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招标采购公告(2024)
关于2024年4月24日-2024年4月30日期间作出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索 引 号:
11330525K14997732G/2024-0006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浔分局
发文日期:
2024-04-30
文 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内容概括:
关于2024年4月24日-2024年4月30日期间作出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索 引 号:
11330525K14997732G/2024-0006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浔分局
发文日期:
2024-04-30
文 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内容概括:
关于2024年4月24日-2024年4月30日期间作出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关于2024年4月24日-2024年4月30日期间作出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关于2024年4月24日-2024年4月30日期间作出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审批时间
原文链接
1
关于湖州市南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浔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善琏镇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湖浔环建〔2024〕20号
2024.4.30
20湖州市南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浔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善琏镇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20湖州市南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浔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善琏镇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公告时间: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13日(7个工作日,公示当日不计算在内)。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湖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