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股权招标采购公告(上海交大知识产权管理有限公司2024)
上交赛孚尔(包头)新材料有限公司9.33%股权
标的企业简况
标 的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交赛孚尔(包头)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经营规模
小型
标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150291MA0NH1KB01
经营范围
从事新材料科技领域内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高纯铝、高温陶瓷涂敷材料、蓝宝石晶体材料、稀土改性纳米材料、金属材料、金属制品、高纯电子材料(贵金属除外)、高纯功能材料、半导体材料、高纯陶瓷材料生产与销售;机电设备、电子产品、化工原料及产品(危险品除外)、自研装备的生产销售;电子商务
职工人数
1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 的 企 业 股 权 结 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全部放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包头市钢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33.69
2
张佼
33.11
3
上海交通大学包头材料研究院
13.34
4
上海交大知识产权管理有限公司
9.33
5
上海悦会新材料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53
6
潘天龙
2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 万 元 ︶
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
2023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188.292516
净利润
161.50014
资产总计
3696.378953
负债总计
290.741378
所有者权益
3405.637575
审计机构
内蒙古融诚源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企业财务报告
报表日期
2021-05-31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171.876998
净利润
-171.876998
资产总计
3453.459881
负债总计
187.706927
所有者权益
3265.752954
资 产 评 估 情 况 ︵ 万 元 ︶
评估机构
金证(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上海交通大学
核准备案日期
2024-04-26
评估基准日
2023-06-30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
3254.1800000
3495.810000
负债总计
266.760000
266.760000
净资产
2987.410000
3229.05000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301.27036500
重 要 信 息 披 露
其他披露内容
无。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否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交大知识产权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闵行区剑川路600号3幢110室、111室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内资)
持有产(股)权比例
9.33%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9.33%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交通大学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主体,不得采用委托、信托、隐名委托等方式申请受让。 5、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包括但不限于: 1、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聘用要求:无。 2、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的要求:无 3、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要求:无 4、价款支付条款 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上海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受让方须同意产权交易机构在出具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5、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10万元到上海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该立约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支付剩余价款后,该履约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支付剩余价款后,该履约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6、信息发布期满,(1)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上海联交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2)本项目涉及到对产权标的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未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情形,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含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主体),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方式,经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对其他竞买人的竞价结果表示行权意见后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7、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8、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单位:工作日)
交易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一次报价)
交易机构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股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