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镇建设用地招标采购公告(2024)
苏政地N〔2024〕2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沭阳县2024年度
第2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沭阳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申请办理沭阳县2024年度第2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请示》(沭政〔2024〕8号)收悉。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受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将位于马厂镇的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0.3585公顷征收为国有。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0.3585公顷;征收土地0.3585公顷。
二、你县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和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障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三、你县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须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四、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做好供地工作,并将供地情况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同时确保工程实施过程中生态管控措施和大运河核心监控区管控要求严格落实到位。
2024年4月19日
抄送: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南京局、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24年4月24日印发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村镇建设用地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