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改扩建 二氧化硫招标采购公告(2024)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榆林市榆神煤炭榆树湾煤矿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91610000786958834R

建设单位法人:梁飞荣

建设单位联系人:陈旭东

建设单位联系人电话:13279125767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金鸡滩镇曹家滩村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榆林市榆神煤炭榆树湾煤矿有限公司榆树湾煤矿改扩建项目

项目代码: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本:006-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610-

建设地点: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金鸡滩镇曹家滩村

中心坐标:经度:109.89965 纬度: 38.55796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2023-05-25

环评审批文号:陕环评批复〔2023〕24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610000786958834R001T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2024-03-13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72363.9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13607.02

运营单位名称 :榆林市榆神煤炭榆树湾煤矿有限公司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91610000786958834R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太原核清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911401007159072042

验收监测单位 :陕西海立环境监测有限公司,陕西国秦恒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916101003337833144,91610825MA70DJBN0T

竣工时间 :2023-11-20

调试起始时间 :2023-11-30

调试结束时间 :2024-11-30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2024-04-11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2024-05-10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http://www.so0912.com/home.php?mod=space&uid=2159747&do=blog&id=162497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改扩建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改扩建工程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变动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规模12Mt/a,井田面积85.2566km2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规模12Mt/a,井田面积85.2566km2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变动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井工开采,2-2煤采用倾斜分层大采高再生顶板综合机械化采煤法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井工开采,2-2煤采用倾斜分层大采高再生顶板综合机械化采煤法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变动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一号风井设矿井水处理站一座,由两套处理工艺组成,一套处理能力为7200m3/d,采用沉淀、碳滤、砂滤、过滤消毒处理工艺;一套处理能力为7200m3/d,采用“斜管沉淀池”处理工艺,矿井水处理达标后,部分回用于矿井生产生活用水,未利用部分排入疏干水管网综合利用,综合利用率100%;建设生活给水净化站一座,设计规模产水量2000m3/d,采用沸石过滤、活性炭过滤、树脂吸附、超滤及消毒处理工艺,处理后矿井水用于生活用水;将处理规模为150m3/d的处理系统拆除,增建一套处理规模为600.0m3/d的生活污水处理系统,采用“二级生化处理(A2O法)”加“深度处理”工艺;一套规模为600m3/d,采用“预处理(格栅、调节)+一体化污水处理(厌氧、缺氧、好氧)+砂滤+活性炭过滤+消毒”工艺的处理系统保留,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处理规模48m3/h,采用多级沉淀工艺,煤泥水全部循环利用,不外排;收集池容量1.5万m3,初期雨水收集后进入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后综合利用;全封闭,并设置喷雾洒水装置;新增生活给水净化站配套水泵采用低噪声设备,置于地下,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排放限值;生活垃圾由矿井配备垃圾桶收集,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置;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压滤后交环卫部门处置;矿井水处理站煤泥压滤后外销;危险废物由危险废物暂存库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相应盘区工作面投产设置4口跟踪监测水井,运行正常,记录完整;按跟踪监测计划实施(污染源、生态、地下水),环境保护日常监测结果存档记录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井下设清污分流装置,矿井水清污分流后清水进入清水池,污水部分进入一号风井矿井水处理站,一号风井设矿井水处理站一座,由两套处理工艺组成,一套处理能力为7200m3/d,采用沉淀、碳滤、砂滤、过滤消毒处理工艺;一套处理能力为7200m3/d,采用“斜管沉淀池”处理工艺,矿井水处理达标后,部分回用于生产用水,未利用部分排入疏干水管网综合利用,综合利用率100%;企业目前由工业场地自备水井提供生活用水,生活给水净化站暂未建设,矿井水全部进入矿井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矿井水部分回用于生产用水,剩余部分排入疏干水管网综合利用,矿井水全部综合利用;未对现有150m3/d的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进行拆除改建,煤矿现有劳动定员为1300人,低于环评预估1800人,现有设施可以满足企业生活污水处理要求,处理后生活污水均可达标回用,生活污水处理依托原有一套处理规模600m3/d,采用“预处理+一体化污水处理+砂滤+活性炭过滤+消毒”工艺,150m3/d的生活污水处理系统保留备用;处理规模48m3/h,采用多级沉淀工艺,煤泥水全部循环利用,不外排;收集池容量1.5万m3,收集后进入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后综合利用;储煤棚全封闭,并设置喷雾洒水装置;生活给水净化站暂未建设,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排放限值;生活垃圾由矿井配备垃圾桶收集,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置;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压滤后交环卫部门处置;矿井水处理站煤泥压滤后外销;危险废物由危险废物暂存库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相应盘区工作面投产设置6口跟踪监测水井,运行正常,记录完整;已按跟踪监测计划实施(污染源、生态、地下水),环境保护日常监测结果已存档记录

变动情况及原因 :本项目主要变动内容为生活给水净化站未建设,未对生活污水处理站进行改造,项目变动后生活用水可由自备水井提供,煤矿现有劳动定员为1300人,低于环评预估1800人,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产生量386.5m3/d,现有设施可以满足企业生活污水处理要求,处理后生活污水均可达标回用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本环评针对地表沉陷损害,要求榆树湾煤矿在后续开采过程中,继续推进地表移动变形岩移观测,对因采煤导致的沉陷区土地破坏按实际产值给予补偿;本评价要求将土地复垦纳入各年度生产计划及生产成本,按照相关部门批准的土地复垦方案执行;针对沉陷影响范围内不同损害程度区域,耕地复垦以农业复垦为主,轻度损害耕地整治措施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恢复为辅,主要包括填平裂缝、平整土坎,中度、重度损害耕地整治以充填裂缝和局部平整土地为主;对于轻度损害的林地、草地整治措施以自然恢复为主;中度区自然恢复的同时,辅以人工干预整治修复;重度区以人工恢复整治为主;建设单位应落实生态管理及监控,对土壤侵蚀、景观、植被、土壤环境、地表变形等多项参数按照一定频次进行监测;本次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对工业场地设置专门的跟踪监测井,加强地下水的跟踪观测;矿井在运营过程中加强了污废水集储与处理构筑物的维护,确保防渗措施达到防渗技术要求;矿井水经处理后部分回用剩余全部进入榆阳区矿井水综合利用管网;井田开采过程中开展采煤导水裂隙带的发育高度进行观测;继续密切关注涌水量的变化情况,建立长期矿井水观测台账;矿井水除最大可能的回用于矿井自身生产、生活用水外,剩余矿井水排入榆阳区煤矿疏干水综合利用项目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二级生化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场地降尘及绿化洒水;初期雨水经收集后进入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锅炉房已建成3台燃气锅炉,均采用低氮燃烧,锅炉目前为备用热源。燃气锅炉排放废气中NOx、颗粒物、SO2浓度均满足《陕西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226-2018);筛分破碎系统密闭作业,在原煤转载点设置喷雾抑尘措施,产品仓采用筒仓和全封闭煤棚,输煤栈桥全封闭;厂界无组织粉尘浓度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要求;煤矿对工业场地的所有裸露地面全部进行了硬化或绿化,对硬化场地和场区道路定时洒水抑尘;煤矿外运主要通过铁路,铁路专运线配套建设快速装车站及配套输煤系统,煤炭在装卸、储存、转运、落料、装车等过程中密闭同时设置喷淋装置、装车溜槽处设置洒水装置、添加抑尘剂等进行喷淋抑尘,车辆装满后加盖篷布;部分产品煤采用封闭的带式输送机运至兖州煤业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甲醇厂);榆树湾煤矿掘进矸石井下回填废弃巷道,不出井;矿井水处理站产生的煤泥压滤脱水后掺入混煤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运往市政垃圾场处置;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脱水后,与生活垃圾一并交由处理;危险废物在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加强工业场地对土壤影响的跟踪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设备密闭和厂房隔声,以及厂区绿化降噪等措施;工业场地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厂界外曹家滩村敏感点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做好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应急措施,材料库及危废暂存库地面按规范用防渗和防静电处理,此外地面按自流坡度找平,发生泄漏时自流至收集池,即使油品储存容器发生破裂,采用沙子、黄土、锯末等构筑围堰,可杜绝油脂泄露至材料库外,其泄露影响范围可控制在储存间内;环保机构应进一步细化环境保护制度;积极开展污染源及环境质量例行监测;按要求公开企业信息;环保设施、危废暂存间、高噪声场所等规范标识标牌或警示标识。按照“边开采、边修复”原则,修订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落实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减缓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按照开采设计和报告书的要求留设保护煤柱;加强地表岩移跟踪观测和生态系统跟踪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严格遵循“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加强采煤过程中的地下水资源保护,建立地下水长期动态跟踪监测,一旦发现居民饮用水受到影响,应立即启动供水预案,确保居民用水安全;矿井水经处理后优先回用,剩余矿井水排入榆阳区煤矿疏干水综合利用项目综合利用;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矿井掘进矸石不出井,目前地面不产生洗选矸石,后续开采如有矸石产生时充填井下;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加强危险废物、固体废物暂存设施的环境管理;锅炉烟气各污染物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226-2018)要求;工业场地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要求;厂界噪声排放和敏感点声环境质量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按规定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等要求,制定年度自行监测方案,设置和维护监测设施,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做好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按规定保存监测报告和原始记录,并依据相关法规向社会公开监测结果;落实清洁运输要求,产品煤经铁路外运,仅部分地销煤经公路运输;该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公开环境信息的主体,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要求依法依规公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畅通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渠道,保障可能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公众环境权益;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及榆阳分局负责该项目事中事后监管。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分送以上生态环境部门,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煤矿已持续推进地表移动变形岩移观测,已建立岩移观测站;对采煤导致的沉陷区已给予补偿;煤矿已将土地复垦纳入年度生产计划,并按照批准的土地复垦方案执行;煤矿已对采空塌陷区进行治理,2023年榆树湾煤矿耕地修复151.66亩、道路修复1750m、林草地补植7800亩、道路绿化883亩;煤矿已落实相应监测计划;企业已加强工业场地地下水跟踪监测,根据本次验收工业场地地下水监测结果,区域地下水质量良好;煤矿污废水集储与处理构筑物均进行日常维护,均可达到防渗技术要求;煤矿矿井水经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回用生产,剩余部分全部进入榆阳区矿井水综合利用管网;煤矿已开展采煤导水裂隙带的发育高度观测;煤矿密切关注矿井用水量变化情况,并建立了长期矿井水观测台账;矿井水处理后部分回用生产,剩余矿井水排入榆阳区煤矿疏干水综合利用项目综合利用;煤矿工业场地生活污水均可经二级生化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场地降尘及绿化洒水,不外排;雨水收集池正在建设,目前企业已完成该工程设计及施工招投标工作,工程资金已落实,本次验收企业承诺7月底完成雨水收集池建设工作;3台燃气锅炉均已采用低氮燃烧,锅炉房已单项编制环评,锅炉房为矿井备用热源尚未启用,根据本次改扩建环评要求;筛分破碎系统密闭作业,原煤转载点设置喷雾抑尘措施,产品仓采用筒仓和全封闭煤棚,输煤栈桥全封闭;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工业场地厂界无组织粉尘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4标准限值要求;煤矿对工业场地的所有裸露地面全部进行了硬化或绿化,企业设有扫地车、洒水车,对硬化场地和场区道路定时洒水抑尘;煤矿外运主要通过铁路,煤炭在装卸、储存、转运、落料、装车等过程中密闭同时设置喷淋装置、装车溜槽处设置洒水装置、添加抑尘剂等进行喷淋抑尘,车辆装满后加盖篷布;部分产品煤采用封闭的带式输送机运至兖州煤业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甲醇厂);煤矿现主采2-2煤,无掘进矸石产生,后期其他煤层开采掘进矸石回填井下废弃巷道,不出井;矿井水处理站污泥压滤脱水后掺入混煤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榆林市千千保洁有限公司定期清运至市政垃圾场处置;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脱水后,与生活垃圾一并由榆林市千千保洁有限公司定期清运至市政垃圾场处置;煤矿危险废物在危险废物暂存库暂存后,由陕西明瑞资源再生有限公司及运输、处置;煤矿已加强工业场地土壤跟踪监测,根据本次验收工业场地土壤环境影响监测结果,工业场地及首采区土壤质量状况良好;煤矿已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设备密闭和厂房隔声,以及厂区绿化降噪等措施;根据本次验收工业场地、一号风井场地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根据本次验收环境敏感目标环境质量监测结果,曹家滩村敏感点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煤矿已做好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应急措施,材料库及危废暂存库地面按规范用防渗和防静电处理,此外地面按自流坡度找平,发生泄漏时自流至收集池,即使油品储存容器发生破裂,采用沙子、黄土、锯末等构筑围堰,可杜绝油脂泄露至材料库外,其泄露影响范围可控制在储存间内;煤矿已进一步细化环境保护制度,并积极完善相关环保手续;煤矿已定期开展污染源及环境质量例行监测;本次验收已按要求公示企业竣工时间,调试时间,并公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全本;煤矿环保设施、危废暂存库、高噪声场所已规范标识标牌以及警示标识;企业已按照“边开采、边修复”原则,已修订了生态恢复治理方案;煤矿已对采空塌陷区进行治理,2023年榆树湾煤矿耕地修复151.66亩、道路修复1750m、林草地补植7800亩、道路绿化883亩;本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包西铁路、榆神工业区大保当组团等已留设保护煤柱;煤矿已持续推进地表移动变形岩移观测及生态系统跟踪监测,岩移观测站已建立;对采煤导致的沉陷区已给予补偿;煤矿为加强采煤过程中的地下水资源保护,建立了地下水长期动态跟踪监测计划,设有6口地下水动态监测井,制定了供水应急预案,确保居民用水安全;煤矿矿井水经处理后部分回用,剩余矿井水排入榆阳区煤矿疏干水综合利用项目综合利用;煤矿工业场地生活污水均可经二级生化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场地降尘及绿化洒水,不外排;煤矿现主采2-2煤,无掘进矸石产生,后期其他煤层开采掘进矸石回填井下废弃巷道,不出井;煤矿危险废物在危险废物暂存库暂存后,由陕西明瑞资源再生有限公司、神木市环华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运输、处置;3台燃气锅炉均已安装低氮燃烧装置,锅炉房已单项编制环评,锅炉房暂未启用;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工业场地厂界无组织粉尘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4标准限值要求;根据本次验收环境敏感目标环境质量监测结果,曹家滩村敏感点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煤矿已做好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应急措施,材料库及危废暂存库地面按规范用防渗和防静电处理,此外地面按自流坡度找平,发生泄漏时自流至收集池,即使油品储存容器发生破裂,采用沙子、黄土、锯末等构筑围堰,可杜绝油脂泄露至材料库外,其泄露影响范围可控制在储存间内;煤矿已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规定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煤矿已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并编制应急预演方案及记录;煤矿已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等要求,制定年度自行监测方案,并设置和维护监测设施,且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已按规定保存监测报告和原始记录,并依据相关法规向社会公开监测结果;已落实清洁运输要求,产品煤经铁路外运,仅部分地销煤经公路运输;本次改扩建项目煤矿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已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要求依法依规公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畅通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渠道;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变动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水量 (万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not

COD(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not

氨氮(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not

总磷(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not

总氮(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not

气量 (万立方米/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二氧化硫(吨/年)
0.27
0.0
0.27
0.0
0.0
0.27
0.0

氮氧化物(吨/年)
2.52
0.0
2.52
0.0
0.0
2.52
0.0

颗粒物(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生活污水处理站:原有一套处理规模600m3/d,采用“预处理+一体化污水处理+砂滤+活性炭过滤+消毒”工艺,拆除现有150m3/d的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增建一套处理规模为600.0m3/d的生活污水处理系统,采用“二级生化处理(A2O法)”
综合利用不外排
生活污水处理站:原有一套处理规模600m3/d,采用“预处理+一体化污水处理+砂滤+活性炭过滤+消毒”工艺,150m3/d的生活污水处理系统保留备用
已监测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一号风井场地矿井水处理站:总处理规模14400m3/d, 其中“斜管沉淀池”处理工艺处理能力7200m3/d,沉淀、碳滤、砂滤、过滤消毒处理工艺处理规模7200m3/d,包含防渗调节池1座
处理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标准中Ⅲ类水质,同时满足灌溉水源水质要求后,进入榆阳区矿井水综合利用管网
井下设置清污分流装置,清污分流装置矿井水处理能力28800m3/d;一号风井场地矿井水处理站:总处理规模14400m3/d,其中“斜管沉淀池”处理工艺处理能力7200m3/d,沉淀、碳滤、砂滤、过滤消毒处理工艺处理规模7200m3/d,包含防渗调节池1座
已监测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全封闭储煤棚180m×168m×53.5m一座,采用单跨预应力管桁架结构形式,设置喷雾洒水装置
《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表5规定的限值
全封闭储煤棚180m×168m×53.5m一座,采用单跨预应力管桁架结构形式,设置喷雾洒水装置
已监测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风险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无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无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无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本环评针对地表沉陷损害,要求榆树湾煤矿在后续开采过程中,继续推进地表移动变形岩移观测,对因采煤导致的沉陷区土地破坏按实际产值给予补偿;本评价要求将土地复垦纳入各年度生产计划及生产成本,按照相关部门批准的土地复垦方案执行;针对沉陷影响范围内不同损害程度区域,耕地复垦以农业复垦为主,轻度损害耕地整治措施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恢复为辅,主要包括填平裂缝、平整土坎,中度、重度损害耕地整治以充填裂缝和局部平整土地为主;对于轻度损害的林地、草地整治措施以自然恢复为主;中度区自然恢复的同时,辅以人工干预整治修复;重度区以人工恢复整治为主;按照“边开采、边修复”原则,修订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落实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减缓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煤矿已持续推进地表移动变形岩移观测,已建立岩移观测站;对采煤导致的沉陷区已给予补偿;煤矿已将土地复垦纳入年度生产计划,并按照批准的土地复垦方案执行;煤矿已对采空塌陷区进行治理,2023年榆树湾煤矿耕地修复151.66亩、道路修复1750m、林草地补植7800亩、道路绿化883亩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无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建设单位应落实生态管理及监控,对土壤侵蚀、景观、植被、土壤环境、地表变形等多项参数按照一定频次进行监测;本次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对工业场地设置专门的跟踪监测井,加强地下水的跟踪观测;矿井在运营过程中加强了污废水集储与处理构筑物的维护,确保防渗措施达到防渗技术要求;矿井水经处理后部分回用剩余全部进入榆阳区矿井水综合利用管网;井田开采过程中开展采煤导水裂隙带的发育高度进行观测;继续密切关注涌水量的变化情况,建立长期矿井水观测台账;矿井水除最大可能的回用于矿井自身生产、生活用水外,剩余矿井水排入榆阳区煤矿疏干水综合利用项目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二级生化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场地降尘及绿化洒水;初期雨水经收集后进入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锅炉房已建成3台燃气锅炉,均采用低氮燃烧,锅炉目前为备用热源。燃气锅炉排放废气中NOx、颗粒物、SO2浓度均满足《陕西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226-2018);筛分破碎系统密闭作业,在原煤转载点设置喷雾抑尘措施,产品仓采用筒仓和全封闭煤棚,输煤栈桥全封闭;厂界无组织粉尘浓度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要求;煤矿对工业场地的所有裸露地面全部进行了硬化或绿化,对硬化场地和场区道路定时洒水抑尘;煤矿外运主要通过铁路,铁路专运线配套建设快速装车站及配套输煤系统,煤炭在装卸、储存、转运、落料、装车等过程中密闭同时设置喷淋装置、装车溜槽处设置洒水装置、添加抑尘剂等进行喷淋抑尘,车辆装满后加盖篷布;部分产品煤采用封闭的带式输送机运至兖州煤业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甲醇厂);榆树湾煤矿掘进矸石井下回填废弃巷道,不出井;矿井水处理站产生的煤泥压滤脱水后掺入混煤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运往市政垃圾场处置;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脱水后,与生活垃圾一并交由处理;危险废物在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加强工业场地对土壤影响的跟踪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设备密闭和厂房隔声,以及厂区绿化降噪等措施;工业场地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厂界外曹家滩村敏感点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做好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应急措施,材料库及危废暂存库地面按规范用防渗和防静电处理,此外地面按自流坡度找平,发生泄漏时自流至收集池,即使油品储存容器发生破裂,采用沙子、黄土、锯末等构筑围堰,可杜绝油脂泄露至材料库外,其泄露影响范围可控制在储存间内;环保机构应进一步细化环境保护制度;积极开展污染源及环境质量例行监测;按要求公开企业信息;环保设施、危废暂存间、高噪声场所等规范标识标牌或警示标识。按照“边开采、边修复”原则,修订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落实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减缓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按照开采设计和报告书的要求留设保护煤柱;加强地表岩移跟踪观测和生态系统跟踪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严格遵循“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加强采煤过程中的地下水资源保护,建立地下水长期动态跟踪监测,一旦发现居民饮用水受到影响,应立即启动供水预案,确保居民用水安全;矿井水经处理后优先回用,剩余矿井水排入榆阳区煤矿疏干水综合利用项目综合利用;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矿井掘进矸石不出井,目前地面不产生洗选矸石,后续开采如有矸石产生时充填井下;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加强危险废物、固体废物暂存设施的环境管理;锅炉烟气各污染物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226-2018)要求;工业场地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要求;厂界噪声排放和敏感点声环境质量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按规定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等要求,制定年度自行监测方案,设置和维护监测设施,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做好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按规定保存监测报告和原始记录,并依据相关法规向社会公开监测结果;落实清洁运输要求,产品煤经铁路外运,仅部分地销煤经公路运输;该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公开环境信息的主体,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要求依法依规公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畅通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渠道,保障可能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公众环境权益;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及榆阳分局负责该项目事中事后监管。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分送以上生态环境部门,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煤矿已落实相应监测计划;企业已加强工业场地地下水跟踪监测,根据本次验收工业场地地下水监测结果,区域地下水质量良好;煤矿污废水集储与处理构筑物均进行日常维护,均可达到防渗技术要求;煤矿矿井水经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回用生产,剩余部分全部进入榆阳区矿井水综合利用管网;煤矿已开展采煤导水裂隙带的发育高度观测;煤矿密切关注矿井用水量变化情况,并建立了长期矿井水观测台账;矿井水处理后部分回用生产,剩余矿井水排入榆阳区煤矿疏干水综合利用项目综合利用;煤矿工业场地生活污水均可经二级生化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场地降尘及绿化洒水,不外排;雨水收集池正在建设,目前企业已完成该工程设计及施工招投标工作,工程资金已落实,本次验收企业承诺7月底完成雨水收集池建设工作;3台燃气锅炉均已采用低氮燃烧,锅炉房已单项编制环评,锅炉房为矿井备用热源尚未启用,根据本次改扩建环评要求;筛分破碎系统密闭作业,原煤转载点设置喷雾抑尘措施,产品仓采用筒仓和全封闭煤棚,输煤栈桥全封闭;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工业场地厂界无组织粉尘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4标准限值要求;煤矿对工业场地的所有裸露地面全部进行了硬化或绿化,企业设有扫地车、洒水车,对硬化场地和场区道路定时洒水抑尘;煤矿外运主要通过铁路,煤炭在装卸、储存、转运、落料、装车等过程中密闭同时设置喷淋装置、装车溜槽处设置洒水装置、添加抑尘剂等进行喷淋抑尘,车辆装满后加盖篷布;部分产品煤采用封闭的带式输送机运至兖州煤业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甲醇厂);煤矿现主采2-2煤,无掘进矸石产生,后期其他煤层开采掘进矸石回填井下废弃巷道,不出井;矿井水处理站污泥压滤脱水后掺入混煤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榆林市千千保洁有限公司定期清运至市政垃圾场处置;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脱水后,与生活垃圾一并由榆林市千千保洁有限公司定期清运至市政垃圾场处置;煤矿危险废物在危险废物暂存库暂存后,由陕西明瑞资源再生有限公司及运输、处置;煤矿已加强工业场地土壤跟踪监测,根据本次验收工业场地土壤环境影响监测结果,工业场地及首采区土壤质量状况良好;煤矿已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设备密闭和厂房隔声,以及厂区绿化降噪等措施;根据本次验收工业场地、一号风井场地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根据本次验收环境敏感目标环境质量监测结果,曹家滩村敏感点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煤矿已做好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应急措施,材料库及危废暂存库地面按规范用防渗和防静电处理,此外地面按自流坡度找平,发生泄漏时自流至收集池,即使油品储存容器发生破裂,采用沙子、黄土、锯末等构筑围堰,可杜绝油脂泄露至材料库外,其泄露影响范围可控制在储存间内;煤矿已进一步细化环境保护制度,并积极完善相关环保手续;煤矿已定期开展污染源及环境质量例行监测;本次验收已按要求公示企业竣工时间,调试时间,并公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全本;煤矿环保设施、危废暂存库、高噪声场所已规范标识标牌以及警示标识;企业已按照“边开采、边修复”原则,已修订了生态恢复治理方案;煤矿已对采空塌陷区进行治理,2023年榆树湾煤矿耕地修复151.66亩、道路修复1750m、林草地补植7800亩、道路绿化883亩;本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包西铁路、榆神工业区大保当组团等已留设保护煤柱;煤矿已持续推进地表移动变形岩移观测及生态系统跟踪监测,岩移观测站已建立;对采煤导致的沉陷区已给予补偿;煤矿为加强采煤过程中的地下水资源保护,建立了地下水长期动态跟踪监测计划,设有6口地下水动态监测井,制定了供水应急预案,确保居民用水安全;煤矿矿井水经处理后部分回用,剩余矿井水排入榆阳区煤矿疏干水综合利用项目综合利用;煤矿工业场地生活污水均可经二级生化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场地降尘及绿化洒水,不外排;煤矿现主采2-2煤,无掘进矸石产生,后期其他煤层开采掘进矸石回填井下废弃巷道,不出井;煤矿危险废物在危险废物暂存库暂存后,由陕西明瑞资源再生有限公司、神木市环华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运输、处置;3台燃气锅炉均已安装低氮燃烧装置,锅炉房已单项编制环评,锅炉房暂未启用;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工业场地厂界无组织粉尘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4标准限值要求;根据本次验收环境敏感目标环境质量监测结果,曹家滩村敏感点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煤矿已做好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应急措施,材料库及危废暂存库地面按规范用防渗和防静电处理,此外地面按自流坡度找平,发生泄漏时自流至收集池,即使油品储存容器发生破裂,采用沙子、黄土、锯末等构筑围堰,可杜绝油脂泄露至材料库外,其泄露影响范围可控制在储存间内;煤矿已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规定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煤矿已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并编制应急预演方案及记录;煤矿已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等要求,制定年度自行监测方案,并设置和维护监测设施,且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已按规定保存监测报告和原始记录,并依据相关法规向社会公开监测结果;已落实清洁运输要求,产品煤经铁路外运,仅部分地销煤经公路运输;本次改扩建项目煤矿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已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要求依法依规公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畅通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渠道;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煤矿改扩建 二氧化硫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