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招标采购公告(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



中拍平台:20240524期房地产拍卖公告

受委托, 我司定于2024年5月24日上午10时整,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举行网络拍卖会,按现状公开拍卖以下房地产(自有物业)标的:
标的一:白云区同和镇东平村中路22号201、301、401房(共3套物业打包)[产权证书: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4216727号、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4216728号、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4216729号], 单独所有,用途性质[土地:出让/房屋:办公],建筑面积合计为775.83平方米。标的现状:空置。
起拍价:¥766.53万元  保证金:¥154万元(转账需备注:东平22号竞拍保证金)
标的二:白云区同和镇东平村中路24号201房[产权证书: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4216730号], 单独所有,用途性质[土地:出让/房屋:办公]。证载建筑面积为92.1平方米。标的现状:空置。
起拍价:¥94.64万元  保证金:¥19万元(转账需备注:东平201房竞拍保证金)
标的三:白云区同和镇东平村中路24号202房[不动产权证号为: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4216732号], 单独所有,用途[土地:出让/房屋:办公],证载建筑面积为91.87平方米。标的现状:空置。
起拍价:¥94.40万元  保证金:¥19万元(转账需备注:东平202房竞拍保证金)
具体详见《标的物业明细表》:

标的竞拍人须符合相应竞拍资格。有意竞拍者,请2024年5月23日17时前将竞拍保证金汇入我司指定账户(户名:中拍平台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广州农商银行广东大厦支行,账号:07421678000000237,以到账为准,转账需备注),并在保证金缴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办理竞拍登记手续,标的相关信息详见附件。
详情请于工作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向我司查询,电话:13602712914 刘小姐 010-64935090 魏先生
委托方联系电话:18028598718 胡先生
标的展示时间: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22日(具体时段请提前咨询、预约)
标的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本公告刊登于2024年4月25日“中拍平台”和“中国商报网”
 
公告附件:
附件一:标的信息
本次拍卖标的为1.白云区同和镇东平村中路22号201、301、401房(共3套打包);2.白云区同和镇东平村中路24号201房;3白云区同和镇东平村中路24号202房物业,与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云支行拟进行资产处置需涉及的白云区同和镇东平村中路22号201房等共5套办公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编号:国众联评报字(2023)第2-0479号】》的评估对象是一致的,以该资产评估报告书的评估范围为限。拍卖标的申报的评估价值见下表:

附件二:特别提示
1、竞拍人资格:
(1)竞拍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竞拍人购买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2)凡参与竞拍房地产标的的竞拍人,其主体资格必须符合国家及房地产所在地政府职能部门的相关规定,否则,所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拍人在参与竞拍房地产标的前,应当详细查阅国家及房地产所在地政府职能部门对购房人资格的相关规定,自行确定符合条件方可参与竞拍。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拍的,由竞拍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若竞拍人为委托人的关联方,须按照委托人相关规定执行。拍卖标的成交后,委托人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
2、本次交易中,委托人与买受人各付各税/费。
3、公告之资产面积及权属状况、用途等摘自委托人现有的文件所记载的数据确定,仅供参考,如与实际情况不符,以国土房管部门登记数据或测绘数据为准。成交价格不因上述因素而调整。
4、本次拍卖标的资产起拍价、成交价为含增值税价,不含买受人应付的手续费、税费。
5、本次拍卖标的价款支付方式为一次性支付,可接受按揭贷款资金,意向竞拍人须自行确定是否符合委托人认可的按揭授信条件。按揭授信业务联系人:13682286880 何先生。
6、意向竞拍人应自行对拍卖标的资产现状、房地产权属变更登记等事宜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拍卖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充分考虑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参加本次转让交易活动,并承担因本次交易而产生的过户、权属变更登记等一切风险。
7、拍卖标的相关权属证明文件可能存在未办理相关报批报建手续,缺失、遗失、未办理(取得)或无法办理(取得)权属初始登记手续(权属证书),竞拍人一旦参与竞拍,即视为无条件接受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上述情形并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拒绝签署资产交易合同、主张解除资产转让合同或向委托人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转让价款及其它费用。
8、标的产权持有人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人为产权持有人的分支机构,拍卖成交后由委托人与买受人签署《资产交易合同》,交易价款由买受人划转至产权持有人名下银行账户。
9、标的所有权取得形式:均已办证,分别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证载号分别为: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4216727号、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4216728号、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4216729号、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4216730号、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4216732号。
10、标的公告拍卖时披露资产可能存在的瑕疵情况,委托人不承担资产或有瑕疵的信息完全披露保证,拍卖标的的所有瑕疵由竞拍人承担。
11、意向竞拍人交纳竞拍保证金及提交《拍卖会竞拍登记表》,即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现状,完全理解并接受中拍平台网站发布的本拍卖标的拍卖信息公告及《拍卖资料》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和转让项目要求。
12、意向竞拍人缴纳竞拍保证金、提交《拍卖会竞拍登记表》,视为已对拍卖标的资产完成现场踏勘,了解与认可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对其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同时视为已承诺自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与条件,并承担非委托人原因引起的一切交易风险。
13、本次拍卖标的其它情况详见与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云支行拟进行资产处置需涉及的白云区同和镇东平村中路22号201房等共5套办公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编号:国众联评报字(2023)第2-0479号】》等相关文件。
14、竞拍人若违反拍卖相关法规政策或拍卖规则的,或违反《拍卖会竞拍登记表》承诺或拍卖公告要求的,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5、拍卖中,竞拍人报价必须高于或等于起拍价,拍卖标的由出价最高且该最高出价等于或高于保留价的竞拍人竞得。
拍卖不限制竞拍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且等于或高于保留价的,拍卖成交。
16、竞拍人一旦提交《拍卖会竞拍登记表》,视为接受委托人已拟定的资产交易合同等文本。竞拍人成为买受人后,无条件与委托人签署包含前述《资产交易合同》在内的文件,按委托人拟定的《资产交易合同》文本签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若买受人未按上述要求签订《资产交易合同》,视为买受人不按照事先确定的条件签订交易合同,委托人有权按照相关规定没收买受人已经缴纳的保证金。
17、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约定期限内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领受标的物,如买受人未按约定履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委托人及拍卖人有权追究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18、买受人不得要求委托人与其他第三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将房产过户到第三方名下,以此来规避纳税义务及限购限售政策。
19、因买受人的原因导致转让标的无法过户,委托人有权解除买卖合同关系并追究相关责任。买受人交纳的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
20、竞拍人须对自己的竞拍资格负责,因非适格竞拍人参拍,则无权要求返还保证金,并须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及赔偿委托人及拍卖人损失。特别提示:委托人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拍卖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竞拍人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竞拍人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竞拍人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拍卖标的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
21、拍卖成交的,委托人按照《资产交易合同》的规定,向买受人完成拍卖标的的交割或交付。委托人收到全部交易价款(若买受人采用银行按揭付款的方式,则应在委托人收齐第一期价款)后,委托人与买受人双方共同到场查验、签署移交确认书即视为标的转移由买受人占有,委托人已履行完毕交付义务。自交付或之日起买受人负责转让标的的所有安全和风险,并承担与使用转让标的的相关一切权利和义务。
22、买受人应在委托人完成缴税(经税务部门核准的与交易过户相关的应由委托人缴纳的税款)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办理物业产权过户,过户由买受人负责办理,委托人协助办理。合同不因过户时间、能否过户影响效力,不因此解除合同。委托人不承担未能成功办理过户的违约责任。
 
附件三:竞拍登记及缴纳保证金须知:
1、意向竞拍人必须于2024年5月23日17时前(逾期不予受理)在网上完成注册、报名、缴纳保证金、提交审查资料,并将竞拍保证金汇入我司指定账户(户名:中拍平台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广州农商银行广东大厦支行,账号:07421678000000237,以到账为准,转账需备注),经拍卖机构审核通过并确认保证金后方有资格参与竞拍。
2、注册:首次参与竞拍的意向竞拍人需登录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按提示进行注册。竞拍前,进入个人中心->实名认证页面,提交信息认证。
3、报名:登录中拍平台已注册账号,选择本场拍卖会,请在标的详情页点击“报名”按钮进入报名并交纳保证金流程。
4、意向竞拍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要求上传以下竞拍登记所需资料的扫描件供前置审查(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需一式两份,单位需加盖公章、个人需捺指印,详情请咨询),相关报名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13602712914@139.com :
(1)基础主体材料:
①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②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③竞拍人委托他人代理竞拍的,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竞拍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竞拍登记表》
(3)《承诺书》
(4)拍卖条件中规定须提供的其它资料。
5、竞拍登记风险提示:因网络可能存在的不稳定因素,意向竞拍人应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尽早办理竞拍登记中的全部事项【网上注册报名、提交报名资料(须拍卖人审核)、线下交纳竞拍保证金(须拍卖人审核)】并应预留充分的时间给拍卖人审核。如出现以下情形,拍卖人有权视作意向竞拍人不符合竞拍资格,无权参加本场拍卖会:
(1)意向竞拍人在临近截止时间办理线下交纳竞拍保证金,可能出现银行到帐延迟、保证金缴纳时间超时;
(2)意向竞拍人在临近截止时间办理报名资料上传,可能导致拍卖人无法进行审核
 
附件四、资产交易合同模板(本版本为参考版,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版本为准)
 
※特别说明:
一、拍卖标的设有保留价,竞拍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时标的拍卖不成交:
(1)当竞拍人的报价等于或高于保留价格,方为有效报价。报价最高且为有效报价的竞拍人被确认为买受人,该最高报价被确定为拍卖成交价格;
(2)当所有竞拍人的报价均低于保留价的,则委托人有权确定是否重新开启报价程序或确定收回拍卖转让标的。
二、本期拍卖会《拍卖公告》、《重要提示》、《竞拍须知》、《标的介绍》(《拍卖资料》)等一应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拍卖人所有,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拍卖流程期间,委托人及拍卖人有权视情况对拍卖会及拍卖标的相关信息/要素等进行更改及调整,具体调整内容以拍卖师在拍卖会现场(含网络拍卖大厅)宣布为准。
三、有意竞拍者请务必提前与拍卖机构联系,详细咨询及了解拍卖标的及拍卖会具体情况,按规定获取相关拍卖资料及文件模板。

标的一:白云区同和镇东平村中路22号201、301、401房(共3套物业打包)标的一:白云区同和镇东平村中路22号201、301、401房(共3套物业打包)标的一:白云区同和镇东平村中路22号201、301、401房(共3套物业打包)标的一:白云区同和镇东平村中路22号201、301、401房(共3套物业打包)标的一:白云区同和镇东平村中路22号201、301、401房(共3套物业打包)标的一:白云区同和镇东平村中路22号201、301、401房(共3套物业打包)标的一:白云区同和镇东平村中路22号201、301、401房(共3套物业打包)标的一:白云区同和镇东平村中路22号201、301、401房(共3套物业打包)标的一:白云区同和镇东平村中路22号201、301、401房(共3套物业打包)标的一:白云区同和镇东平村中路22号201、301、401房(共3套物业打包)标的一:白云区同和镇东平村中路22号201、301、401房(共3套物业打包)标的一:白云区同和镇东平村中路22号201、301、401房(共3套物业打包)标的一:白云区同和镇东平村中路22号201、301、401房(共3套物业打包)坐落坐落白云区同和镇东平村中路22号白云区同和镇东平村中路22号权利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共有情况共有情况单独所有单独所有单独所有单独所有权利性质权利性质土地:出让/房屋:——土地:出让/房屋:——用途土地:/房屋:办公土地:/房屋:办公权利类型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房屋结构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总层数8层8层房屋所有权取得方式房屋所有权取得方式划拨划拨划拨划拨共用地面积(m)共用地面积(m)1770.94371770.9437使用期限已收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使用年限50年,从1999年6月10日起。已收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使用年限50年,从1999年6月10日起。瑕疵披露瑕疵披露白云区同和镇东平村中路22号201、301、401房现状间隔与不动产权证证载附图有差异,22号201、301、401房现状增加了内部楼梯相连。白云区同和镇东平村中路22号201、301、401房现状间隔与不动产权证证载附图有差异,22号201、301、401房现状增加了内部楼梯相连。白云区同和镇东平村中路22号201、301、401房现状间隔与不动产权证证载附图有差异,22号201、301、401房现状增加了内部楼梯相连。白云区同和镇东平村中路22号201、301、401房现状间隔与不动产权证证载附图有差异,22号201、301、401房现状增加了内部楼梯相连。序号坐落坐落不动产权证号不动产权证号不动产权证号证载房屋建筑面积(m²)套内建筑面积(m)分摊面积(m²)分摊面积(m²)标的现状登记字号评估价(元)1白云区同和镇东平村中路22号201房白云区同和镇东平村中路22号201房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4216727号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4216727号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4216727号258.61255.55763.05053.0505空置16登记100144233,361,9302白云区同和镇东平村中路22号301房白云区同和镇东平村中路22号301房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4216728号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4216728号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4216728号258.61255.55763.05053.0505空置16登记100144243,361,9303白云区同和镇东平村中路22号401房白云区同和镇东平村中路22号401房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4216729号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4216729号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4216729号258.61255.55763.05053.0505空置16登记100144253,361,930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775.8310,085,790标的二:白云区同和镇东平村中路24号201房标的二:白云区同和镇东平村中路24号201房标的二:白云区同和镇东平村中路24号201房标的二:白云区同和镇东平村中路24号201房标的二:白云区同和镇东平村中路24号201房标的二:白云区同和镇东平村中路24号201房坐落白云区同和镇东平村中路24号201房不动产权证号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4216730号权利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共有情况单独所有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房屋所有权取得方式划拨权利性质土地:出让/房屋:——用途土地:/房屋:办公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证载房屋建筑面积(m)92.1共用地面积(m)1770.9437套内建筑面积(m)81.0785分摊面积(m)11.0231房屋总层数8层使用期限已收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使用年限50年,从1999年6月10日起。登记字号16登记10014426评估价1,245,192元标的现状空置标的三:白云区同和镇东平村中路24号202房标的三:白云区同和镇东平村中路24号202房标的三:白云区同和镇东平村中路24号202房标的三:白云区同和镇东平村中路24号202房标的三:白云区同和镇东平村中路24号202房标的三:白云区同和镇东平村中路24号202房坐落白云区同和镇东平村中路24号202房不动产权证号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4216732号权利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共有情况单独所有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房屋所有权取得方式划拨权利性质土地:出让/房屋:——用途土地:/房屋:办公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证载房屋建筑面积(m)91.87共用地面积(m²)1770.9437套内建筑面积(m)80.8721分摊面积(m)10.9951房屋总层数8层使用期限已收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使用年限50年,从1999年6月10日起。登记字号16登记10014427评估价1,242,082元标的现状空置序号标的名称评估价值(元)1白云区同和镇东平村中路22号201房3.361,30.001白云区同和镇东平村中路22号301房3,361,930,001白云区同和镇东平村中路22号401房3,361,930,001小计10,085,790.002白云区同和镇东平村中路24号201房1,245,192,003白云区同和镇东平村中路24号202房1,242,082.00合计12,573,064.0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地产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