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审查招标采购公告(2024)
2024年4月节能审查情况
索引号:
003143189/202405-00034
信息分类:
节能审查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屯溪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4-05-10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
关键词:
内容概述:
有效性:
有效
2024年4月节能审查情况
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皖发改环资规〔2017〕5号)第七条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年电力消费量不满500万千瓦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及用能工艺简单、节能潜力小的行业(具体行业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并公布的目录确定)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在报请审批时,由项目单位出具能耗测算说明,能耗承诺等,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
2024年4月,我委未收到此类办件申请,后期如有信息将第一时间说明。特此说明。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节能审查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