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二氧化硫招标采购公告(2024)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景洪嘉盛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91532801MA6NAT029A
建设单位法人:黄长春
建设单位联系人:杨泽阳
建设单位联系人电话:18195121584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云南西双版纳景洪市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嘎栋街道曼戈播村委会曼么克村西南部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景洪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项目代码:2019-532801-44-02-017831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2018版本:090-生物质发电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19-其他电力生产
建设地点:云南西双版纳景洪市景洪市嘎栋街道曼戈播村委会曼么克村西南部
中心坐标:经度:100:38:17 纬度: 21:58:26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2020-07-05
环评审批文号:云环审〔2020〕1-28号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532801MA6NAT029A001V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2023-01-12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43812.0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6620.5
运营单位名称 :景洪嘉盛新能源有限公司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91532801MA6NAT029A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润子源环保科技(云南)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91530111309594417B
验收监测单位 :云南亚明环境监测科技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9153010006710674X2
竣工时间 :2023-05-31
调试起始时间 :2023-06-08
调试结束时间 :2023-10-15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2024-04-10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2024-05-10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https://www.eiacloud.com/gs/detail/2?id=40410rhJwt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项目性质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变动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环评期间设计生活垃圾处理能力为750t/d(以入炉垃圾量计),年处理能力为24.82万 t/a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生活垃圾处理能力为750t/d(以入炉垃圾量计),年处理能力为24.82万 t/a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变动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项目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为:新建1台750t/d机械排炉+1台余热锅炉+1台18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实际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主要生产工艺、设备与环评一致,未发生变动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变动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主要废气治理要求:烟气净化采用”SNCR 炉内脱硝(氨水)+半干法(旋转喷雾)脱酸+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器”的净化工艺,设置独立CEMS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监测指标包括烟气中一氧化碳、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浓度,烟气参数;烟气通过1座80m高的烟囱(厂房外),内径2.4m达标外排 2、主要废水处理要求:渗滤液处理站采用“预处理+UASB厌氧反应器+ MBR膜生化反应器+NF纳滤膜+RO超滤膜”的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规模为300m3/d。处理达标后出水全部用于循环冷却系统补水,不外排。浓缩液部分用于石灰制浆,剩余部分回喷入焚烧炉内焚烧;循环水排污水处理系统采用“过滤+超滤+RO+高压反渗透膜”工艺,设计处理规模为400m3/d; 3、主要噪声防治要求:消声、隔音、减振等措施; 4、固体废弃物防治要求: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站污泥在厂内焚烧处理;炉渣外售建材企业;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公司处置;飞灰螯合固化后送景洪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单独分区填埋处理; 5、土壤及地下水防治措施:按要求进行分区防渗;建设地下水跟踪监测井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实际建成后废气防治措施未发生变化; 2、实际建成后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工艺为“预处理+UASB厌氧反应器+ MBR膜生化反应器(两级AO生化+外置式管式超滤UF)+NF纳滤膜+RO超滤膜+DTRO高压反渗透浓液浓缩”, 设计处理规模为300m3/d。处理达标后出水全部用于循环冷却系统补水,不外排。浓缩液部分用于石灰制浆,剩余部分回喷入焚烧炉内焚烧;循环水排污水处理系统设计总处理水量为400m3/d(16.85m3/h),回收率90%。处理工艺为“调节池+化学软化反应+絮凝和澄洁+多介质过滤器+超滤+ RO 反渗透”,该系统出水作为循环水补水,浓水回用于炉渣冷却用水利用,不外排; 3、实际已建设消声、隔音、减振等措施; 4、实际建成后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站污泥在厂内焚烧处理;炉渣外售上海秦望环保材料有限公司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云南大地丰源环保有限公司进行清运处置;飞灰螯合固化后送景洪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单独分区填埋处理; 5、实际建成后,根据项目环境监理报告所述,建设项目防渗分区建设情况与环评报告的要求基本一致;厂区已建设3口地下水跟踪监测井,但实际建成后仅地下水跟踪监测井位置发生变化
变动情况及原因 :1、实际建成后废气防治措施未发生变化; 2、实际建成后,废水污染防治措施中渗滤液处理工艺在环评原有工艺基础上增加了“DTRO高压反渗透浓液浓缩”工艺过程;循环水排污水处理工艺在环评原有工艺基础上增加了“化学软化反应+絮凝和澄洁”工艺过程。两个增加的措施均属于污染防治措施强化及改进,不属于重大变动情况; 3、实际建成后噪声防治措施未发生变化; 4、实际建成后固废防治措施未发生变化; 5、项目防渗分区建设情况与环评报告的要求基本一致;厂区已建设3口地下水跟踪监测井,但实际建成后仅地下水跟踪监测井位置发生变化,主要原因是由于厂区平面布置发生了优化调整,调整后的跟踪监测井位置可以满足厂区日常跟踪监测要求,不会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不属于重大变动情况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保设施维护,确保正常运行。加强氨水、柴油等风险物质储运、使用管理,罐区设置围堰、检漏、报警等相关设施。设置300立方米渗滤液收集池、2400立方米调节池、300立方米事故池对废水进行收集,落实分区防渗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针对各设施可能产生的有毒有害物质泄漏、大气污染物(含恶臭物质)的产生与扩散可能的事故风险,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 2、加强施工管理,落实施工环保措施。加强洒水降尘、道路清扫、封闭运输等措施减缓施工扬尘影响。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减少噪声影响。建筑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后及时清运。建设过程中,应委托有关单位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确保防渗等隐蔽工程符合环保要求。 3、按照报告书中的环境监测计划以及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制定自行监测方案,报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备案,抄送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并认真组织实施,发现异常情况报告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同时,按照信息公开相关规定,主动向社会公开污染源监测相关信息。按照《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焚烧炉废气排放口必须安装颗粒物、二氧化硫、氨氧化物、氯化氢和焚烧运行工况指标(炉内一氧化碳浓度、燃烧温度、含氧量)等指标的烟气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监控中心联网运行,监测结果在厂门口显著位置设置电子显示屏进行公开,及时对在线监测装置进行比对监测和校准。垃圾库负压纳入分散控制系统(DCS)监控。对活性炭、脱酸剂、脱硝剂喷入量、焚烧飞灰固化/稳定化螯合剂等烟气净化用消耗性材料进行计量并建立台账; 4、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初步核定为:废气二氧化硫59吨/年、氨氧化物222.7吨/年,由西双版纳州负责协调解决并纳入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1)氨水、柴油罐区实际已建设有围堰,并可满足罐区要求;(2)实际建设1座300m3渗滤液收集池,1座300m3调节池,1座300m3事故应急池,并已落实分区防渗要求。(3)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备案号为:532801-2023-026-L 2、(1)项目时工过程中严格按照环评及相关规范进行施工,施工期未接到周边居民关于废气、噪声、废水、固废等环境方面的投诉。(2)已委托云南湖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环境监理,根据云南湖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景洪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保护工程验收环境监理工作总结报告》所述“环境监理调查结论:根据设计文件核查及建设单位核实,建设项目防渗分区建设情况与环评报告的要求基本一致; 3、(1)已制定自行监测计划,并在排污许可证中已列明;(2)焚烧炉废气排放口已安装颗粒物、二氧化硫、氨氧化物、氯化氢和焚烧运行工况指标(炉内一氧化碳浓度、燃烧温度、含氧量)等指标的烟气在线监测装置,并已联网,厂门口显著位置设置电子显示屏进行公开。该在线监测装置已通过验收。(3)垃圾库已安装DCS监控;(4)已对建立耗材台账; 4、验收监测期间,对项目总量控制指标进行了核算,预测年排放量为SO2(56.364t/a)、NOx(208.74t/a)。各指标均小于环评批复的总量控制排放量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变动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项目性质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变动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环评期间设计生活垃圾处理能力为750t/d(以入炉垃圾量计),年处理能力为24.82万 t/a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生活垃圾处理能力为750t/d(以入炉垃圾量计),年处理能力为24.82万 t/a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项目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为:新建1台750t/d机械排炉+1台余热锅炉+1台18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实际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主要生产工艺、设备与环评一致,未发生变动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主要废气治理要求:烟气净化采用”SNCR 炉内脱硝(氨水)+半干法(旋转喷雾)脱酸+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器”的净化工艺,设置独立CEMS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监测指标包括烟气中一氧化碳、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浓度,烟气参数;烟气通过1座80m高的烟囱(厂房外),内径2.4m达标外排 2、主要废水处理要求:渗滤液处理站采用“预处理+UASB厌氧反应器+ MBR膜生化反应器+NF纳滤膜+RO超滤膜”的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规模为300m3/d。处理达标后出水全部用于循环冷却系统补水,不外排。浓缩液部分用于石灰制浆,剩余部分回喷入焚烧炉内焚烧;循环水排污水处理系统采用“过滤+超滤+RO+高压反渗透膜”工艺,设计处理规模为400m3/d; 3、主要噪声防治要求:消声、隔音、减振等措施; 4、固体废弃物防治要求: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站污泥在厂内焚烧处理;炉渣外售建材企业;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公司处置;飞灰螯合固化后送景洪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单独分区填埋处理; 5、土壤及地下水防治措施:按要求进行分区防渗;建设地下水跟踪监测井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实际建成后废气防治措施未发生变化; 2、实际建成后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工艺为“预处理+UASB厌氧反应器+ MBR膜生化反应器(两级AO生化+外置式管式超滤UF)+NF纳滤膜+RO超滤膜+DTRO高压反渗透浓液浓缩”, 设计处理规模为300m3/d。处理达标后出水全部用于循环冷却系统补水,不外排。浓缩液部分用于石灰制浆,剩余部分回喷入焚烧炉内焚烧;循环水排污水处理系统设计总处理水量为400m3/d(16.85m3/h),回收率90%。处理工艺为“调节池+化学软化反应+絮凝和澄洁+多介质过滤器+超滤+ RO 反渗透”,该系统出水作为循环水补水,浓水回用于炉渣冷却用水利用,不外排; 3、实际已建设消声、隔音、减振等措施; 4、实际建成后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站污泥在厂内焚烧处理;炉渣外售上海秦望环保材料有限公司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云南大地丰源环保有限公司进行清运处置;飞灰螯合固化后送景洪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单独分区填埋处理; 5、实际建成后,根据项目环境监理报告所述,建设项目防渗分区建设情况与环评报告的要求基本一致;厂区已建设3口地下水跟踪监测井,但实际建成后仅地下水跟踪监测井位置发生变化
变动情况及原因 :1、实际建成后废气防治措施未发生变化; 2、实际建成后,废水污染防治措施中渗滤液处理工艺在环评原有工艺基础上增加了“DTRO高压反渗透浓液浓缩”工艺过程;循环水排污水处理工艺在环评原有工艺基础上增加了“化学软化反应+絮凝和澄洁”工艺过程。两个增加的措施均属于污染防治措施强化及改进,不属于重大变动情况; 3、实际建成后噪声防治措施未发生变化; 4、实际建成后固废防治措施未发生变化; 5、项目防渗分区建设情况与环评报告的要求基本一致;厂区已建设3口地下水跟踪监测井,但实际建成后仅地下水跟踪监测井位置发生变化,主要原因是由于厂区平面布置发生了优化调整,调整后的跟踪监测井位置可以满足厂区日常跟踪监测要求,不会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不属于重大变动情况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保设施维护,确保正常运行。加强氨水、柴油等风险物质储运、使用管理,罐区设置围堰、检漏、报警等相关设施。设置300立方米渗滤液收集池、2400立方米调节池、300立方米事故池对废水进行收集,落实分区防渗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针对各设施可能产生的有毒有害物质泄漏、大气污染物(含恶臭物质)的产生与扩散可能的事故风险,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 2、加强施工管理,落实施工环保措施。加强洒水降尘、道路清扫、封闭运输等措施减缓施工扬尘影响。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减少噪声影响。建筑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后及时清运。建设过程中,应委托有关单位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确保防渗等隐蔽工程符合环保要求。 3、按照报告书中的环境监测计划以及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制定自行监测方案,报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备案,抄送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并认真组织实施,发现异常情况报告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同时,按照信息公开相关规定,主动向社会公开污染源监测相关信息。按照《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焚烧炉废气排放口必须安装颗粒物、二氧化硫、氨氧化物、氯化氢和焚烧运行工况指标(炉内一氧化碳浓度、燃烧温度、含氧量)等指标的烟气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监控中心联网运行,监测结果在厂门口显著位置设置电子显示屏进行公开,及时对在线监测装置进行比对监测和校准。垃圾库负压纳入分散控制系统(DCS)监控。对活性炭、脱酸剂、脱硝剂喷入量、焚烧飞灰固化/稳定化螯合剂等烟气净化用消耗性材料进行计量并建立台账; 4、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初步核定为:废气二氧化硫59吨/年、氨氧化物222.7吨/年,由西双版纳州负责协调解决并纳入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1)氨水、柴油罐区实际已建设有围堰,并可满足罐区要求;(2)实际建设1座300m3渗滤液收集池,1座300m3调节池,1座300m3事故应急池,并已落实分区防渗要求。(3)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备案号为:532801-2023-026-L 2、(1)项目时工过程中严格按照环评及相关规范进行施工,施工期未接到周边居民关于废气、噪声、废水、固废等环境方面的投诉。(2)已委托云南湖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环境监理,根据云南湖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景洪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保护工程验收环境监理工作总结报告》所述“环境监理调查结论:根据设计文件核查及建设单位核实,建设项目防渗分区建设情况与环评报告的要求基本一致; 3、(1)已制定自行监测计划,并在排污许可证中已列明;(2)焚烧炉废气排放口已安装颗粒物、二氧化硫、氨氧化物、氯化氢和焚烧运行工况指标(炉内一氧化碳浓度、燃烧温度、含氧量)等指标的烟气在线监测装置,并已联网,厂门口显著位置设置电子显示屏进行公开。该在线监测装置已通过验收。(3)垃圾库已安装DCS监控;(4)已对建立耗材台账; 4、验收监测期间,对项目总量控制指标进行了核算,预测年排放量为SO2(56.364t/a)、NOx(208.74t/a)。各指标均小于环评批复的总量控制排放量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变动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水量 (万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not
COD(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not
氨氮(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not
总磷(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not
总氮(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not
气量 (万立方米/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二氧化硫(吨/年)
0.0
56.364
59.0
0.0
0.0
56.364
56.364
氮氧化物(吨/年)
0.0
208.74
222.7
0.0
0.0
208.74
208.74
颗粒物(吨/年)
0.0
4.0976
22.5363
0.0
0.0
4.098
4.098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渗滤液处理站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中“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及“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限值
已建设,且建成规模与环评要求一致
已监测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循环水排污水处理系统(工业废水站)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标准》(GB/T 19923-2005)中“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标准限值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02)中“道路清扫”、“车辆冲洗”标准限制中更严格标准
已监建成,且建成规模与环评要求一致
已监测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焚烧烟气净化系统(采用“SNCR 炉内脱硝(氨水)+半干法(旋转喷雾)脱酸+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器”处理工艺)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2014)
已按环评要求建设
已监测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石灰仓仓顶除尘器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已按环评要求建设
已监测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活性炭仓仓顶除尘器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已按环评要求建设
已监测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水泥仓仓顶除尘器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已按环评要求建设
已监测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飞灰仓仓顶除尘器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已按环评要求建设
已监测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食堂油烟净化器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
已按环评要求进行建设
已监测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消声器、室内安装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已建设
已监测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风险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本项目焚烧炉每年大修(15天)期间,在垃圾池存满后,将收集的生活垃圾全部直接送至现有景洪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暂存;暂存时间最多为15天,景洪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位于景洪市东北方向约14公里处的半坡寨,距本项目直线约25km,至本项目处垃圾运输距离约40km。 2、本项目飞灰固化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要求后,送至景洪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填埋; 3、根据BOT协议,厂外的垃圾收集、运输由景洪市、勐海县县城及其周边乡镇环卫部门负责,通讯工程、送变电工程及上网输电线路工程均由景洪市人民政府负责修建。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1、实际已与景洪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签订了合作协议,项目大修期间的生活垃圾及固化合格后的飞灰可运往景洪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理; 2、实际厂外的垃圾收集、运输由景洪市、勐海县县城及其周边乡镇环卫部门负责,通讯工程、送变电工程及上网输电线路工程均由景洪市人民政府负责修建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无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无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无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无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该项目设置厂界外300米的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规划建设居民区、学校、医院、行政办公和科研等敏感目标,并采取园林绿化等缓解环境影响的措施,你公司应书面报告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在规划用地时严格控制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厂界300m环境防护距离无居民区、学校、医院、行政办公和科研等敏感目标分布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二氧化硫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