砼构件及水泥制品生产招标采购公告(2024)
青海丽景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砼构件及水泥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4月1我局对海东市乐都区生态环境局关于青海丽景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砼构件及水泥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做出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日-2024年4月8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六个月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72-8631992
通讯地址: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滨河路11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文号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发文时间
1
青海丽景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砼构件及水泥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海东市乐都区高店镇西门村
乐环【2024】29
报告表
2024.4.1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砼构件及水泥制品生产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