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强特种钢热处理线及相关配套设施升级改造招标采购公告(202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宿迁南钢金鑫轧钢有限公司报送的《宿迁南钢金鑫轧钢有限公司高强特种钢热处理线及相关配套设施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同意建设的批复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做出批复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7日-2024年5月14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84498166(高新区行政审批局经济社会事务审批窗口)
通信地址:开发大道1号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商务中心裙楼
邮 箱: sqgxhp @163.com
项目名称
高强特种钢热处理线及相关配套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山大道89号
建设单位
宿迁南钢金鑫轧钢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江苏恒环环境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调整厂内布局,将现有“对称球扁钢产品研发及调质线配套项目(以下简称调质线)”搬迁至北侧现有成品仓库,并购置辊底式热处理炉、淬火机等生产设备,建设高强特种钢热处理线及相关配套设施升级改造项目。本项目建成后,将对现有30万吨船用型钢中的2万吨低端船用型材进行精、深加工调质处理,生产出附加值更高的高强度特种钢材。全厂年产30万吨船用型钢主体产能不变。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含“以新带老”) 抛丸粉尘由密闭设备接管道收集,经布袋除尘设备处理后通过21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未收集废气车间无组织排放。 热处理炉低氮燃烧,燃烧废气通过21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有组织排放执行宿迁市“绿色标杆”示范企业排放标准,即颗粒物不高于10mg/m3、二氧化硫不高于50mg/m3、氮氧化物不高于150mg/m3,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 厂界颗粒物无组织监控点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3。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淬火废水进入新建“浊水系统(沉淀池+自动清洗过滤器+冷水池)”处理,系统出水回用于淬火工序冷却。超声探伤废水定期更换,与运河取水一并进入“浊水系统(沉淀池+自动清洗过滤器+冷水池)”后,回用于淬火工序冷却。 回用水标准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 19923-2024)表1直流冷却水标准。 3、噪声防治措施 噪声源为抛丸机、辊底炉、风机等,通过隔声、减震、合理布局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危险废物:废磁悬液,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一般固废:含铁尘泥、废布袋、废钢丸、废包装材料、收集尘,收集外售。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源头防控,分区防渗。部分依托现有防渗措施,并新增浊水系统区域进行一般防渗。危废暂存间基础防渗采用2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事故应急池等重点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一般固废仓库、浊水系统区域一般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
相关承诺
信用承诺
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2024年5月7日
宿迁南钢金鑫轧钢有限公司报告表宿迁南钢金鑫轧钢有限公司报告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强特种钢热处理线及相关配套设施升级改造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