
014000060/2024-03174
文号:
苏政地F(2024)8号
发布机构: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生成日期:
2024-03-21
主题分类:
土地
组配分类:
建设用地审批
体裁分类:
批复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有限期:
长期
如东县2024年度第1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苏政地F〔2024〕8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如东县2024年度
第1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如东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申请办理如东县2024年度第1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请示》(东政示〔2024〕3号)收悉,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2﹞40号),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将位于河口镇花园头社区的0.8579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0.787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0.8579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0.8579公顷,征收土地0.8579公顷。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规供应,用于城镇建设,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
二、你县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要求,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和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
三、你县须落实补充耕地。要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督促建设单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义务
四、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并确保工程实施过程中生态管控措施严格落实到位。
2024年3月11日
抄送: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南京局、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如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3月13日印发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城镇建设用地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