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建设用地 城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招标采购公告(2024)
索引号
014000060/2024-03622
分类
建设用地审批
发布机构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日期
2024-05-22
标题
南京市建邺区2024年度第1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文号
苏政地A(2024)60号
主题词
内容概述
时效
南京市建邺区2024年度第1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苏政地A〔2024〕60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南京市建邺区
2024年度第1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建邺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申请南京市建邺区2024年度第1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请示》(建政发〔2024〕3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将位于江心洲街道洲泰村的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36.552公顷(其中耕地10.3676公顷)、未利用地0.024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36.5769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 36.552公顷、未利用地0.0249公顷,征收土地36.5769公顷,由你区人民政府依法依规供应,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
二、你区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要求,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和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
三、你区须落实补充耕地。要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督促建设单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义务。
四、你区要严格国土空间规划的执行,确保“三区三线”管控要求、生态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五、你区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2024年5月14日
抄送: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南京局、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建邺分局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2024年5月20日印发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城镇建设用地 城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