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 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环境影响报告表招标采购公告(202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5月11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5月11日-2024年5月21日(共7天)。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1
关于湛江临空绿色低碳智造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园区四路南延工程与塘缀大道中段(空港一路至空港三路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关于湛江临空绿色低碳智造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园区四路南延工程与塘缀大道中段(空港一路至空港三路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吴环建〔2024〕10号
2024年5月11日
湛江市空港经济区发展有限公司
吴川市塘?镇空港经济区

2
关于吴川市中建水泥砖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关于吴川市中建水泥砖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吴环建〔2024〕11号
2024年5月11日
吴川市中建水泥砖厂
吴川市大山江街道下覃嘲村隔列岭(中心坐标:东经110度8分22.438秒,北纬21度43分22.305秒)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湛江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吴川市广沿路一号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吴川分局
  邮政编码:524000联系电话:5553231 传真号码:557989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影响评价 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环境影响报告表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