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招标采购公告(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法院2024)
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四川省乐山高新区临江东路595号地下1层171号车位的拍卖公告
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5月13日10:00至2024年5月14日10:00止(延时的除外)在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四川省乐山高新区临江东路595号地下1层171号车位【建筑面积:29.76平方米,不动产权证证号:川(2019)乐山高新区不动产权第0000912号】;
起拍价:41 300元,保证金:4 000元,加价幅度:800元。
关于财产情况的说明:
该标的系“乐山市创美置业有限公司”名下资产,如有涉及维修基金、物业欠费、水电气、其他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欠费金额由相关单位最终核算为准)。
注:本院已委托司法拍卖辅助服务机构“四川乐山拍卖中心有限公司”对标的进行咨询、看样、竞拍指导及成交后续服务工作等。咨询、预约看样请联系400-0056897,18981371490,13320928008,看样请携带身份证件。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本院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竞买人应当在参与竞买前事先确定是否具有竞买资格,必要时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谨慎竞买。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统一组织安排看样,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超出起拍价,一人应买即可成交;有二人以上应买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由被执行人、买受人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但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拍卖成交裁定书送达买受人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在购房款中扣除并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买受人则自行向被执行人主张垫付的税费,主张不成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气、排污等欠费,及水、电、气等需分户、过户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并自行办理手续,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与拍卖人无涉。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5月7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本院已书面通知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公告发布时间以及拍卖时间,若本案当事人无有效联系方式或其他原因无法联系到的,本院特在此进行公示,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买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在2024年5月24日16:00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账户名称: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沙湾支行东路分理处,账号:6228400527274792067),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重要提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按照此项规定,向京东交纳保证金参拍的竞买人,京东需在确认其保证金到账之后,方能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
由于竞买人注册账户、实名认证、开通网银、竞买人的开户银行向京东转账均需时间,为确保交纳的保证金能够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到账,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的,建议请竞买人在开拍前,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办理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京东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保证金金额往往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建议竞买人提前去相关银行办理提高网银支付限额的业务。如保证金金额超出竞买人开户银行制订的最高网银支付限额,建议采取更换网银支付限额更高的银行卡支付、多日分多笔支付、多张银行卡分多笔支付等方式交纳保证金。京东作为款项接收方,不对银行制订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造成的支付障碍承担任何责任。
以下链接为各大银行对外公示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的整理页面,仅供参考,实际支付限额请咨询银行,以各银行告知为准。
http://help.jd.com/user/issue/418-1394.html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标的咨询电话:400-0056897 13320928008 18981371490
京东咨询电话:4006229586
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监督电话:0833-3434052(此号码不接受咨询)
联系地址: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劲松大道152号
拍卖信息可在“京东网”上查询。
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二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位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