氨氮 总磷 总氮招标采购公告(2024)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东莞市两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91441900052439904J

建设单位法人:伍学珍

建设单位联系人:张小刚

建设单位联系人电话:18948631030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广东省东莞市桥头镇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桥头镇李朗路130号101室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东莞市两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一期项目竣工自主验收

项目代码: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本:053-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

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桥头镇广东省东莞市桥头镇李朗路130号101室

中心坐标:经度:114.09483 纬度: 23.030158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东莞市环境保护局桥头分局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2024-01-10

环评审批文号:东环建〔2023〕14553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441900052439904J001Z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2024-01-18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150.0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16.0

运营单位名称 :东莞市两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91441900052439904J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东莞市两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91441900052439904J

验收监测单位 :广东浩捷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91441900MA4UNL5733

竣工时间 :2024-01-18

调试起始时间 :2024-01-18

调试结束时间 :2024-04-18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2024-04-03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2024-05-06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https://www.eiacloud.com/gs/detail/2?id=40403ESGrV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迁改扩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迁改扩建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项目年产塑胶片材500吨、复合纸600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项目一期年加工生产塑胶片材375吨、复合纸450吨

变动情况及原因 :因生产订单需求,企业未能达到最大产能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塑胶片材生产工艺流程:塑胶新粒、碳酸钙、抗静电剂→投料→混料→挤出→裁切→包装→成品 复合纸生产工艺流程:原纸、原膜→复合→烘烤→收卷→包装→成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塑胶片材生产工艺流程:塑胶新粒、碳酸钙、抗静电剂→投料→混料→挤出→裁切→包装→成品 复合纸生产工艺流程:原纸、原膜→复合→烘烤→收卷→包装→成品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不允许排放生产性废水。挤出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引至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不得使用高VOCs含量原辅材料。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须符合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及其表3厂区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挤出、复合、烘烤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VOCs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要求。投料、混料、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限值。(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安全分类贮存,并依法依规处理处置。 (五)强化环境风险管控,制订并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防范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六)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规范设置排污口,安装主要污染物在线监控设施并按要求实施联网监控。 (七)全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总量应控制在0.21252吨/年以内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不排放生产性废水。挤出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引至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不使用高VOCs含量原辅材料。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符合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及其表3厂区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挤出、复合、烘烤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VOCs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要求。投料、混料、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限值。(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安全分类贮存,并依法依规处理处置。 (五)强化环境风险管控,制订并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防范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六)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规范设置排污口,安装主要污染物在线监控设施并按要求实施联网监控。 (七)全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总量已控制在0.21252吨/年以内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水量 (万吨/年)
0.0
0.0972
0.0972
0.0
0.0
0.097
0.097

COD(吨/年)
0.0
0.033
0.033
0.0
0.0
0.033
0.033

氨氮(吨/年)
0.0
2.0E-4
2.0E-4
0.0
0.0
0.0
0.0

总磷(吨/年)
0.0
2.0E-4
2.0E-4
0.0
0.0
0.0
0.0

总氮(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not

气量 (万立方米/年)
0.0
4320.0
4320.0
0.0
0.0
4320.0
0.0

二氧化硫(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氮氧化物(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颗粒物(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0
0.14
0.14
0.0
0.0
0.14
0.0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VOCs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已进行监测,监测结果符合执行标准。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氨氮 总磷 总氮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