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招标采购公告(林甸县人民法院2024)



林甸县人民法院2台车辆捆绑转让交易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R2024HL2000957)

项目名称
林甸县人民法院2台车辆捆绑转让
项目编号
 

挂牌起始日期
2024年4月9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4年4月15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发布公告。

标的概况 
基本属性
详见附件:转让车辆明细表

车辆现状
其他情况
1、转让标的详细情况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2、违章情况请意向受让方自行查询3、其他情况详见附件:转让车辆明细表

评估情况
评估价
6500元

评估基准日
2024年2月20日

评估机构
大庆市龙兴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转让底价
6500元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林甸县人民法院

转让方承诺
附件:转让方承诺.doc

转让方决策文件
中共林甸县人民法院党组会议纪要(2024年1月19日)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黑龙江省财政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特别告知
1、转让标的车辆号牌在变更过户时由相关管理机构收回,重新发放新号牌。2、转让标的的部分证件可能存在缺失或没有办理的,转让标的成交后由受让方自行补办,补办证件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由受让方承担。3、转让标的可能存在违章记录,转让成交后,违章罚款及扣分问题由受让方自行解决。转让标的可能存在其它欠费情况,欠费情况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查询处理;转让成交后,转让标的所欠任何费用由受让方全部承担,并承担相关规定处理事项。从转让标的交付受让方之日起,以后所发生的违章、罚款、扣分、安全等事项由受让方全部承担。4、转让标的若已办理商业险,转让成交后商业险是否随转让标的一同过户由转让方与受让方自行协商解决。5、转让标的仅保证在车辆目前登记注册地更名过户。能否异地落户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查询核实。转让成交后,如果不能异地落户,车辆不退。6、转让标的的里程表公里数、注册日期等参数可能与实际有误差,仅供参考;如确有误差,不作调整。7、转让标的按现状(包括其瑕疵)进行转让。交易机构将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转让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提供的转让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转让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转让标的移交的凭据。8、意向受让方务必在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手续前对转让标的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转让标的、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包含交易须知等所有附件)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受让方全部承担。9、受让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转让合同、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黑龙江联交所或转让方有权视作受让方放弃标的。受让方放弃或视作放弃转让标的的,转让标的可再次转让;如再次转让时的成交价款低于本次成交价款的,转让方保留追诉违约受让方补足差额的权利。10、本公告全部内容由转让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交易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标的交割
1、转让标的车辆交付、车辆过户等事宜由交易双方在《车辆转让协议》中约定。2、转让标的的过户税费、欠费、违章罚款以及违章扣分等全部由受让方承担。3、转让标的车辆自交付受让方之日起,以后所发生的违章、罚款、扣分、安全等事项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受让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标的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汇入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2、受让方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转让方签订《车辆转让协议》。3、交易机构在转让标的办理完毕过户手续和转让方提供的银行账户后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标的成交价款汇入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交易指南
竞价规则
1、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2、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方法可点击网页页首“交易指南”处查看。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3、交易机构仅接受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及柜台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等相关款项,不接受现金支付。具体细则请点击进入“交易指南”处查看。

现场展示
1、时间: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先生18546998111特别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展样前需要至少提前一天联系转让方,按照转让方的要求对转让标的进行现场踏勘。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4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15日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机构网站()进行会员注册、选择转让标的报名、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交纳:6500元人民币。截止时间2024年4月15日17:00:00,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2、处置: 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2、若非交易机构、转让方或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交易机构留取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归转让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受让方);(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车辆转让协议》的;(4)不支付或未按期全额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加价
增价幅度(元)
1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4年4月9日9:00-2024年4月16日9:30
延时竞价周期(秒)
300 

服务费
由受让方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一次性付清。

附件下载
附件:转让标的图片.rar附件:交易须知.doc附件:转让车辆明细表.xls

联系方式
标的咨询
徐先生0451-87200255

监督电话
0451-87200259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单位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8号

交易机构
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www.huaee.net)

技术支持
400-828-9082

本意向受让方已仔细阅读此交易须知,在此承诺接受并遵守此交易须知各项条款的约定。如出现违反此交易须知的约定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本意向受让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意向受让方(签章):交易须知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联交所”)接受委托,对林甸县人民法院2台车辆捆绑进行挂牌公告并转让。本次转让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一、转让标的基本内容转让标的的基本情况、转让底价等详见黑龙江联交所网站项目转让公告。二、网上注册、报名及保证金交纳1、意向受让方按照《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自行登录黑龙江联交所网站(http://www.huaee.net)进行会员注册。会员注册时请填写真实的信息,银行账户必须是本人名下并已开通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功能。2、意向受让方注册后,从会员登录窗口进入选择拟竞买的项目进行报名或通过点击网站公告中“立即报名”进行报名。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应对转让公告中各项内容知悉,确定已仔细阅读《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并同意其中的各项条款和要求。3、意向受让方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方式向钱包账户进行充值。黑龙江联交所不接收现金及第三方支付。4、项目报名时,若选择授权支付保证金的平台将自动从钱包余额中自动支付,钱包余额不够时需充值足额后方可自动支付保证金;若未选择授权支付保证金的需意向受让方自行操作支付保证金。三、动态报价方法和程序(一)报价方法报价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首次报价不能低于转让底价,下次报价须高于上次报价,每次有效报价的加价幅度应是报价阶梯的整数倍。(二)报价程序本次动态报价分为自由报价期和延时报价期两个阶段:1、自由报价期。在自由报价期,意向受让方可随时登录动态报价系统对转让标的进行报价。2、延时报价期。延时报价期可由多个延时报价周期组成,不限定报价周期次数,每个延时报价周期时间为300秒钟,采取倒计时的方式;如在一个延时报价周期内有人加价,则重新从300秒开始倒计时,进入下一个延时报价周期;以此类推,直至一个延时报价周期内无人报价,延时报价结束,上一轮次延时报价周期内的最高报价即为成交价,最高报价者即为转让标的的受让方,报价活动结束。(三)查看报价结果报价结束后,系统将自动提示报价结果,受让方可自行在动态报价系统中查看。(四)注意事项1、意向受让方应慎重报价,报价指令输入动态报价系统并确认后即刻生效,不能更改或撤回。2、最高报价的结果以系统纪录数据为准。报价系统显示“本次报价结束”时,本次报价活动结束。3、意向受让方对注册用户名和密码、竞价账号和密码的安全负责,任何使用意向受让方的注册用户名或竞价账号登陆的用户在报价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意向受让方本人的行为,由意向受让方负责,黑龙江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4、通过公共环境参与报价活动的意向受让方应注意账号安全,离开终端时应及时退出动态报价系统。5、鉴于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意向受让方应尽量在自由报价期内充分出价,在延时报价期内及时出价。四、成交确认(一)受让方应在报价成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剩余成交价款(扣除保证金)、交易服务费汇入黑龙江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并携带身份证明材料到黑龙江联交所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成交价的5%。(二)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告中要求的其他材料等。五、免责条款出现以下情况,黑龙江联交所及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一)意向受让方注册时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完善、不准确而导致自身未通过资格条件审核的;(二)意向受让方注册时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手机屏蔽接收短信而造成无法收到报名相关信息的;(三)交纳保证金无效的、仅进行钱包充值未对项目授权平台自动支付保证金或未操作支付保证金的;若您同时参与多个项目且均授权了平台为您自动支付,平台将按照您参与项目的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自动支付;如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相同,则按照您提交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自动支付;当钱包余额不够第一顺位项目自动支付保证金时,将顺位自动支付后续足额项目的保证金;(四)意向受让方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动态报价系统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报价的;(五)意向受让方因自身原因导致其注册用户名或竞价账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六)意向受让方遗忘密码、自身终端设备或网络异常导致不能正常报价的;(七)未及时关注黑龙江联交所发布的相关报价活动信息的;(八)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导致系统故障无法继续报价的,或者司法部门、政府监管部门紧急要求停止报价等原因导致报价中断的。黑龙江联交所将重新组织报价活动,具体情况在黑龙江联交所网站予以公告。六、其他若非黑龙江联交所或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将被视为构成违约,其所交纳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扣除(黑龙江联交所留取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归转让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转让方有权对转让标的重新挂牌转让。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受让方);3、不支付或未按期全额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4、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的;5、不与转让方签订或未按期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6、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7、转让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n 林甸县人民法院 转让车辆汇总表\n 林甸县人民法院 转让车辆汇总表\n 林甸县人民法院 转让车辆汇总表\n 林甸县人民法院 转让车辆汇总表\n 林甸县人民法院 转让车辆汇总表\n 林甸县人民法院 转让车辆汇总表\n 林甸县人民法院 转让车辆汇总表\n 林甸县人民法院 转让车辆汇总表\n 林甸县人民法院 转让车辆汇总表\n 林甸县人民法院 转让车辆汇总表\n 林甸县人民法院 转让车辆汇总表\n 林甸县人民法院 转让车辆汇总表\n 林甸县人民法院 转让车辆汇总表\n 林甸县人民法院 转让车辆汇总表\n 林甸县人民法院 转让车辆汇总表\n 林甸县人民法院 转让车辆汇总表\n 林甸县人民法院 转让车辆汇总表\n 林甸县人民法院 转让车辆汇总表\n 林甸县人民法院 转让车辆汇总表\n 林甸县人民法院 转让车辆汇总表\n 林甸县人民法院 转让车辆汇总表\n 林甸县人民法院 转让车辆汇总表\n 林甸县人民法院 转让车辆汇总表\n\n制表点位:\n制表点位:\n制表点位:\n制表点位:\n制表点位:\n制表点位:\n\n\n\n\n\n\n\n\n\n\n\n制表时间: 2024 年3 月25 日\n制表时间: 2024 年3 月25 日\n制表时间: 2024 年3 月25 日\n制表时间: 2024 年3 月25 日\n制表时间: 2024 年3 月25 日\n制表时间: 2024 年3 月25 日\n\n编号\n品牌、型号、类型\n车牌号\n颜色\n自/手\n排气量(ml)\n初始\n登记日期\n行驶公里\n车架号\n发动机号\n评估值(万元)\n\n评估值(元)\n挂牌价格\n(元)\n保证金(元)\n报价阶梯(元)\n车辆情况统计\n车辆情况统计\n车辆情况统计\n车辆情况统计\n车辆情况统计\n车辆情况统计\n展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n\n编号\n品牌、型号、类型\n车牌号\n颜色\n自/手\n排气量(ml)\n初始\n登记日期\n行驶公里\n车架号\n发动机号\n评估值(万元)\n\n评估值(元)\n挂牌价格\n(元)\n保证金(元)\n报价阶梯(元)\n登记证\n行驶证\n附加费证\n交强险\n截止日期\n检车\n有效期\n其他\n展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n\n1\n东风雪铁龙牌DC7165BTA小型轿车\n黑EA259警\n白蓝\n手\n1596\n2010.11.25\n267538\nLDCC13L29A0270205\n8649445\n\n\n3000\n6500\n6500\n100\n有\n有\n无\n2024.10.9\n2024.11\n车辆可正常使用\n杨先生18546998111\n\n2\n东风雪铁龙牌DC7165BTA小型轿车\n黑EA297警\n白蓝\n手\n1596\n2010.10.14\n208377\nLDCC13L23A0268949\n8649041\n\n\n3500\n6500\n6500\n100\n有\n有\n无\n2024.7.7\n2024.1\n车辆可正常使用\n杨先生18546998111\n\n5\n\n\n\n\n\n\n\n\n\n\n\n\n\n\n\n\n\n\n\n\n\n\n\n6\n\n\n\n\n\n\n\n\n\n\n\n\n\n\n\n\n\n\n\n\n\n\n\n7\n\n\n\n\n\n\n\n\n\n\n\n\n\n\n\n\n\n\n\n\n\n\n\n8\n\n\n\n\n\n\n\n\n\n\n\n\n\n\n\n\n\n\n\n\n\n\n\n9\n\n\n\n\n\n\n\n\n\n\n\n\n\n\n\n\n\n\n\n\n\n\n\n10\n\n\n\n\n\n\n\n\n\n\n\n\n\n\n\n\n\n\n\n\n\n\n\n11\n\n\n\n\n\n\n\n\n\n\n\n\n\n\n\n\n\n\n\n\n\n\n\n12\n\n\n\n\n\n\n\n\n\n\n\n\n\n\n\n\n\n\n\n\n\n\n\n13\n\n\n\n\n\n\n\n\n\n\n\n\n\n\n\n\n\n\n\n\n\n\n\n14\n\n\n\n\n\n\n\n\n\n\n\n\n\n\n\n\n\n\n\n\n\n\n\n15\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转让方承诺我方现委托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转让行为。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