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养综合中心项目招标采购公告(2024)



关于吉安县城北新区医养综合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
D2111-9203-2024-2503
分 类:
公告公示

责任部门:
吉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4-05-11 16:23:24

标 题:
关于吉安县城北新区医养综合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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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安县城北新区医养综合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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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县发改审字〔2024〕137号

关于吉安县城北新区医养综合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吉安县民政局: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吉安县城北新区医养综合中心项目建议书的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收悉。为推动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加快我县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项目名称:吉安县城北新区医养综合中心项目(项目代码:2405-360821-04-01-155200)
二、项目性质:新建
三、项目建设单位:吉安县民政局
四、项目建设地点:吉安县敦厚镇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10000㎡(约15亩),总建筑面积15000㎡,项目规划新增床位数300张。新建1栋医养综合中心大楼及其他附属设施,包括医养综合中心大楼主体工程及室外配套道路硬化及停车场工程、室外配套给排水及消防工程、室外配套电气及照明工程、室外配套绿化及景观工程、室外配套大门及围墙工程等配套工程。
六、项目投资规模及筹资方式:项目估算总投资13000万元(以县财政投资项目服务中心确定的规模为准),资金来源为申请国债及自筹。
七、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一年,自批复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取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未开工建设,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文件有效期内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未开工建设也未延期申请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望接此批复后,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下一步前期工作,积极筹措项目建设资金,推进项目顺利实施,尽早发挥投资效益。

2024年5月10日

吉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5月10日印发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养综合中心项目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