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招标采购公告(2024)



银审服(批)发〔2024〕28号

银川市城市管理局:
贵局《关于报送银川市六盘山路及宁安大街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收悉。根据分类管理政府投资项目的相关要求、《银川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4年3月28日 第17期)、银川市城市管理局、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协助办理城市地下管网及设施项目批复的函》(银城管函〔2024〕2号)文件及相关要件资料,同意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但在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前,不得开工建设。现将银川市六盘山路及宁安大街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项目代码:2404-640106-04-01-672944)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银川市。
二、建设内容
项目起点与宁安大街污水主管道连通,终点接至亲水大街现状污水主管道,拆除原d600-d1000mm污水管并新建d1800mm污水管道1000米,排水方向由东向西。新建d800mm-1500mm雨水管道长度2055米,新建d500mm雨水副管1000米,排水方向由西向东,至宁安大街后向北继续延伸,至湖畔路与宁安大街交叉口后,汇入宁安大街已建成d1500mm雨水管道。同步更换全线雨水口、连接管及道路恢复等附属设施。
三、相关要求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 第712号)《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 第713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银川市政府投资管理实施细则》(银政办发〔2020〕6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要科学设置项目建设内容,合理控制项目建设规模,做好经济技术分析,准确估算投资,细化资金筹措方案。在报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前,要取得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请你局按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办理项目相关前期手续。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此批复不作为本项目施工招标依据。

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4月2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