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方案 生态停车场建设招标采购公告(2024)



安龙县水务局关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水土保持法、行政许可法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我局2024年5月13日对1个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作出了行政许可决定。现将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5月13日—2024年5月28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59~2290605(安龙县政务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安龙县迎宾大道国土(发改)大楼一楼
邮  编:562300

序号
生产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生产建设单位
方案编制单位
审批时间及文号

1
安龙县老城区生态停车场建设项目
安龙县招堤街道办事处
贵州龙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裕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黔西南分公司
2024年5月13日 安水务字〔2024〕53号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土保持方案 生态停车场建设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