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燃新材料及研发基地 环境影响报告表招标采购公告(2024)
关于安徽银山阻燃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阻燃新材料及研发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索引号:
11340124003272618N-202404-00004
信息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发布机构:
庐江县生态环境分局
生成日期:
2024-04-29
文 号:
环建审,〔2024〕,4022 号
有效性:
有效
生效时间: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关于安徽银山阻燃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阻燃新材料及研发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失效时间:
暂无
关键词:
关于安徽银山阻燃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12000吨阻燃新材料及研发基地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安徽银山阻燃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年产 12000 吨阻燃新材料及研发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要求我局审批的《报批承诺书》申请收悉。本项目经庐江县高新区管委会备案(项目代码:2402-340124-04-01-681707),根据黄山市郁青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主要内容和结论意见,在认真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治理及风险防范措施,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及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的前提下,依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强化生态环境保障和服务助力稳经济若干措施的通知》(皖环发〔2022〕34 号)《安徽省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要求,本项目实施告知承诺审批,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环评文件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未经审批,不得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和改变建设内容。你单位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开展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需办理排污许可证或登记的,项目建成后,须在实际排放污染物或者启动生产设施之前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进行登记,不得无证排污。我局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若发现你单位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或环评文件存在弄虚作假等重大质量问题等情况的,将依法撤销行政许可决定,并予以处罚。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你单位自行承担。 环评报告表-安徽银山阻燃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阻燃新材料及研发基地项目.zip银山阻燃新材料项目承诺书.pdf
2024 年 4 月 29 日
抄送:庐江高新区管委会,庐江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
大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阻燃新材料及研发基地 环境影响报告表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