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土地经营权招标采购公告(天津市宁河区岳龙镇屈家庄村村民委员会2024)



宁河区岳龙镇屈家庄村南洼8亩土地经营权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岳龙镇/屈庄子村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天津市宁河区岳龙镇屈家庄村村民委员会
类型
集体

联系地址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发包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项目名称
宁河区岳龙镇屈家庄村南洼8亩土地经营权

挂牌价格
1200.000元/亩/年
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竞价者需交竞价保证金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元,并存至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资金是否到达指定账户为准),未竞价成功者保证金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承包方保证金转为押金,不可以作为承包费支付合同价款,竞价保证金由发包方视情况决定是否退回。在签订合同前,承包方需另行交清承包费。 2、承包方需为发包方自主经营的土地(88亩)提供每亩每年3500元的无息借款,借款需在4月1日前一次性发放到位,还款时间及条件由发包方确定。 3、发包方负责为承包方在承包地块提供给排水、农田路等必要性基础支持,但不承担水电费等费用,承包方应视情况在每年3月31日前按照每年每亩不低于100元的标准支付给发包方服务奖励费用,否则发包方将不再提供给排水、用电、农田路等支持。 4、承包期满后,地上物(如自行打井、架线等)由承包方自行处理,地上物在合同期满后7日内如不拆走,无条件归发包方所有,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5、此次发包项目所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等由承包方负责。 6、该地块灌溉、排涝、下地交通、用电等问题均由承包方自行解决,发包方概不负责。 7、承包方不得私自改变土地用途,否则村委会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8、承包期限内,补贴等惠农政策归承包方所有。如遇国家征地等任何形式的占地(不含临时占地),占地款归村委会,村委会按照合同年限退回剩余部分承包费,临时占地费、青苗补助款归承包方。 9、该项目出租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出租期限,并同意按该出租期限支付租金,成交后不得以出租期限为由拒签合同。 10、村委会发包地块面积按照村委会确定的面积为准。(面积包括台田沟等,但不得以此为由影响其他群众使用)

受让方条件
面向社会

转出用途
种植业

是否缴纳保证金


缴纳形式
电汇
交易保证金(元)
80000.00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信息发布终结

土地性质
家庭承包地

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

阶梯价
100

挂牌期
5

价款划入账号
120501635500000013671671

账户名称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土地经营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