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实训业务 民警实训业务用房建设工招标采购公告(2024)
******民警实训业务用房建设工程
建设地点: 南口镇北京警察学院院内
公示时间:2024-05-13至2024-05-17
受理时间:2024-05-13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南口镇太平庄村西侧北京警察学院内,用地面积约16364平方米,本项目拟建总建筑面积为45810平方米,含地上建筑面积3024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5565平方米。为民警实训业务用房;同步实施用地范围内树木伐移、硬化和管线拆除、训练设施移位,建设室外道路、绿化、配套管线、雨水调蓄池等室外工程。项目使用空气源热泵+燃气锅炉调峰的复合式能源系统,冬季共同为民警实训业务用房供暖,配套锅炉房位于民警实训业务用房地下一层,建筑面积143.41m2,设2台每台1.05MW的燃气锅炉,锅炉属于调峰锅炉,预计年运行时间为90天,每天运行6小时。
环评文件全本公示稿: 公安实训用房申报稿.pdf
公众参与说明: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咨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情况。
行政相对人名称:******
联系人:曹卫国
联系电话:85222957
环评单位名称:北京乐水林净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采取信函、传真或留言方式,向我局提出建设项目审批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注明“对某项目环评审批的意见或建议”,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者邮箱等),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审批部门:北京市昌平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102200
邮寄地址:北京市白浮泉路15号
传真电话:89746244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民警实训业务 民警实训业务用房建设工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