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车位招标采购公告(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2024)



标的物详情描述

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

拍品名称
广州市花都区花都大道中131号4区地下室负1层524车位

拍卖依据
(2023)粤0114执8320号执行裁定书

权证情况
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233603号

拍品现状
使用性质
车位

物业所在地
广州市花都区

钥匙


权利限制情况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查封【(2021)粤0114执2690号】

提供的文件
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房管部门)3、协助执行通知书(税务部门)

拍 品 介 绍1.拍卖对象:地址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花都大道中131号4区地下室负1层524车位【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233603号】,建筑面积12平方米。标的物按现状清场拍卖,房屋用途为车位,四至、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及使用年限等以房地产登记部门核定为准。房产已被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查封。2.本房产所欠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可能存在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税费等)、本次拍卖所产生的交易税费均不包含在拍卖的成交价款中,如有欠费需由买受人自理,具体费用竞买人可咨询相关管理单位。3.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手续时须完善土地出让手续,补缴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如涉及改建、加建、扩建等则需由买受人按相关的法律法规处理后才能办理转移登记手续。4.标的物中房屋产权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的时间及需要完善的手续,请竞买人在作出竞买决定之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负,如不具备办理产权登记条件所产生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5.标的物中需办理过户手续的,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到相关职能部门完善相关手续及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法院在审查拍卖合法有效且买受人按拍卖公告规定的付款时间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出具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其他材料均由买受人自己负责完善;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未及时完善相关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责任自负。6. 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需缴交房地产交易手续费等登记费用,营业税、契税等其它税费和明确与未明确的所有费用和税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7.房产拍卖成交后依法清场交付,买受人需预留时间配合清场工作。视案件情况不同,存在清场时间较长的风险,急用房者慎拍。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位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