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招标采购公告(2024)


关于共青城市苏家垱乡青山中心村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信息类别: 批准结果信息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3-12-20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3-17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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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共青城市苏家垱乡青山中心村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共青城市苏家垱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办理共青城市苏家垱乡青山中心村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苏府文〔2023〕17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了进一步完善乡村公共基础设施,促进城乡共同发展。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建设共青城市苏家垱乡青山中心村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代码:2310-360482-04-01-659567)。
项目单位为共青城市苏家垱乡人民政府。
二、项目拟建地址:共青城市苏家垱乡青山村昌九快速通道西侧。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建设活动广场、路网、给排水及消防管网、强弱电管网、绿化、亮化等配套设施。其中新建沥青道路3696㎡;绿化工程约1817㎡;人行道铺装1044㎡;活动广场面积为400㎡,雨水管网新建约743m,污水管网466m,给水及消防管网616m;路灯23盏;通信管道1200m,电力管道952m。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12个月。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379.87万元,资金来源为共青城市财政统筹解决。
六、招标内容:建设活动广场,路网,给排水及消防管网,强弱电管网,绿化、亮化等配套设施。
七、项目涉及用地,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批复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是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证号:用字第360482202300019号)。
八、请共青城市苏家垱乡人民政府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共青城市苏家垱乡人民政府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维稳批复、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一、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二、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特此批复。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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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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