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性新材料加工技改招标采购公告(2024)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关于2024年2月2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关于2024年2月2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2月23日我局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2月26日-2024年3月5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通讯地址: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重庆路与复兴路交叉口东南角)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0533-7862728
电子邮箱:jkqfjxzxk@zb.shandong.cn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文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环评批复

淄经开环审〔2024〕004号
淄博齐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3万吨改性新材料加工技改项目
关于淄博齐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改性新材料加工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pdf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改性新材料加工技改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