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强制清算案资产招标采购公告(天津市超广科贸有限公司2024)



(2023)津0101强清1号关于天津市超广科贸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资产处置方案公告

天津市超广科贸有限公司、公司股东及其他相关人员: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8月16日依法作出(2021)津0101清申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天津市无线电二厂对天津市超广科贸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案,并于2023年4月20日依法作出(2023)津0101强清1号《决定书》,指定天津中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清算组。
清算组在全面接管后,对其进行财产清点和债权债务的清理。现经清理,发现天津市超广科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广科贸”)财产为银行账户余额:56.73元,无动产、车辆、专利、商标、对外投资信息等财产。
对于超广科贸银行账户财产,清算组制订如下处置方案,告知公司、公司股东及相关人员如下:
超广科贸银行账户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仅做为支付本案强制清算费用。
请相关人员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前(届满日为2024年4月20日),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等非现场方式提出意见。
 
天津市超广科贸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4年4月12日

附件

超广资产处置方案公告_00.jpg

关于天津市超广科贸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资产处置方案公告天津市超广科贸有限公司、公司股东及其他相关人员: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8月16日依法作出(2021)津0101清申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天津市无线电二厂对天津市超广科贸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案,并于2023年4月20日依法作出(2023)津0101强清1号《决定书》,指定天津中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清算组。清算组在全面接管后,对其进行财产清点和债权债务的清理。现经清理,发现天津市超广科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广科贸”)财产为银行账户余额:56.73元,无动产、车辆、专利、商标、对外投资信息等财产。对于超广科贸银行账户财产,清算组制订如下处置方案,告知公司、公司股东及相关人员如下:超广科贸银行账户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仅做为支付本案强制清算费用。请相关人员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前(届满日为2024年4月20日),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等非现场方式提出意见。天津市超广科贸有限公司清算组2024年4月1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强制清算案资产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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