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英管 石英板 高纯石英砂 石英片 石英扩管 卷卷材地板技改招标采购公告(2024)
海生态环境局2024年5月16日关于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2024年5月15日、5月16日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5月16日—2024年5月22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8-87170628
电子邮件:dhsthjjhpk@163.com
通讯地址:东海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222300
序号
文件名称
批复文号
批复时间
1
关于对连云港瑞峰石英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200吨石英管、石英板项目的批复
连环表复〔2024〕1087号
2024年5月15日
2
关于对连云港昊晶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半导体专用高纯石英砂技改项目的批复
连环表复〔2024〕1088号
2024年5月15日
3
关于对江苏福硕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高纯石英砂、4000吨石英管、石英片、石英扩管项目的批复
连环表复〔2024〕1089号
2024年5月16日
4
关于对连云港金格利塑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卷卷材地板技改项目的批复
连环表复〔2024〕1090号
2024年5月16日
附件下载: 关于对连云港瑞峰石英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200吨石英管、石英板项目的批复.pdf
附件下载: 关于对连云港金格利塑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卷卷材地板技改项目的批复.pdf
附件下载: 关于对连云港昊晶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半导体专用高纯石英砂技改项目的批复.pdf
附件下载: 关于对江苏福硕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高纯石英砂、4000吨石英管、石英片、石英扩管项目的批复.pdf
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连环表复(2024)1087号关于对连云港瑞峰石英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200吨石英管、石英板项目的批复连云港瑞峰石英制品有限公司:你公司委托江苏颐和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年产1200吨石英管、石英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2312-320722-89-01-855970)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该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地址位于连云港市东海县驼峰乡工业园区远东路167号。本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环保投资12万元,占地面积3001.5平方米。项目拟购置连熔炉、拉管机等设备,建成后形成年产1200吨石英管、石英板的生产能力。根据《报告表》的论述及评价结论,在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你公司按《报告表》所述内容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二、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公司须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理念,逐项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须-1-着重落实以下各项工作:建设期:项目建设期间加强管理,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减轻工程建设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营运期:1.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确保各项污染物浓度符合驼峰乡污水处理厂污水截流管网接管浓度要求后送驼峰乡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水处理工艺,同时落实报告表提出的事故防范和应急预案。2.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气防治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等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达标排放。项目营运期投料工段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确保各项污染物浓度满足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后经不低于20米高排气筒排放。项目营运期采取加大集气率等有效措施确保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尽可能减轻废气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3.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合理布局、减振、隔声和距离衰减等处理措施,同时必须严格控制生产时段,并减少生产噪声,项目厂界噪声必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2—4.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不得造成二次污染。项目一般工业固废须采取综合利用措施或落实安全处置措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固体废物在厂内的暂存场所须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规定。5.项目排污口需规范化设置。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制定并落实《报告表》中相应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6.对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识别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三、项目实施后,主要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初步核定为:项目水污染物总量指标:接管考核量为废水量≤180m/a,COD≤0.039t/a,SS≤0.025t/a,NH-N0.004t/a,TP≤0.0007t/a,TN≤0.006t/a;最终排放量为废水量≤180m/a,COD≤0.009t/a,SS≤0.002t/a,NH3-N≤0.0009t/a,TP≤0.0001t/a,TN≤0.003t/a。项目大气污染物总量指标:颗粒物0.0011t/a。四、你公司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施工招标文件和施-3—工合同中应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取得排污许可。五、污染治理设施需按有关规范进行日常维护及定期清洗清理,以保证其净化效果,不得无故停运。六、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址、使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开工建设的,环评文件须报我局重新审核。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5月15日抄送:连云港市东海生态环境局、江苏颐和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东海县应急管理局。—4—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连环表复(2024)1090号关于对连云港金格利塑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卷卷材地板技改项目的批复连云港金格利塑业有限公司:你公司委托江苏龙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年产10万卷卷材地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2403-320722-89-02-334631)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该项目为扩建项目,项目地址位于连云港市东海县石梁河镇南辰工业集中区滨河大道北侧2号。本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87万元,占地面积62360平方米。项目拟购置高速搅拌机、塑化机、开炼机、四辊压延机、收卷机等设备,建成后形成年产10万卷卷材地板的生产能力。根据《报告表》的论述及评价结论,在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你公司按《报告表》所述内容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二、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公司须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理念,逐项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保要求,严-1-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须着重落实以下各项工作:建设期:项目建设期间加强管理,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减轻工程建设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营运期:1.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确保各项污染物浓度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18920-2020)表1标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水处理工艺,同时落实报告表提出的事故防范和应急预案。2.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气防治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等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达标排放。项目营运期搅拌混合工段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塑化、开炼、压延工段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静电除油+UV光催化氧化”装置处理,确保各项污染物浓度满足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后经不低于20米高排气筒排放。项目营运期采取加大集气率等有效措施确保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尽可能减轻废气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3.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合理布局、减振、隔声和距离衰减等处理措施,同时必须严格控制生产时段,并减少生产噪声,项目厂界噪声必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4.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不得造成二次污染。项目危险废物须交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废须采取综合利用措施或落实安全处置措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固体废物在厂内的暂存场所须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规定。5.项目排污口需规范化设置。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制定并落实《报告表》中相应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6.对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识别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三、项目实施后,主要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初步核定为:项目大气污染物总量指标:颗粒物≤0.057(0.917)ta,非甲烷总烃≤0.099(4.031)ta,氯乙烯(0.028)t/a。四、你公司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施工招标文件和施-3—工合同中应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取得排污许可。五、污染治理设施需按有关规范进行日常维护及定期清洗清理,以保证其净化效果,不得无故停运。六、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址、使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开工建设的,环评文件须报我局重新审核。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5月16日草IK行政审批2205010①抄送:连云港市东海生态环境局、江苏龙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东海县应急管理局。—4-连云港市生一连环表复(2024)1088号关于对连云港昊晶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半导体专用高纯石英砂技改项目的批复连云港昊晶新材料有限公司你公司委托江苏龙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年产12000吨半导体专用高纯石英砂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2309-320722-8-02-695011)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该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地址位于连云港市东海县江苏省东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311国道北侧。本项目总投资2600万元,环保投资42万元,占地面积33333.3平方米。项目拟购置氯化氢气体高温提纯炉、1250KVA/S13变压器等设备,建成后形成年产12000吨半导体专用高纯石英砂的生产能力。根据《报告表》的论述及评价结论,在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你公司按《报告表》所述内容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二、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公司须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理念,逐项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保要求,严-1-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须着重落实以下各项工作:建设期:项目建设期间加强管理,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减轻工程建设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营运期:1.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焙烧冷却废水、浮选清洗废水、废气吸收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采取“中和处理+混凝沉淀+斜板沉淀(化学氧化池)+AO池+砂滤+活性炭”处理,汇同纯水制备废水确保各项污染物浓度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B标准后通过东海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通道达标排放。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水处理工艺,同时落实报告表提出的事故防范和应急预案。2.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气防治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等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达标排放。项目营运期高温提纯工段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二级酸雾净化塔处理,确保各项污染物浓度满足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后经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项目营运期采取加大集气率等有效措施确保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尽可能减轻废气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3.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合理布局、减振、隔声和距离衰减-2.等处理措施,同时必须严格控制生产时段,并减少生产噪声,项目厂界噪声必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4.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不得造成二次污染。项目危险废物须交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废须采取综合利用措施或落实安全处置措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固体废物在厂内的暂存场所须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规定。5.项目排污口需规范化设置。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制定并落实《报告表》中相应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6.对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识别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三、项目实施后,主要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初步核定为:项目水污染物总量指标:废水量68040m3/a、COD≤1.908t/a、SS≤0.656t/a、NH-N≤0.164t/a、TN≤0.187t/a、TP≤0.0024t/a、氟化物≤0.046t/a、LAS≤0.016t/a。项目大气污染物总量指标:颗粒物-3-≤0.564t/a、非甲烷总烃≤0.009t/a。四、你公司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施工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应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取得排污许可。五、污染治理设施需按有关规范进行日常维护及定期清洗清理,以保证其净化效果,不得无故停运。六、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址、使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开工建设的,环评文件须报我局重新审核。生态市L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5月15日行政审批专h2207001001抄送:连云港市东海生态环境局、江苏龙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东海县应急管理局。-4—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连环表复(2024)1089号关于对江苏福硕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高纯石英砂、4000吨石英管、石英片、石英扩管项目的批复江苏福硕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你公司委托江苏春天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年产5000吨高纯石英砂、4000吨石英管、石英片、石英扩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2311-320722-89-01-902809)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该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地址位于连云港市东海县房山镇工业园区。本项目总投资52000万元,环保投资415万元,占地面积20159平方米。项目拟购置焙烧炉、磁选机、反应釜、连熔炉、切管机、玻璃车床等设备,建成后形成年产5000吨高纯石英砂、4000吨石英管、石英片、石英扩管的生产能力。根据《报告表》的论述及评价结论,在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你公司按《报告表》所述内容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二、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公司须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理念,逐项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保要求,严—1—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须着重落实以下各项工作:建设期:项目建设期间加强管理,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减轻工程建设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营运期:1.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石英砂生产线废水、石英器件生产废水、废气处理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初期雨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采取“中和+除氟沉淀+砂滤+两级除氟吸附”处理,确保各项污染物浓度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B标准后通过东海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通道达标排放,冷加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水处理工艺,同时落实报告表提出的事故防范和应急预案。2.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气防治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等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达标排放。项目营运期破碎筛分、烘干工段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提纯工段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二级酸雾净化塔处理,酸洗废气负压收集后经酸雾吸收塔处理,喷砂工段产生的废气负压收集后经滤筒除尘器处理,确保各项污染物浓度满足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后经不低于20米高排气筒排放。营运期采取加大集气率、磁选工段配备布袋除尘器等有效措施确保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尽可能减轻废气—2—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3.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合理布局、减振、隔声和距离衰减等处理措施,同时必须严格控制生产时段,并减少生产噪声,项目东、南、北厂界噪声必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西厂界噪声必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4.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不得造成二次污染。项目危险废物须交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废须采取综合利用措施或落实安全处置措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固体废物在厂内的暂存场所须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规定。5.项目排污口需规范化设置。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制定并落实《报告表》中相应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6.对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识别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三、项目实施后,主要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初步核定为:项目水污染物总量指标:废水量68776m3/a、COD2.186t/a、SS0.637t/a、NH-N0.004t/a、TN-3-物项目大气污染物总量指标:颗粒物≤0.216t/a、氟化物≤0.026t/a。四、你公司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施工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应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取得排污许可。五、污染治理设施需按有关规范进行日常维护及定期清洗清理,以保证其净化效果,不得无故停运。六、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址、使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开工建设的,环评文件须报我局重新审核。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5月16日抄送:连云港市东海生态环境局、江苏春天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东海县应急管理局。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石英管 石英板 高纯石英砂 石英片 石英扩管 卷卷材地板技改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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