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装生产线迁建招标采购公告(2024)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91610131294204008Y

建设单位法人:何志奇

建设单位联系人:李天猷

建设单位联系人电话:13201897310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陕西省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草堂科技产业基地秦岭大道西1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10万辆总装生产线迁建项目

项目代码:/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本:071-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612-

建设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草堂科技产业基地秦岭大道西1号(西安高新区草堂科技产业基地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厂区内52#厂房)

中心坐标:经度:108.692255 纬度: 34.031684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2023-05-29

环评审批文号:市环批复〔2023〕71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610131294204008Y001R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2023-08-08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26100.7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584.5

运营单位名称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91610131294204008Y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西安海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916101035660274053

验收监测单位 :陕西明铖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陕西林泉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现变更为陕西华晟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91610132MACAE8AA14,91610139MA6U4KC16K

竣工时间 :2023-08-23

调试起始时间 :2023-08-24

调试结束时间 :2024-04-12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2024-04-15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2024-05-13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http://www.xianhailan.com/gongsitonggao/834.html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新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新建

变动情况及原因 :未变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0万辆整车总装生产线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0万辆整车总装生产线

变动情况及原因 :未变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产品为10万辆新能源车组装线,生产工艺包括装配、涂胶、注油、检测等,生产设备包括各环节工作站、装配台、检测线等,原辅材料包括汽车产品加注专用液体等 2、⑴总装仓库用于车辆总装各零部件暂存;⑵总装车间内不设原料库,所用制动液、防冻液等物料储存在厂区原料库,总装厂房一楼总装线边各工位暂存当天使用量;⑶汽油依托现有供油站,通过管道输送至车间汽油加注工位(OK10-OK11工位)加注。车间内设1个1000L高位缓存油罐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产品为10万辆新能源车组装线,生产工艺包括装配、涂胶、注油、检测等,生产设备包括各环节工作站、装配台、检测线等,原辅材料包括汽车产品加注专用液体等 2、⑴总装仓库用于车辆总装各零部件暂存;⑵总装车间内不设原料库,所用制动液、防冻液等物料储存在厂区原料库,总装厂房一楼总装线边各工位暂存当天使用量;⑶汽油依托现有供油站,车间外设1个1000L高位缓存油罐,通过管道输送至车间汽油加注工位加注

变动情况及原因 :1000L高位缓存油罐位置因考虑生产现场存放汽油储罐存在爆炸、泄露等安全风险,故对其位置进行调整;储存方式未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废气:⑴汽车测试尾气经纤维棉过滤器过滤后,15m高排气筒排放;⑵风挡、天幕玻璃涂胶通风经纤维棉过滤器过滤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⑶汽油加注通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4)排气筒10根,高15m。 废水:加强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979-1996)中三级标准要求,排入草堂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太平峪河 ,淋雨线循环系统排污水与处理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园区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生活污水站处理后经园区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草堂基地污水处理厂。 噪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⑴强化声环境保护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噪声源设备均应采取隔声、消音、减振等降噪措施,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类标准要求;⑵强化土壤、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生产区域应按要求硬化并满足防渗要求,使项目对土壤、地下水的环境质量影响降到最低。 固体废物: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 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防止出现二次污染。废矿物油、含油抹布、废过滤棉等危险废物收集后在危废库暂存,定期交资质单位外运处置;废包装(纸箱、木箱、打包带等在一般固废库暂存,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隔油池废油脂由废油脂回收公司定期清掏外运回收处置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废气:⑴汽车测试尾气经纤维棉净化装置处理后,经6根15m高排气筒排放;⑵玻璃涂胶通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分别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⑶汽油加注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⑷将点火工序废气由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经1套活性炭净化处理系统(1根15m高排气筒)处理后排放;(5)排气筒11根,高15m。 废水:淋雨线循环系统排污水排入厂区生活污水管道,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草堂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⑴项目已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消声、厂房隔声等治理措施,同时根据监测结果,本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⑵车间内部地面硬化,生产区域采用环氧地坪。在施工建设时地面用10cm水泥层以及HDPE防渗膜,车间地坪采取严格防渗措施。 固体废物:废矿物油定期交由陕西荣元再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处置,含油废抹布、废胶桶、废过滤棉及废活性炭交由冀东海德堡(扶风)水泥有限公司处置,隔油池废油脂由西安赛乐特森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定期清掏外运回收处置;废包装(纸箱、木箱、打包带等在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场所暂存,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变动情况及原因 :废气:⑴汽车测试废气处理工序污染防治措施布局略有调整,但其数量和效果均未发生变化;⑵涂胶线废气污染治理措施由纤维棉改为活性炭,根据监测结果可知,其治理效果相当;⑶汽油加注仅设置1套活性炭吸附净化处理系统,1根15m高排气筒,根据监测结果核算,此环节污染物排放量有所减少;⑷点火废气:将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经1套活性炭净化处理系统(1根15m高排气筒)处理后排放。 废水:淋雨线循环系统排污水和生活污水处理方式发生变化,但变化前、后废水排放方式不变,均是间接排放,无废水直接排放口,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废水达标排放。 噪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固体废物:未变化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该项目在建设中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生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生态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2、项目投运前,应按照《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地区涉VOCs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陕环环评函(2020)61号)要求,及时从省厅获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 3、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建设单位应针对项目生产期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在项目建成后投产前,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将本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纳入全厂应急预案的修编中。 4、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方可投入运行。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该项目在建设中配套建设的生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落实了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2、企业项目经陕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和陕西省环境权交易所核算,正在陕西省环境权交易所排污权交易系统进行交易。 3、企业已修编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同时本项目已纳入全厂修编的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 4、企业已于2023年8月8日进行了排污许可证重新申请,并按规定程序正在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变动情况及原因 :未变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水量 (万吨/年)
123.39
5.34
0.0
0.0
0.0
128.73
5.34
focus

COD(吨/年)
357.9656
3.0534
0.0
0.0
0.0
361.019
3.053
focus

氨氮(吨/年)
32.0659
0.3022
0.0
0.0
0.0
32.368
0.302
focus

总磷(吨/年)
0.8847
0.0
0.0
0.0
0.0
0.885
0.0
not

总氮(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not

气量 (万立方米/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二氧化硫(吨/年)
2.5517
0.0
0.0
0.0
0.0
2.552
0.0

氮氧化物(吨/年)
9.9091
0.453
0.0
0.0
0.0
10.362
0.453

颗粒物(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烟尘(吨/年)
34.2278
0.09
0.0
0.0
0.0
34.318
0.09

非甲烷总烃(吨/年)
51.4897
2.667
0.0
0.0
0.0
54.157
2.667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化粪池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 31962-2015)B 级标准
化粪池1座
pH值、SS、COD、BOD5、动植物油、氨氮、总磷检测频次:监测2天,1天4次,pH值测量值为7.3-7.5,SS测量值为29-42mg/L、COD测量值为170-190mg/L、BOD5测量值为70.1-76mg/L、动植物油测量值为2.28-2.74mg/L、氨氮测量值为17.7-18.4mg/L、总磷测量值为0.97-1.24mg/L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纤维棉过滤系统(52#车间整车下线检测1#排放口DA217)
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61/T 1061-2017)表1中汽车整车制造行业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和NOX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采用地埋式抽风系统+二级纤维棉过滤净化的方式进行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颗粒物、NOx、非甲烷总烃监测频次监测2天、每天3次,颗粒物测量值为1.9-2.9mg/m3,氮氧化物均未检出,非甲烷总烃测量值为6.21-6.74mg/m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厂界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设备基础减振、消音、隔声等措施。
等效连续A声级检测频次:监测2天,昼夜各1次 ;厂界环境噪声昼间测量值为61~64dB(A),夜间测量值为52~54dB(A)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纤维棉过滤系统(52#车间整车下线检测4#排放口DA212)
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61/T 1061-2017)表1中汽车整车制造行业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和NOX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采用地埋式抽风系统+一级纤维棉过滤净化的方式进行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颗粒物、NOx、非甲烷总烃监测频次监测2天、每天3次,颗粒物测量值为2.2-3.1mg/m3,氮氧化物均未检出,非甲烷总烃测量值为6.58-7.22mg/m3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纤维棉过滤系统(52#车间整车下线检测5#排放口DA227)
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61/T 1061-2017)表1中汽车整车制造行业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和NOX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采用地埋式抽风系统+一级纤维棉过滤净化的方式进行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颗粒物、NOx、非甲烷总烃监测频次监测2天、每天3次,颗粒物测量值为1.9-2.8mg/m3,氮氧化物均未检出,非甲烷总烃测量值为5.88-6.14mg/m3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纤维棉过滤系统(52#车间尾气检测房废气排放口DA242)
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61/T 1061-2017)表1中汽车整车制造行业污染物排放限值
采用地埋式抽风系统+一级纤维棉过滤净化的方式进行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颗粒物、NOx、非甲烷总烃监测频次监测2天、每天3次,颗粒物测量值为2.1-3.4mg/m3,氮氧化物均未检出,非甲烷总烃测量值为6.95-7.89mg/m3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活性炭净化处理系统(52#车间整车下线检测6#排放口DA241)
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61/T 1061-2017)表1中汽车整车制造行业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和NOX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负压抽排+活性炭吸附净化的方式进行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颗粒物、NOx、非甲烷总烃监测频次监测2天、每天3次,颗粒物测量值为2.2-3.1mg/m3,氮氧化物均未检出,非甲烷总烃测量值为6.23-6.83mg/m3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活性炭净化处理系统(2#车间汽油加注废气排放口DA209 )
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61/T 1061-2017)表1中汽车整车制造行业污染物排放限值
采用负压抽排+活性炭吸附净化的方式进行处理后,通过3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非甲烷总烃监测频次监测2天、每天3次,非甲烷总烃测量值为6.7-7.9mg/m3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风险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活性炭净化处理系统(52#车间车门线涂胶废气排放口DA366 )
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61/T 1061-2017)表1中汽车整车制造行业污染物排放限值
采用负压抽排+活性炭吸附净化的方式进行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非甲烷总烃监测频次监测2天、每天3次,非甲烷总烃测量值为6.88-7.38mg/m3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活性炭净化处理系统(52#车间天幕线涂胶废气排放口DA394)
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61/T 1061-2017)表1中汽车整车制造行业污染物排放限值
采用负压抽排+活性炭吸附净化的方式进行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非甲烷总烃监测频次监测2天、每天3次,非甲烷总烃测量值为6.72-7.66mg/m3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活性炭净化处理系统(52#车间风挡涂胶废气排放口DA379)
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61/T 1061-2017)表1中汽车整车制造行业污染物排放限值
采用负压抽排+活性炭吸附净化的方式进行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非甲烷总烃监测频次监测2天、每天3次,非甲烷总烃测量值为6.08-7.18mg/m3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供电:依托厂区供电设施,厂区现有110kV变电站1座,装机容量28000kVA。本项目年用电量731.75万kWh,本项目用电自厂区电网接入。 给水:项目生产、生活均依托厂区现有给水管网系统,供水水源来自草堂市政自来水。 压缩空气:依托厂区现有空压站1座,内设双螺杆式空压机10台及配套储气罐、空气过滤器等设施设备。本项目所需压缩空气均由厂区现有空压站提供。 储运工程:依托现有厂区物流部,总装车间内不设原料库,所用制动液、防冻液等物料储存在厂区原料库,总装厂房一楼总装线边各工位暂存当天使用量;依托现有供油站,汽油通过管道输送至车间汽油加注工位(OK10-OK11工位)加注。车间内设1个1000L高位缓存油罐。 危险废物:项目产生的废矿物油、含油抹布、废胶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等,依托厂区现有危废库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依托厂内现有生活垃圾收集系统,经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总装车间内布置办公区、生产办公区。其他生活设施依托厂区现有设施。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供电:项目用电依托厂区现有供电设施(110kV变电站1座,装机容量28000kVA)。 给水:项目生产、生活用水均依托厂区现有给水管网系统,供水水源来自草堂市政自来水。 压缩空气:依托厂区空压站1座,内设双螺杆式空压机10台及配套储气罐、空气过滤器等设施设备。本项目所需压缩空气均由厂区现有空压站提供。 储运工程:依托现有厂区物流部,车间内不设原料库,所用制动液、防冻液等物料储存在厂区原料库,总装厂房一楼总装线各工位暂存当天物料使用量;依托现有供油站,汽油通过管道输送至车间汽油加注工位加注。车间外设1个1000L高位缓存油罐。 危险废物:项目产生的废矿物油、含油抹布、废胶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等,依托厂区现有危废库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依托厂内现有生活垃圾收集系统,经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油脂:由废油脂回收公司定期清掏外运回收处置。 总装车间内布置办公区、生产办公区。其他生活设施依托厂区现有设施。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无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无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无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无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该项目在建设中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生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生态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2、项目投运前,应按照《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地区涉VOCs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陕环环评函(2020)61号)要求,及时从省厅获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 3、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建设单位应针对项目生产期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在项目建成后投产前,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将本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纳入全厂应急预案的修编中。 4、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方可投入运行。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1、该项目在建设中配套建设的生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落实了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2、企业项目经陕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和陕西省环境权交易所核算,正在陕西省环境权交易所排污权交易系统进行交易。 3、企业已修编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同时本项目已纳入全厂修编的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 4、企业已于2023年8月8日进行了排污许可证重新申请,并按规定程序正在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总装生产线迁建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