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小型汽车招标采购公告(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2024)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陈立辉名下车牌号粤VBC850小型汽车一辆(别克牌)的公告(变卖)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5月17日10时至2024年7月16日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主页地址:京东平台搜索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详情

名称
陈立辉名下车牌号粤VBC850小型汽车一辆(别克牌)

权属人
陈立辉

案号
(2023)粤0309执恢168号

承办法官
雷诗妍

法官助理
叶佩丽

车牌号
粤VBC850

车辆型号
SGM6531ATA(别克牌)

车辆识别代码
详情看附件

发动机号
详情看附件

存放地点
深圳市龙华区梦诗产业园地下停车场

财产处置参考价确定方式
委托评估

起拍价
74960

保证金
14960

增价幅度
1400

备注
详见附件车辆登记表及评估报告特别注意!车钥匙1把;车辆无法启动,无行驶证。

提示: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车辆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自行前往标的物存放地点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标的物原罚款、违章罚分、停车费用等一切拖欠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理;标的物车辆变更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金额由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

二、竞买人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要求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说明:
根据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政策,竞买人(尤其是参与营运车辆竞买的)竞买时需符合《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2019版)有关单位或个人申请小汽车增量指标规定的条件;如买受人不符合上述条件,由此造成车辆不能过户、无法取得增量指标等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根据《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2019版),竞买人需自行核实车辆的增量指标更新情况。车辆违章信息以车管所实际登记为准,违章罚款、罚分需买受人自理。详情请竞买人在竞买前先咨询车辆登记管理部门。
车辆是否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需买受人在竞买前到转出地及转入地车辆登记管理部门自行核实,详情请竞买人在竞买前咨询车辆登记管理部门。
2.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在京东网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拍开始三个工作日前向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如参与竞买人需联名竞买的,因京东网无法注册联名账户,联名竞买的竞买人须共同到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拍卖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3.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同意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4.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三、咨询、展示看样
1.本次拍卖标的法院已经委托深圳市鹏润金服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负责标的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竞买人可登陆“鹏润法拍”公众号或拨打电话0755-2105-8377进行咨询。
我院委托深圳市鹏润金服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承担网络司法拍卖的司法辅助服务工作,辅助服务费用按以下标准收取:标的物成交价不超过1万元(含1万元),每件支付50元;超过1万元至2万元的部分,在50元基础上,按照1.5%加收;成交价2万元以上的,按成交价的1%计付,但最高不超过1万元。。该标的物成交后由被执行人承担上述费用。
2.集中看样安排请竞拍十日前电话咨询和预约;不集中安排看样的财产,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工作时间(节假日休息),有意者可自行前往看样。
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四、拍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拍卖流程
1.变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京东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2.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竞得者须在拍卖成交后3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龙华支行,账号:9902001785760289),款项全部缴清后,本院方可出具收款收据。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未经本院书面许可,不得擅自逾期缴纳拍卖尾款,否则一律按买受人悔拍程序处理,由此导致的不利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3.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六、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本院已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和已知优先购买权人。因无地址确认书、已知信息有限等因素无法通知的被执行人和权利人,根据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七、注意事项
1.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或咨询京东客服。
2.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是本院对本次拍卖标的物进行拍卖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院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及中介公司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活动,本院组织看样不收取任何费用,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755-2105-8377
举报监督电话:0755-2105-0578
鹏润法拍司法辅助机构咨询电话:400-888-4328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浪腾路2号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查询。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五月九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小型汽车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深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