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产业园租赁招标采购公告(庐江县商务局2024)
庐江县电子商务产业园租赁
合同编号:
2024ANNCJ00054
合同名称:
庐江县电子商务产业园租赁
标段编号:
2024ANNCJ00054
标段名称:
庐江县电子商务产业园租赁
招标人(甲方):
庐江县商务局
中标人(乙方):
合肥毓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所属地域:
安徽省
合同金额:
171.0666万元
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5月20日
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5月20日
代理机构:
安徽诺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公告:
合同附件:
详情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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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中标通知书.pdf
合同.pdf
履约保证金.pdf
中标(成交)通知书编号:HFZTB-CQ-2024-013222附则:合肥毓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你单位于庐江县电子商务产业园租赁项目(项目编号11、《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签订的法律依据。此内容不得变更应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024ANNCJ00054招投标中,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款为(人民币)2、中标人不得转让、出卖《中标通知书》;171.0666万元/年。请贵方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于30日内与转让方(出租方)签订合同,3、办理合同备案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并到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办理合同鉴证后报庐江县发展改革回合同原件(一式六份)回中标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回招标文件(原委员会备案。无故逾期视为放弃中标资格。/、,,件)回产权转让公告(原件)出租公告(原件)口招标文件或公告要求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低价风险保证金等各种担保(原件、复印件)口中标回执(签于或盖真公产江县商务局)2024年4月232024年月23日3:012402101产江县商务局)合同印花税完税证明;口公司地税登记证原件或复印件(工程项目);2024年4月23口外地建安企业中标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需要由母公司和子公司共同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同时须提供子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中标回执(签于或盖真公子公司验资报告(原件、复印件)、子公司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2024年月23日3:012402101证明等。4、本项目需交纳如下费用:重要提示:回履约保证金口中标服务费口交易服务费口其他1、中标人应当按照本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与转让方(出租方)签订合同。备注:以上选项按实际需要进行勾选。2、中标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对未能按时、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中标人,将被追究违约责任。庐江县发展改革委员会将对其违约行为进行记录并予以披露。房屋租赁合同市商局房屋委托方(甲方):V分肥家由合商务有限公司房屋承租方(乙方):024年05目20百产商务局会汉完。合同签订地点:月16日了合同签订时间:2024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租赁房屋的地址、面积、用途甲方同意出租且乙方同意承租的租赁标的物座落于庐江县庐城镇新渡路93号_,出租范围为庐江县电子商务产业园,具体包括:1号楼综合楼建筑面积4906.75m(另有负一层975.2m),2号厂房建筑面积2967.04m,3号厂房建筑面积3772.32m,4号厂房建筑面积3536.6m。乙方使用租赁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及《合肥市服务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若由此造成乙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第二条:租赁期限房屋租赁期限自2024年5月16日起至2027年5月15日止,计3年整。第三条:履约保证金房屋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叁拾贰万壹仟肆佰零柒圆捌角壹分(¥321407.81元),乙方应在接收房屋之前将履约保证金交付给甲方。如乙方承租期间无违约情况发生,该履约保证金在租赁期满后退还乙方(不计息);如乙方发生违约行为,则违约金将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合同解除并经政府审批后,一个月内退还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及时结清承租期间应承担的各项费用(含违约金),否则此类款项将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第四条:房屋租金、交纳方式、交纳时间(一)鉴于园区3号厂房原租期于2024年9月30日结束,首年租金扣减该部分租金¥159389.20元,实际首年应交租金¥1551276.8元。从第二年起每年租金为人民币:壹佰柒拾壹万零陆佰陆拾陆圆整(¥1710666元)。(二)乙方将租金交至甲方指定的账号,或按双方书面商定的方式进行支付。合同期内如甲方需要变更租金结算账户,应及时将变更后的账户书面通知乙方。(三)乙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向甲方交纳首期租金,计:(¥1551276.8元),租金每12个月支付一次,先支付后使用,以后每期租金应在下一个使用期开始前15日内向甲方支付。如遇特殊情况,乙方应提前7日向甲方递交延期支付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延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第五条:房屋交付(一)甲方收到乙方履约保证金及首期租金后,应于7日内将租赁房屋交付给乙方。乙方未及时付清应付款项的,甲方有权拒绝交付房屋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实际租赁期不进行顺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二)甲方原因推迟交房,则将租赁终止时间进行等长时段的顺延,实际租期保持不变。(三)甲方交付租赁房屋时应保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招租时另有约定的除外),《租赁房屋现场交接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第六条:房屋收回(一)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后,乙方必须在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后30日内无条件将房屋归还甲方。(二)乙方交还房屋时应保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完好状态,租赁期内乙方添置的可移动的物品可自行收回,但对于装修、改造后不可移动的建筑和设施设备,须按照当时的状况完好无偿地移交给甲方。(三)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四)甲乙双方现场验收交接后在《租赁房屋现场交接清单》上签字,甲方收回房屋。第七条:装修改造(一)房屋租赁期间,乙方因经营需要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的,所需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房屋进行装修前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甲方同意,乙方装修中应确保不会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并不得破坏或改变甲方与相临产权人的产权界限,否则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引起的产权纠纷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监督装修施工过程,并有权提出必要的整改意见。(二)如乙方因经营需要对安全、消防、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设备进行改造或升级的,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方可进行,改造升级的施工由乙方负责,所需各项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设施改造升级后不可移动的部分应在租赁结束后完好无偿地移交给甲方。(三)在房屋装修及设施、设备改造过程中,乙方必须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对乙方进行房屋装修或设施改造施工中造成的安全事故及经济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第八条:甲方的权利义务(一)甲方按期向乙方收取房屋租金并出具收款票据。(二)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办理经营证照所需租赁证明等相关材料。(三)甲方对房屋主体结构的安全负责,并负责房屋主体结构日常的维修、维护。(四)甲方按现状提供租赁房屋现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供乙方使用,但不承担合同期内此类设备的检测、维修、使用、监管等义务,租赁期内此类设备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五)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如以出售、赠与、互易、出资、或其他方式全部或部分变更租赁房屋的产权,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六)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无产权纠纷,如有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关责任,如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七)甲方有权依合同约定收取租金和监督租赁标的的安全和正常使用。如需抵押或出售上述房屋,甲方应提前半年通知乙方,如需拆迁改造或改变用途,甲方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第九条:乙方的权利义务(一)乙方经营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办妥相关环评、消防备案及经营证照等相关手续。(二)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金及承担各项费用,租赁期间该房屋产生的水费、电费、卫生费、电话(网络)费、物业管理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等各项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三)乙方负责合同履行期内房屋日常维护管理、安全、消防、门前三包等事项并承担产生的相应费用。(四)乙方负责房屋附属设施、设备使用期间的安全检测、维护保养、故障维修等事宜,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乙方对设施、设备使用不当或监管不当所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其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五)乙方应按照消防部门要求配备齐全并及时更新消防设施设备,应保证消防通道畅通。甲方及上级部门对租赁房屋内安全消防设施进行工作检查时,乙方应予以配合,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等问题应及时整改。R(六)如房屋主体结构需要维修、维护的,乙方须书面告之甲方。(七)合同到期前,经双方协商一致的,可按规定续约。第十条:合同的解除(一)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项目公告及有关承诺签订合同,不得擅自变更。甲、乙双方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对任何因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问题和合同风险由双方自行承担。(二)因甲方单方面要求而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应对乙方装修部分在进行专项评估后进行补偿。(三)因乙方单方面要求而提前解除合同、以及租赁到期合同自然解除的,乙方承租期间因经营需要所实施的装修改造部分,甲方不作任何形式的补偿。(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解除,按乙方实际承租时间结算租金及各项费用,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互不进行任何经济补偿,甲方对于乙方承租期间的装修部分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偿,如果政府部门、拆迁单位对于房屋的装修部分进行专项经济补偿,则该项装修补偿款为乙方所得: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2、因房屋所在地段整体性商业开发等需要拆除该房屋的。3、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相关损失的。4、其他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五)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责令乙方限期清场搬离,此类情形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对于乙方承租期间所实施的装修改造部分不进行任何补偿: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三个月的。2、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3、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第十一条:甲方违约责任(一)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每延迟一天应按500元/天的标准承担违约赔偿金。(二)甲方未及时对房屋主体结构进行维修、维护,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须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三)租赁期内,甲方因单方面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补偿乙方租金损失,补偿标准为剩余租期总租金的10%。合同解除并经政府审批后,三个月内退还租金。(四)如因该房屋的产权纠纷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评估损失并予以补偿。第十二条:乙方违约责任(一)乙方有本合同第十条第五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0元)。(二)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或在施工中破坏房屋结构、附属设施设备、产权界限的,甲方除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维修责任,对损坏部分进行维修复原外,乙方还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应当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三)租赁期内,乙方因单方面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剩余租期总租金的10%,可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四)租赁期内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租金,除须补交租金外,每迟付一天应按500元/天标准承担违约金。(五)乙方承租期内发生的违约金均直接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缴纳。第十三条:消防安全责任乙方接收房屋后,该处租赁房屋、附属设施及所存放物品的全部安全及消防责任均由乙方完全承担。租期内如果发生因乙方经营违反消防安全规定、消防器材配备不齐全、安全管理混乱且不予整改的、或对于突发消防安全事件处置操作失当而造成经济财产损失的,则视为乙方重大违约行为,乙方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及法律后果,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一)协议有效期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乙方又逾期不返还所租房屋的,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租金的1.3倍支付甲方房屋占用使用费。(二)因乙方自身原因,未能处理好相关事宜导致甲方被投诉、起诉或陷入其他争议、纠纷的,以及有其他损害甲方利益行为的,责任由乙方承担。(三)因规划、拆迁等原因导致合同提前解除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补偿乙方租金损失。(四)甲方协助乙方申请相关奖补政策。(五)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方式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采取以下方式处理:(一)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二)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六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注合同签订日期)、盖章后生效,并报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备案。合同签订地点:庐江县商务局会议室。本合同一式三份,其中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三份,相关部门备案二份。委托方(盖章):承租方(盖章):法定代表人:青法定代表人:1地址:地址:(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331-87330588中国银行国内支付业务付款回单BANKOFCHINA客户号:837143314日期:2024年05月20日付款人账号:182776222013收款人账号:179702744936065001付款人名称:合肥毓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收款人名称:庐江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庐江县商务局户付款人开户行:中国银行庐江城西支行收款人开户行:中国银行庐江支行营业部金额:CNY321,407.81人民币叁拾贰万壹仟肆佰零柒元捌角壹分业务种类:转账支出业务编号:000000000000凭证号码:用途:商务局(房屋租赁预约保证金)备注:OBSS001478954620GIRO000000000000附言:如您已通过银行网点取得相应纸质回单,请注意核对,勿重复记账!交易机构:28185交易渠道:网上银行交易流水号:54683371-979经办:回单编号:2024052091829360回单验证码:242S3N4VTXDA打印时间:2024/05/20打印次数:1次中国银行国内支付业务付款回单BANKOFCHINA客户号:837143314日期:2024年05月20日付款人账号:182776222013收款人账号:179702744936065001付款人名称:合肥毓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收款人名称:庐江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庐江县商务局户付款人开户行:中国银行庐江城西支行收款人开户行:中国银行庐江支行营业部金额:CNY321,407.81人民币叁拾贰万壹仟肆佰零柒元捌角壹分业务种类:转账支出业务编号:000000000000凭证号码:用途:商务局(房屋租赁预约保证金)备注:OBSS001478954620GIRO000000000000附言:如您已通过银行网点取得相应纸质回单,请注意核对,勿重复记账!经办:交易机构:28185交易渠道:网上银行交易流水号:54683371-979回单编号:2024052091829360回单验证码:242S3N4VTXDA打印时间:2024/05/20打印次数:1次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子商务产业园租赁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