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胶片生产 塑胶片材 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招标采购公告(202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局拟批准《惠州市漆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塑胶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5月2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南亨西路11号,邮编:516211
联系电话:0752-3826511
传 真:0752-3826511
项目名称
惠州市漆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塑胶片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新圩镇东风村银峰一路211号
建设单位
惠州市漆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广东睿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年产塑胶片材800吨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一)项目不得擅自外购废旧塑胶从事产品生产。(二)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三)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新圩镇屯梓河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四)项目须配套建设生产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按要求建设产污过程监控设施,并接入环保监管平台。挤出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和颗粒物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恶臭污染物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五)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六)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应符合相关管理要求,工业废物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排放。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废含油包装桶等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进行管理,及时交由具备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塑胶片生产 塑胶片材 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