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2024)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拟对台山市弘润木业有限公司年产桐木风扇叶6万套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台山市弘润木业有限公司年产桐木风扇叶6万套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5月20日至2024年05月2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台山市台城上朗路386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邮编:529200
联系电话:0750-5577144
传 真:0750-557591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台山市弘润木业有限公司年产桐木风扇叶6万套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江门台山市
建设单位
台山市弘润木业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台山市弘润木业有限公司,拟在台山市台城北坑工业园工业大道二号之一建设项目,占地面积1200平方米,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年产桐木风扇叶6万套。
环评机构
深圳市云章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标准。一、废气开料、打磨、漆面打磨工序DA001的颗粒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喷底漆、喷面漆、晾干工序DA002的VOCs排放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1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颗粒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厂界VOCs无组织排放参照执行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二、废水生活污水排放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台山市工业新城水步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较严值。三、噪声根据《江门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江环〔2019〕378号),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四、固废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贮存过程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