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用房招标采购公告(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2024)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
变 卖 公 告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5月26日10时至2024年7月2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826/07)对下列标的进行变卖,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五福南路183号、185号、187号商业用房(整体)
评估总价:147.36万元;起拍价:82.53万元;增价幅度:0.3万元(及其整倍数)。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做好网络司法变卖衔接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竞买人需交齐本次变卖全款后才能取得竞买资格。竞买人可在淘宝淘宝网上交纳变卖全款,也可支付到法院指定账户(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广安建设路分理处;账户名称: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账户:12664692846620038924并备注“执行案号【(2024)川1602执恢337号】”
特别提醒:本次变卖不包含室内家具、家电,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晓和未知瑕疵,成交后不得反悔,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
二、标的情况:1.该标的现坐落于五福南路175-4、175-6、175-5号五福南路商住楼。
根据不动产查档结果证明书显示,广安市广安区五福南路183号房屋使用权证号:广安市房权证广房字第00069502号广市国用2007第05846号,建筑面积: 74.63㎡,规划用途:商业服务,权利性质:出让,房屋性质:市场化商品房。185号房屋使用权证号:广安市房权证广房字第00069503号广市国用2007第05847号,建筑面积: 74.63㎡,规划用途:商业服务,权利性质:出让,房屋性质:市场化商品房。187号房屋使用权证号:广安市房权证广房字第00069504号广市国用2007第05848号,建筑面积: 61.06㎡,规划用途:商业服务,权利性质:出让,房屋性质:市场化商品房。
2.该标的租赁已到期(截至2023年10月15日止),目前被原承租人占用。
三、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具体的税、费金额以相关部门核算为准。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原件,在签收上列法律文书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申请从拍卖成交价款中退还已垫付税(费),逾期未申请的,视为买受人放弃退还已垫付税费。标的物的实际面积、地址、权利性质等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因未及时办理所产生的费用及相关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四、标的物附属水、电、气户名变更手续【或水、电、气上户】均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交付前该标的物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理【包含但不限于水、电、气及物业费】,具体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本院不承担上述费用。
五、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请竞买人务必在购买前充分了解自身是否具备购买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没收保证金并重新进行拍卖。
2.竞买人应当符合标的物所在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即应当事先确定是否具有本标的物的购房资格。在竞价成功后若以无购房资格为由拒绝交纳成交价款的,按悔拍处理,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不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
3. 如需委托他人竞买、联合竞买,请在拍卖竞价程序开始前5日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竞买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联合竞买材料(联合竞买协议、竞买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在竞价程序开始前无联合竞买、委托竞买手续或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或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责任自负。
六、变卖方式:(一)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标的物变卖价全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变卖预缴款,即为参与司法变卖前需报名缴纳的款项。
(二)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未参加竞拍的也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
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八、若标的物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相对较高,因限额无法支付的,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情况表》等资料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特别提醒:本次涉案财产拍卖主体为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本次拍卖标的物仅由四川博傲科技网络有限公司提供有偿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本院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中介机构、任何社会组织或个人代理辅助本次司法拍卖。有意竞买者请自行关注并咨询整个拍卖详情,本次拍卖不向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名义收取费用均与本院无关。
咨询、看样电话:18280952828
本院地址:广安市广安区建新街17号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
2024年5月1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商业用房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