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2024)



如果内容不能正常显示,请安装pdf阅读器

申请人 黄加才 于 2024年05月07日 ,向本局提出个人住宅建设(用地、工程、乡村)规划许可,要求在 芙蓉镇 前垟村 新建 1间(幢)4层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为 水田 ,土地利用规划用途为 一般农田 ,底层层高≤ 3.80 m,建筑总高度≤ 12.80 m,占地面积 50.00 ㎡,建筑面积 200.00 ㎡(其中顶层 / ㎡在 / 首,挑楼 / ㎡在 / 首)。 经初步调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本局拟准予行政许可,具体四至附图如下:

东至:
规划留用地

南至:
规划留用地

西至:
规划留用地

北至: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有关证明),向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芙蓉自然资源所申报(地址:乐清市芙蓉镇成州路,电话:0577-62299995),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05月1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