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道路提质改造工程招标采购公告(2024)
关于怀化市顺天南路、正清路等7条市政道路提质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03-28 16:19 信息来源:怀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怀化市顺天南路、正清路等7条市政道路提质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怀发改 投资 〔20 2 4 〕 12 号
怀化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审批怀化市顺天南路、正清路等7条市政道路提质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怀化城区道路通行质量,根据市政府常务会决策意见,同意你单位实施怀化市顺天南路、正清路等7条市政道路提质改造工程。项目代码:2403-431200-04-01-229149。
二、项目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对本业大道(高堰路至刘塘路段)、应民路(紫东路至府前路段)、红星南路(刘塘路至迎丰路段)、正清路(红星南路至环城东路段)、顺天南路(迎丰路至天星路段)、南环路(红星南路至?水三桥段)、?水路(迎丰路至?水一桥段)等7条总长度约 14.73km的市政道路进行提质改造,改造内容主要为车行道、人行道、公交站台及标识标线等附属设施。
三、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该项目估算总投资6480.82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5712.0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60.12万元,预备费308.61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
四、相关文件依据:怀化市人民政府出具的该项目的政府常务会议决议书,怀化市财政局出具的《关于怀化市顺天南路、正清路等7条市政道路提质改造工程项目资金来源审核意见的函》。
五、建设工期为2个月,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对因管理不善等主观原因延误工期的,项目单位或项目实施机构须在规定的工期届满后1个月内向市人民政府作出书面说明,提出整改措施;项目竣工后1年内未完成结算造成项目超概的,对项目单位或项目实施机构追责问责。
六、节能。原则同意相关节能和节水措施,下阶段要按照有关要求,强化节能方案设计。
七、该项目必须严格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审计厅《关于严格加强“景观亮化工程”类项目决策审批及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湘发改投资〔2020〕573号)执行。
八、该项目的施工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第16号)标准,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管。
九、请按《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概算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怀政办发〔2019〕20号)、《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超概算问题的通知》(怀政办发〔2021〕16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项目投资。本项目完成初步设计后,请将概算报我委进行审查批复。
十、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十二、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怀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28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市政道路提质改造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