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招标采购公告(2024)
索引号:
11370613K21218864F/2024-01765
成文日期:
2024-05-17
发布机构: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山分局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评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山分局关于2024年5月1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5月16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16日-2024年5月22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联系电话:0535-6884048传真:0535-6887519通讯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72号祥隆国际大厦2006室邮编:264003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森洋新材料项目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同和路 20 号
森洋新材料科技(烟台)有限公司
烟台市环保工程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
项目为新建,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同和路 20号。项目利用已建厂房,拟购置设备,用于尼龙线生产。项目建成后,形成年生产尼龙线200t生产能力。
运营期:(1)废气:本项目运营期间废气主要为尼龙熔融挤出、拉伸、定型、注塑等工序受热产生的有机废气,按VOCs计。在各产废气工序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产生的VOCs经收集后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15m排气筒排放。本项目废气有组织排放和厂界无组织排放分别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 1 标准限值和表3限值要求。(2)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和纯水制备排浓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纯水制备浓水一同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烟台碧海水务有限公司处理。废水污染物排放需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中三级标准,同时满足烟台碧海水务有限公司进水水质要求。(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产生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在高噪声设备加装隔声装置等措施,项目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4)固废:①一般固废:下脚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处理:废反渗透膜,产生后由厂家回收。②危险废物:以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活性炭为主的固液态危险废物,均暂存危废暂存间并委托资质单位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l8597-2023)。③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