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地招标采购公告(2024)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兵自然资规〔2022〕1号)规定,第四师可克达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批准了新疆宏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的临时用地1宗,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用地单位:新疆宏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临时用地原由:为实施第四师G30-64团-惠远大道公路项目; 用地位置:第四师可克达拉市64团团直; 临时用地用途:临时生活住房、材料堆场、拌合站; 批准面积:18577.04平方米; 批准期限:2024年5月17日至2026年1月31日;
批准单位:第四师可克达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批准文号:四师自然资临地字批〔2024〕第012号; 公示附件:临时用地证书。
为依法依规做好临时用地审批工作,特向社会公示,诚请社会各界共同监督。
如有异议,请与第四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联系电话0999-8182946。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17日

附件:临时用地证.pdf临时用地证.pdf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临时用地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