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处理场 二氧化硫招标采购公告(2024)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嘉峪关市市容环境卫生总站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126202004382407546
建设单位法人:王国雄
建设单位联系人:陈旭
建设单位联系人电话:15101769992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甘肃嘉峪关嘉峪关市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嘉峪关市胜利中路23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嘉峪关市八昼夜滩生活垃圾处理场项目
项目代码: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2018版本:104-城镇生活垃圾(含餐厨废弃物)集中处置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820-环境卫生管理
建设地点:甘肃嘉峪关嘉峪关市嘉峪关市城区北部断山口戈壁滩
中心坐标:经度:98:15:45 纬度: 39:56:43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2015-01-20
环评审批文号:嘉环评发〔2015〕14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126202004382407546001R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2023-10-19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6400.0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4021.2
运营单位名称 :嘉峪关市市容环境卫生总站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126202004382407546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嘉峪关市市容环境卫生总站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126202004382407546
验收监测单位 :甘肃康顺盛达检测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91620100MA71WF4F42
竣工时间 :2021-02-28
调试起始时间 :2021-03-01
调试结束时间 :2023-11-15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2024-03-21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2024-04-19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https://www.eiacloud.com/gs/detail/2?id=40321RM8Xn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改扩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改扩建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变化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项目自2015年1月21日取得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原嘉峪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嘉峪关市八昼夜滩生活垃圾处理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嘉环评发﹝2015﹞14号),至本次竣工环保验收,前后进行2次变动分析环评,对项目部分建设内容、规模、渗滤液处理工艺、部分环保措施等进行变动调整。 填埋场:依据2023年变动分析报告,建设生活垃圾填埋场1座,建设规模为Ⅲ类,占地面积15.77×104m2(合236.55亩),设计有效库容164×104m3,总库容190×104m3,设计使用年限10年。日处理能力360t/d(依据2015年环保设施变更补充分析报告)。 渗滤液处理站:依据2015年环保设施变更补充分析报告,建设渗滤液处理站1座,占地面积1500m2(合2.25亩),日处理能力50m3/d,依据2023年变动分析报告,产生的渗滤液通过填埋场渗滤液导流系统进入渗滤液调节池,定期运往酒泉市生活垃圾焚烧厂进行处理,不外排,建设单位已与酒泉海创环保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处置协议。当出现高强度降雨或山洪等极端突发状况,外委处置无法及时处理渗滤液时,使用项目建设的处理规模为50m3/d渗滤液处理站进行处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填埋场:项目实际建设生活垃圾填埋场1座,建设规模为Ⅲ类,占地面积15.77×104m2(合236.55亩),设计有效库容164×104m3,总库容190×104m3,设计使用年限10年,日处理能力360t/d。 渗滤液处理站:实际建设渗滤液处理站1座,占地面积1500m2(合2.25亩),日处理能力50m3/d,产生的渗滤液通过填埋场渗滤液导流系统进入渗滤液调节池,定期运往酒泉市生活垃圾焚烧厂进行处理,不外排,建设单位已与酒泉海创环保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处置协议。当出现高强度降雨或山洪等极端突发状况,外委处置无法及时处理渗滤液时,使用项目建设的处理规模为50m3/d渗滤液处理站进行处理。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变化,实际与环评阶段一致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项目原环评阶段,工程生活垃圾填埋场作业工艺流程为:嘉峪关市生活垃圾由垃圾转运车辆运送进入垃圾填埋场,经计量系统的称重计量,然后进入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区分区作业单元,在管理人员指挥下,进行卸料、推铺、压实、覆盖、灭虫,最终完成填埋作业;垃圾填埋场渗滤液通过渗滤液导排系统进入污水调节池,然后经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放;垃圾填埋气经过气体导排系统收集、导排,最终用火炬集中点燃排放;场区周围洪、雨水经过截洪沟收集、导排至填埋区外。 2015年3月,委托编制了《嘉峪关市八昼夜滩生活垃圾处理场工程变动分析报告》,将原设计的渗滤液处理工艺由MBR+UF/STRO处理工艺变更为MVR处理工艺。2023年9月委托编制了《嘉峪关市八昼夜滩生活垃圾处理场工程变动分析报告》,将渗滤液处理措施由现有的MVR蒸发处理方式变更为委托酒泉海创环保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原环评时提出的填埋废气点燃处理,在垃圾填埋场使用阶段无法将全部的导气石笼链接,无法实现,只有在封场后才可实施,填埋废气中的NH3、H2S无法通过燃烧处理,变更为以无组织形式排放至大气环境中。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根据调查,工程实际生活垃圾填埋场作业工艺流程为:嘉峪关市生活垃圾由垃圾转运车辆运送进入垃圾填埋场,经计量系统的称重计量,然后进入垃圾卫生填埋区,在作业面上倾倒垃圾,推土机将垃圾推平,由压实机进行压实处理,压实后对垃圾进行灭虫,当达到单元作业厚度时,再由装载机推土进行单元覆土,完成填埋作业;垃圾填埋场渗滤液通过渗滤液导排系统进入渗滤液调节池,定期拉运至酒泉生活垃圾焚烧厂进行处理;垃圾填埋气经过气体导排系统收集、导排后自然排放;场区周围洪、雨水经过截洪沟收集、导排至填埋区外。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变化,实际与环评阶段一致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垃圾填埋库区: 垃圾拦挡坝:依据2023年变动分析报告,垃圾坝坝顶宽6m,最大坝高21m,坝轴线长359.032m,坝内侧坡度为1﹕2,外侧坡度1﹕2,采用碾压土石坝结构。 防渗工程:依据2023年变动分析报告,库区底部防渗层结构采用高密度聚乙烯膜(HDPE)+GCL形式的复合防渗系统,从上到下依次为:①场区底部整平夯实;②压实土壤保护层(300mm厚粘土,渗透系数≤1×10-5cm/s)③铺设4800g/m2GCL(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渗透系数不小于5×10-9cm/s);④铺设1.5mmHDPE膜(光面);⑤铺设600g/m2土工布;⑥300mm厚的卵石渗滤液导流层(Φ15~35mm);⑦200g/m2的土工布一层。库区侧壁及坝内坡防渗构造从内向外的结构为:①根据施工时的具体地质情况进行分层削坡整平处理;②铺设300mm厚粘土保护层(渗透系数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垃圾填埋库区: 垃圾拦挡坝:垃圾坝坝顶宽6m,最大坝高21m,坝轴线长359.032m,坝内侧坡度为1﹕2,外侧坡度1﹕2,采用碾压土石坝结构。 防渗工程:库区底部防渗层结构采用高密度聚乙烯膜(HDPE)+GCL形式的复合防渗系统,从上到下依次为:①场区底部整平夯实;②压实土壤保护层(300mm厚粘土,渗透系数≤1×10-5cm/s)③铺设4800g/m2GCL(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渗透系数不小于5×10-9cm/s);④铺设1.5mmHDPE膜(光面);⑤铺设600g/m2土工布;⑥300mm厚的卵石渗滤液导流层(Φ15~35mm);⑦200g/m2的土工布一层。库区侧壁及坝内坡防渗构造从内向外的结构为:①根据施工时的具体地质情况进行分层削坡整平处理;②铺设300mm厚粘土保护层(渗透系数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变化,实际与环评阶段一致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依据《嘉峪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嘉峪关市八昼夜滩生活垃圾处理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嘉环评发〔2015〕14号)中要求: 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及生态防护治理措施,将项目建设及运营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程度。该项目的选址、设计、施工、填埋废物的入场条件、填埋作业要求、封存场及后期维护和管理要求、污染物排放限值及环境监测等要严格执行《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的规定。 加强垃圾填埋气体的安全防范工作,安装24小时甲烷气体自动监测报警仪和自动点火装置,避免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填埋场定期喷洒消毒、除臭剂等药物,消除恶臭影响。对进场道路、覆土备料场和填埋作业区定时洒水,填埋库区周围设置钢丝网围栏,防止垃圾填埋过程中产生二次污染。生活辅助区依托嘉峪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锅炉供暖。 渗滤液处理站采用MBR+UF/STRO处理工艺,处理能力为100立方米/天。生活辅助区建设4立方米化粪池,池体不设外排口,生活污水定期由吸污车抽吸至渗滤液处理站进行处理。经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后的废水出水水质须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要求后,用于进场道路洒水降尘、覆土备料场洒水降尘、垃圾填埋作业喷淋洒水、垃圾运输车辆清洗或填埋库区绿化等。项目应加强地下水监控,在填埋场地下水流向的上游方向50米处设置地下水本底监测井1眼,填埋场地下水流向的下游方向30米、50米处各设置地下水污染监视井1眼,在垂直填埋场地下水流向的两侧30米处各设地下水污染扩散井1眼,并对项目周边地下水进行定期监测,跟踪地下水水质变化情况,防止垃圾渗滤液影响地下水水质。 本项目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按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设立相应的标志牌。渗滤液处理站须安装废水自动监控设备,与环保部门监控中心联网,并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500米。 项目服务期满后应按《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的要求对填埋场库区实施封场。 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设置必要的应急防护设备,落实预案中的各项防范措施,杜绝环境事故的发生。 (2)依据《嘉峪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嘉峪关市八昼夜滩生活垃圾处理场项目环保设施变更补充分析报告的函》(嘉环评发〔2015〕81号)中要求: 2015年1月21日,我局以嘉环评发〔2015〕14号文件批复了嘉峪关市八昼夜滩生活垃圾处理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了保证渗滤液在冬季低温状态下的处理效果,拟将渗滤液处理工艺由MBR+UF/STRO处理工艺变更为MVR处理工艺,生活垃圾处理量由380吨/日变更为360吨/日。变更后,渗滤液处理站采用MVR处理工艺,处理能力为100立方米/天。经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后的废水出水水质须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要求后,用于进场道路洒水降尘、覆土备料场洒水降尘、垃圾填埋作业喷淋洒水、垃圾运输车辆清洗或填埋库区绿化等。 项目其他方面依照原环评批复(嘉环评发〔2015〕14号)文件执行。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根据调查,项目选址已取得相关部门用地批准,符合要求,项目建设与甘肃省、嘉峪关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符合,各类污染物处置措施有效,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相关便准的限值要求。本项目500m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项目选址不位于原环评所列的禁止建设区域。项目管理要求、污染物排放限值及环境监测等要严格执行《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的规定。 配备了手持甲烷检测仪每日进行监测,在垃圾填埋场使用阶段无法将全部的导气石笼链接,无法实现,只有在封场后才可实施,填埋废气中的NH3、H2S无法通过燃烧处理,将以无组织形式排放至大气环境中,未建设自动点火装置。填埋场定期喷洒消毒、除臭剂等药物,消除恶臭影响。对进场道路、覆土备料场和填埋作业区定时洒水,填埋库区周围设置钢丝网围栏,防止垃圾填埋过程中产生二次污染。生活辅助区依托嘉峪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锅炉供暖。 后期对渗滤液处理站进行了变更,渗滤液处理站采用“预处理+MVR”处理工艺,处理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后排放。产生的渗滤液通过填埋场渗滤液导流系统进入渗滤液调节池,定期运往酒泉市生活垃圾焚烧厂进行处理,不外排,建设单位已与酒泉海创环保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处置协议。当出现高强度降雨或山洪等极端突发状况,外委处置无法及时处理渗滤液时,使用项目建设的处理规模为50m3/d渗滤液处理站进行处理。项目在填埋场地下水流向的上游方向50米处设置地下水本底监测井1眼,填埋场地下水流向的下游方向30米、50米处各设置地下水污染监视井1眼,在垂直填埋场地下水流向的两侧30米处各设地下水污染扩散井1眼,并对项目周边地下水进行定期监测,跟踪地下水水质变化情况,防止垃圾渗滤液影响地下水水质。 经验收监测,项目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按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设立相应的标志牌。渗滤液处理站安装废水自动监控设备,与环保部门监控中心联网,并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设置了卫生防护距离为500米。 项目服务期满后将按照《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的要求对填埋场库区实施封场。 针对本项目在运营期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事故,项目建设单位委托编制了《嘉峪关市八昼夜滩生活垃圾处理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目前报告已审查和备案。 (2)现阶段,渗滤液处理站已建成,处理工艺采用“预处理+MVR”处理工艺,,生活垃圾处理量由380吨/日变更为360吨/日。 现阶段,渗滤液处理站采用“预处理+MVR”处理工艺,处理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后排放。产生的渗滤液通过填埋场渗滤液导流系统进入渗滤液调节池,定期运往酒泉市生活垃圾焚烧厂进行处理,不外排,建设单位已与酒泉海创环保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处置协议。当出现高强度降雨或山洪等极端突发状况,外委处置无法及时处理渗滤液时,使用项目建设的处理规模为50m3/d渗滤液处理站进行处理。 项目其他方面均依照原环评批复(嘉环评发〔2015〕14号)文件执行。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变化,实际与环评阶段一致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水量 (万吨/年)
0.0
0.0015
0.0
0.0
0.0
0.001
0.001
focus
COD(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not
氨氮(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not
总磷(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not
总氮(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not
气量 (万立方米/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二氧化硫(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氮氧化物(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颗粒物(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渗滤液处理站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的标准限值
项目实际建设处理规模为50m3/d渗滤液处理站1座,渗滤液处理站采用“预处理+MVR”处理工艺,处理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后排出。
根据调查,目前垃圾渗滤液最大产生量约9.88m3/d(3608m3/a),产生的渗滤液通过填埋场渗滤液导流系统进入渗滤液调节池,定期运往酒泉市生活垃圾焚烧厂进行处理,不外排,建设单位已与酒泉海创环保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处置协议,具体见附件。当出现高强度降雨或山洪等极端突发状况,外委处置无法及时处理渗滤液时,使用本项目已建设的处理规模为50m3/d渗滤液处理站进行处理,渗滤液处理站采用“预处理+MVR”处理工艺,处理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后排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期间,未出现极端突发状况,渗滤液处理站未运行,未产生渗滤液处理后的排水,因此本次竣工环保验收未能对处理后的渗滤液排水进行采样监测。待后期若出现极端突发状况条件下使用渗滤液处理站处理渗滤液,需对渗滤液排水进行采样监测,处理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的标准限值后方可排放。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化粪池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生活辅助区内设置有4m3玻璃钢化粪池1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由吸污车清运至最近的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
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期间,化粪池内生活污水量较少,不满足采样条件,因此本次竣工环保验收未能对化粪池生活污水进行采样监测。待后期满足采样条件后,再进行生活污水的采样监测。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填埋气收集导排系统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标准限值要求
工程共设置导气井68座,DE250HDPE 垂直导气花管长3080m。在垃圾填埋场使用阶段无法将全部的导气石笼链接,无法实现,只有在封场后才可实施,填埋废气中的NH3、H2S无法通过燃烧处理,将以无组织形式排放至大气环境中。
项目对厂界无组织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均进行了验收监测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手持甲烷检测仪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要求
配备了手持甲烷检测仪每日进行监测,因填埋场运行需要,未建设自动点火装置。
项目在填埋场区填埋工作面上2m以下、填埋气体排放口对甲烷进行了监测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设备采取低噪音设备,垃圾运输车辆和工程作业车辆进入本项目填埋场后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等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2 类标准要求
设备采取低噪音设备,运输车辆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等措施
对项目厂界噪声进行了监测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风险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无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无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无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无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无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无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活垃圾处理场 二氧化硫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