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采购公告(灵山县自然资源局2024)
国投广西风电有限公司灵山分公司:
我局以拍卖出让方式出让位于灵山县灵城街道、丰塘镇、佛子镇、平山镇16263.00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你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以人民币肆佰捌拾捌万元整(¥4880000.00元)竞得该地块,并与我局签订《灵山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根据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灵政函〔2024〕6号),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于灵山县灵城街道、丰塘镇、佛子镇、平山镇16263.00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给你公司。
二、土地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升压站、基座、箱变用地),出让年限为50年(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算)。
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为488万元。
四、主要规划设计指标及土地使用管制条件:升压站:容积率≤1.0,建筑密度≤30%,其他规划设计条件以灵规地条第〔2023G〕95号核定为准。
五、宗地成交后按现状条件交付建设用地使用权,自交付土地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3年内完成项目施工建设并申请竣工验收。
六、必须严格按照本批复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规划条件进行建设,在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内,不得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条件,申请改变土地用途、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的,须经县人民政府依法批准。
七、请凭本批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价款票据、完税证明及相关材料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灵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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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