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招标采购公告(北京市水科学技术研究院2024)
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北京市水科学技术研究院
所属集团/主管部门
出租方联系人
赵立新
出租方联系人电话
68731821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所在地区
北京市海淀区
坐落位置
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1号10号楼等7幢
房屋使用现状
空置
建筑面积
4999.9平方米
房屋用途
办公、科研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
否
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决策类型
北京市水科学技术研究院办公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市水务局
批准文号
京水务财〔2022〕22 号
其他权利情况
无
其他披露事项
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出租条件
租金挂牌价
5.39 元/平方米/天
拟征集承租方个数
1 个
拟出租面积(平方米)
181.21平方米
租赁期
2年
起租日
以合同签订为准。
免租期
无
租金调整方式
无
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
租金按季度支付,实行预交租金制。押金按合同年租金的三个月租金收取。
承租方需承担费用
水;电;气;热;物业费 1.根据《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评估房屋于基准日所表现的租金价格包含增值税,但不含其他相关税费。 2.租金挂牌价格不含物业费、水、电、气、热、空调费等费用。物业费由承租方直接交至物业公司。出租面积的供暖费由承租方自行缴纳。承租方需按时缴纳与使用租赁区域有关的电费、水费、电话租线费、专线通讯线费、网费及其它有关的费用。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
科研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承租方在获得出租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可对租赁标的进行适当装修改造。因承租方原因造成出租方或第三方或公共设施设备毁损或故障的,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并及时恢复原状。用于装修改造的全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承租方需按规定报批消防部门并取得许可等手续。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 2.意向承租方递交本项目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房屋状况及瑕疵为由主张退还出租房屋或拒付租金,否则即视为违约。 3.承租方承租房屋的用途需符合最新版《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的要求。 4.承租方如从事经营活动,应自行取得依据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应具备的所有许可、批准和证照,保证其租赁行为和经营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有关部门规定。 5.承租方需在确认最终承租方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6.本项目采用分档递减累加法向承租方收取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万(含)以下部分,收取8‰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万至1000万(含)部分,收取7‰服务费;年平均租金1000万至5000万(含)部分,收取6‰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0万以上部分,收取5‰服务费。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承租方没有违法违纪或失信记录(以信用中国查询的信用报告为准)。
意向承租方其他承诺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5.00
交纳时间
意向承租方在信息发布截止日17时前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支付
保证金处置方式
扣除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返还承租方,未成为最终承租方:无息返还
保证金扣除条款
如因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经济补偿: (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面撤回承租申请的; (2)信息披露期满,意向承租方未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参加后续遴选的; (3)承租方未能在出租方通知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4)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的。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遴选方式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项目图片
项目附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