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采购公告(2024)
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
报来《东莞市清溪镇清溪湖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概算)》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就该项目概算批复如下:
一、 项目代码:2104-441900-04-01-837226。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本项目位于东江流域石马河一级支流清溪水的杨梅坑河,坝址位于清溪镇镇区北部杨梅坑,距清溪镇中心约 3km,建设内容包括:(1)坝体防渗:桩号0-060.00~0-028.80、0+000.00~0+663.811坝体塑性砼防渗墙,桩号0-028.80~0+000.00溢洪坝范围内进行高压摆喷注浆以及输水管涵两侧均布置一排充填灌浆孔; (2)桩号0-060.00~0+663.811采用帷幕灌浆的坝基防渗; (3)坝顶路面结构重建及更换路灯; (4)桩号0+108.57~0+0+551.57排水棱体重建及对现状排水沟进行清淤疏通。
三、项目概算审查依据
(一)《关于同意调整东莞市清溪镇清溪湖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投资规模的复函》(清办复〔2023〕59号)、《关于同意开展清溪湖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勘察设计前期工作的批复》(清府办复〔2017〕114号)
(二)《关于对
意见的回复》(清自然资函〔2021〕137号)
(三)《关于征求
的复函》(清规函〔2021〕112号)
(四)《关于东莞市清溪镇清溪湖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东发改清投审〔2023〕14号)
(五)《关于协助审核东莞市清溪镇清溪湖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复函 》(清财复〔2024〕106号)。
四、项目总概算
项目总投资概算为26933423.59元,项目建设资金由镇财政拨付解决。
五、项目实施和管养
项目由清溪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与管养。(由清溪镇工程建设中心组织实施,清溪镇水务工程运营中心负责管养。)
六、请你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开展下一阶段工作。同时,积极组织项目建设实施工作,保证工程质量,严格控制项目总投资。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