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收集转运及综合利用建设项目招标采购公告(2024)



关于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5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审批决定具体内容已在南丰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里公告,公告期自信息发布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94-3205031
通讯地址:南丰县傩乡大道桔都文化传播中心二楼(344500)

序号
项目名称
批复时间
批复文号

1
南丰县建筑垃圾收集转运及综合利用建设项目
2024.4.3
丰环函字〔2024〕6号

丰环函字[2024]6号批复.pdf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建筑垃圾收集转运及综合利用建设项目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