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2024)


环评审批前公示(江门市缔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LED护眼台灯200万台建设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江门市缔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LED护眼台灯200万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1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江海区富民路15号 邮编:529000
  联系电话:0750-38610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江门市缔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LED护眼台灯200万台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江门市缔轩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江门市高新区15号地地段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广州锦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占地面积14361.5平方米,建筑面积30750.5平方米,年产LED护眼台灯200万台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2.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江门高新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3.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和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处理措施防治噪声污染。4.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废中废包装材料、金属边角料、塑料边角料,交由一般工业废物处理单位处理;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及废矿物油桶、废含油抹布和手套、废电路板、废过滤棉、废抹布、废包装瓶/罐/桶属于危险废物,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采取网站公示形式进行。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