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公寓房 公寓招标采购公告(佳木斯市东风区人民法院2024)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东风区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房屋的公告
佳木斯市东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05月30日10时至2024年05月3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佳木斯市东风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佳木斯市东风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454/09?spm=a213w.3065169.courtList.1174.zut7Jt),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佳木斯市向阳区万达广场大商业B座2单元10层1015室公寓(面积56.18平方米),有租赁,期限至2024年8月。
起拍价:211 599元,保证金:30,000元,增价幅度:1,5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05月10日起至2024年05月20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参加竞买人必须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并向人民法院提交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的,买受人请求出具成交裁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有租赁,拍卖成交的,交付时间为2024年8月份后办理。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及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办理。买受人在参加竞拍前应向税务、不动产登记社区(村委会)等相关部门咨询确认竞买成交后办理转让登记相关政策及所应承担的税费等费用,并在竞买成功次日起30日内,自行完成转让登记。因税、费、户籍及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或虚构购房资格等原因不能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的,由买受人自行负担。买受人虚构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05月20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4年05月31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佳木斯市东风区人民法院涉案往来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佳东支行开户行号:102269002173账号:0904021729264011570
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在登录竞拍淘宝账号的情况下打开标的页面即可在线支付,或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支付宝账号:dfzhxj@126.com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支付额度不足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和大额支付渠道,具体可查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49.4c308be4kxkdWi&wh_ttid=pc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举报监督电话:0454-8839320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法院咨询电话:0454-8839349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佳木斯市东风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寓房 公寓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佳木斯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