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商铺出租招标采购公告(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刘寨村谢街股份经济合作社2024)
芦苞镇刘寨村谢街股份经济合作社谢街村成功路20号首层之三商铺出租项目交易公告(区三资网20240888)
交易编号:J02-N1440607MF08428948-20240426-000010-7
区交易编号:区三资网20240888
温馨提示:
1.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或微信小程序报名。
2.本交易公告是交易服务机构接受本项目权属人的委托而发布的。本次项目所有信息均由项目权属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由项目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3.本项目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以现状为准,本公告提供的项目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资料等,仅供竞投人参考,不构成对项目的任何担保。请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与竞投前必须仔细审查本项目的情况、权属情况及合法性是否存在未解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并请亲自实地看样查看项目的实际情况,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本项目现状的确认,竞投意向人需独立做出是否报名参加竞投的判断,一旦作出交易报名的,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项目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4.交易服务机构不对进平台交易的项目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5.根据《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农村集体资产,应当依法采取招标、公开竞投、公开协商等方式确定经营者”的规定,本项目采取公开竞投中的网上竞投方式组织交易,而非招标投标方式。
6.交易参与人要保护好个人信息,不要出借交易资格,避免信息泄露,防止被不法分子利用。遇到威胁恐吓、索要好处、利诱劝退等扰乱和破坏集体资产交易市场秩序行为时,采取录音录像等方式保存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监督管理部门、交易服务机构举报反映。
佛山市三水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服务中心受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刘寨村谢街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定于 2024年05月31日14:30 (北京时间)对谢街村成功路20号首层之三商铺 项目组织竞投,本项目采用网上竞投方式进行交易,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登陆佛山(三水)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3z.ss.gov.cn/)或“三水三资”微信小程序报名参与竞投。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谢街村成功路20号首层之三商铺 ;
(二)资产详细信息请看附件;
(三) 租赁/承发包年限: 5年 ;
(四) 合同起止时间: 预计从2024-07-01起至2029-06-30止,合同起止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
(五)是否禽畜禁养区、是否禽畜限养区、是否基本农田保护区:详见附件(《三水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情况明细表》;
(六)是否有原租户(原租户享有法定优先权): 是 ;
(七) 免租期: 0.0月 ;
(八) 交易底价: 24000.00元/宗·年; 最低加价幅度:1200.00元/宗·年;最高加价幅度:12000.00元/宗·年;
(九) 交易保证金(元): 5000.00 ;
(十) 合同履约保证金(元): 5000 ;
(十一) 租金递增情况: 无 ;
(十二) 租金收取周期:每季;
(十三) 交易方式:网上竞投;
(十四) 竞得方式: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 原则确定竞得人;
(十五) 项目交付方式: 按资产现状交付 ;
(十六)其他说明: 无 。
(十七)是否允许转租: 是 。
二、报名事项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入口为佛山(三水)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3z.ss.gov.cn/)或“三水三资”微信小程序;
报名时间为2024年05月23日至2024年05月29日17:00,各竞投人在网上报名时,必须及时缴纳交易保证金并上传保证金的银行回单(或银行凭证)。(交易保证金于2024年05月29日下午17:00前转入到指定账户,以到账信息为准。为确保交易系统能及时获取银行系统的到账信息,建议竞投意向人尽早完成网上报名及交易保证金转账,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或交易保证金款未在指定时间前到账的,均无法完成报名。)
(二)报名人资格要求:
1.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其他非法人组织(如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经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户以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2.因违反《佛山市三水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第49条、第59条规定(具体条款详见《交易文件》),被列入警示名单的不得报名; 3.本交易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新用户注册资料要求
根据实际情况上传以下资料(仅限新用户注册,通过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微信刷脸方式注册的用户不需要上传以下材料):
(1)以企业或单位名义参加竞投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签名确认);
(2)以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名义参加竞投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和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签名确认);
(3)以合伙企业名义参加竞投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执行事务合伙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和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签名确认);
(4)以个人独资企业名义参加竞投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投资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和投资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签名确认);
(5)以个体户参加竞投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其在工商部门登记的负责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和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签名确认);
(6)以个人名义参加竞投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竞投人本人,提供报名人身份证;
(7)其他说明:以非法人组织身份(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加竞投的,其中以合伙企业办理以上相关报名手续时,按照要求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资料,如自然人为港、澳、台或外籍人士的,可提供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复印件(如通行证、护照等)作为身份证明(需签名确认)。如果提供的是护照,还应提供公证处的翻译件。
(四)报名流程
(用户注册→ 审核通过 → 网上报名 → 获取保证金账号 → 缴纳保证金并上传银行回执 → 资格审核通过 → 报名成功)
1.竞投意向人登录到佛山(三水)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或“三水三资”微信小程序进行进行用户注册,等待系统后台审核身份,审核通过后,用户方可选择有意向的项目进行报名(如已注册的用户可直接进入下一步)。
2.选中意向项目后,获取保证金账号,缴纳保证金并上传交易保证金银行回单(或银行凭证)等证明,项目如需提交资质或其他证明文件的,竞投意向人应当同步上传相关材料,资料上传待审核通过后即完成报名手续。若已在规定时间前缴纳保证金,报名仍不成功,请及时拨打公告下方交易管理机构联系电话进行咨询,以免错过报名时间。竞投意向人应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的材料,违约违规责任将按照附件《交易文件》的相关规定处理。
3.对存在原租户优先权的项目,在原租户报名时,系统会对原租户身份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能在项目竞投中主张优先权,未报名参与交易或在报名时系统审核不通过的,则不具备该项目的优先权。优先权的规定详见附件《交易文件》的“竞投规则”要求。
4.其他事项:
(1)同一交易项目一人只能报名一次。
(2)本交易项目采取网上竞投方式竞投,不适用于办理委托报名和交易的情形,请竞投人妥善保管和使用在佛山(三水)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或“三水三资”微信小程序中网上注册的账户信息,对其注册账户安全负责,任何使用账户名和密码登录网上报名和网上竞投等一切行为均视为竞投人本人的行为,竞投人若委托他人代为操作网上报名和网上竞投的(包括交易组织机构的工作人员协助行为),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竞投人自行承担,佛山市三水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服务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5.交易保证金交纳
(1)各竞投意向人通过银行转账(拒收现金存款、支付宝转账、微信转账)方式将保证金转入以下专用账号,并确保在报名时已到账。
账户户名:佛山市三水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服务中心
账 号:80020000022083733(注意:收款子账号随机生成,每宗交易均不相同)
开户银行:佛山农村商业银行三水三兴支行 (注意:如在手机银行app转账中,无法搜索“佛山农村商业银行”,亦可选择“广东农村信用社”)
(
2)注意事项:
①上传的银行回单(或银行凭证)上请备注参加竞投项目的区交易编号:区三资网20240888。
②交易保证金必须以竞投人的账户转账(确保报名人、保证金交付人,签订合同人,三者必须保持一致)。交易保证金如需退回竞投人的,则默认原路退回,请竞投人确保银行账户能正常使用。
③温馨提示:保证金转出时间与到账时间存在时间差,为避免报名失败,请提前缴交保证金,上传缴款凭证并完成网上报名。转账时请认真核对户名、账号等信息,以免造成转账失败。
三、网上竞投
竞投人在本项目开始前 1 小时内,务必使用本人成功报名本项目的账户通过电脑或微信小程序登录到佛山(三水)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进行本项目报到并等待网上竞投。
四、结果公示及合同签订
竞投活动结束后,交易服务机构在平台发布该项目的竞投结果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如无有效异议或投诉的,最高报价者方为竞得人,竞得人及项目权属人应在结果公示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按照附件《交易文件》的要求确认并签订合同;如有人对交易程序或结果提出异议或投诉的,待异议或投诉事项处理完毕后,再根据处理结果确定是否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的具体时间(具备签订合同条件的,在处理完毕后 5 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五、保证金及违约违规责任
竞投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如无收到对交易程序或交易结果提出书面异议或投诉的,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未竞得该项目的竞投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5 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竞得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5 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划拨至权属人提供的银行账户,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如交易保证金超过合同履约保证金的,剩余部分由权属人在合同签订后不计利息退还竞得人;若交易保证金低于合同履约保证金的,则由竞得人按照项目权属人的要求补足。
其他情形的交易保证金及违约违规责任将按照附件《交易文件》的相关规定处理。
六、公告澄清及变动
竞投人对本公告有疑问,权属人对遗漏、词义表述不清或对比较复杂的事项进行澄清说明、更改或延期、中止、终止交易的,权属人需参照《佛山市三水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审批后重新发布相关公告,请有意参与竞投者密切留意。相关的修改文书将构成本公告的一部分,对竞投人有约束力。
七、联系方式:
项目权属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13535641660
交易服务机构联系方式:
(1)交易业务联系人:蓝小姐 联系电话:0757-87755727
(2)保证金业务联系人:卢小姐 联系电话:0757-87755667
镇街农办联系方式:
镇街农办:芦苞镇农业农村办公室 咨询电话:0757-87665226
网址:
技术支持电话:020-32053790
八、监督方式:凡发现竞投中有违规行为的,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0757-87733793(佛山市三水区农业农村局)
附件1:点击下载承诺书
附件2:点击下载交易文件
附件3:点击下载合同样本
附件4:点击下载项目四至图
附件5:点击下载瑕疵披露告知书
附件6:点击下载资产交易情况明细表
佛山市三水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05月22日
三水区镇(街道)农村集体物业租赁合同(商铺适用)佛山市三水区-镇(街道)--村委会(社区)经济社----合同编号:交易编号:签定日期:—1一甲方(出租方):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承租方):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口自然人身份证号码口非自然人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E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会议同意投包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经方案并通过采用网上竞投交易形式将位于的商铺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同意订立本合同。第一条本合同涉及的商铺所有权属甲方,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公用设施均不在租赁范围。-2—第二条乙方在其承租商铺所进行各项行为,均应遵守国家、省、市和区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第三条本合同项下的商铺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位置及四至范围详见附图。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第四条甲方同意在乙方一次性交付第一年全年租金后将商铺交付给乙方经营使用,甲方同意在交付商铺时该商铺应达到的条件:第五条本合同项下的商铺,用途为----------用地,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乙方拟建的项目必须符合三水区最新的产业准入政策,具体如下:第六条本合同项下商铺租赁期限---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七条租金与支付方式(一)乙方租赁甲方本合同项下的商铺共计--年,租金的计算方式均按计取。第一年租金为----元。租金递增方式为:------,每年的租金金额以《租金计算明细表》计算为准。租赁期内,乙方向甲方缴交租金总额为-------元人民币(大写:-------元)(详见附件《租金计算明细表》)甲方收款账户信息:13-户名:银行账号:--开户行:--(二)乙方在-年--月-日前交付第一年全年租金予甲方后,以后每年度的租金在当年---月_日前支付。乙方支付的租金转、存入甲方指定的单位账户后,到商铺所在村委会(社区)索取电子收据,缴交的租金才有效。(三)双方同意以银行转账或二维码缴费方式支付租金。(四)本合同项下甲方所收取的租金为不含税租金,如需开具租金税票,所产生的税费由方承担。第八条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金额为----元人民币(大写:----元)的合同保证金,作为履约的保证。租赁合同期满,若乙方履行完毕合同项下义务且无违约行为,按期归还商铺并经甲方验收后,则甲方无息退还保证金给乙方。第九条本合同项下甲方所收取的租金为商铺经营使用权的不含税使用费。物业交易税费以及相关其他税费按约定由方缴纳,在租赁物业期间产生的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增值税及国家规定因租赁所征收的其他税费需由方缴纳。第十条转租或转让—4—(一)合同期内乙方确需转租、转让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无偿收回商铺,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第十一条在租赁期内,关于经营风险、安全风险等由乙方承担,乙方遵守相关监管部门的规定。乙方的一切生产费用、工人工资(包括安全事故,保险金的购买),一切事故及灾害造成的损失,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负责;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等事件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在经营过程中接受环保部门监督,生产工艺流程按有关规定执行,废水、废气、废物等需按有关部门要求进行处理,落实好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第十二条消防安全(一)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商铺内按有关规定配置消防物6资,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二)商铺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时,必须做足防火措施,方可进行施工作业。-5一(三)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商铺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商铺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通知乙方,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第十三条乙方清楚本租赁合同项下的商铺所涉及的权利瑕疵和其他瑕疵,乙方承诺放弃追究资产存在瑕疵的法律权利,并自行评估及承担一切风险。乙方承诺恪守合同条款,不以土地或者物业瑕疵为由对合同的效力和履行提出异议。第十四条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水、电设施报装和工商、消防申报等有关手续,但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十五条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金。乙方不能按时支付租金的,自违约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万分之二向甲方缴纳违约金。若延期付款达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所收取的保证金不予返还,保证金归甲方所有,甲方还可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第十六条甲方将本合同项下的商铺交给乙方使用的时间为:-。由于甲方未按时交付商铺而致使乙方本合同项下物业占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甲方应当按乙方已经支付保证金的万分之二向乙方给付违约金,直至甲方实际支付完毕为止,商铺使用年期自实际交付之日起算。若甲方延期交付商铺达-日,经乙方催交后仍不能交付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双倍返还保证金。—6-第十七条维修保养(一)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商铺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商铺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商铺归还给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二)乙方对商铺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三)乙方在租赁期间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的,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十八条装修改建(一)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商铺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同时须向有关部门申报同意。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造成影响的,甲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改。装修、改建费用由乙方承担。若未经甲方及有关部门同意而对租赁物进行了装修或改建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二)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商铺主体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同意后报相关部门审批方能进行。0一7-(三)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装修、改建增加的附属物所有权属甲方所有。乙方无权对增加该附属物主张权利或要求甲方予以赔偿。第十九条租赁期间,政府因为公共利益需要征收或者征用、镇(街道)及村组开发等其他企业组织征收征用的,双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合同同时解除,有关补偿按相关政策执行,具体补偿约定如下:第二十条对乙方依法使用的商铺,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甲方不得收回;在特殊情况下,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提前收回,并根据实际对商铺使用者给予相应的补偿。第二十一条租赁期届满之日,乙方应当交回商铺给甲方管理,本合同项下商铺的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约定如下:第二十二条乙方租赁使用甲方的商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商铺转租、流转、抵押或用其他形式转给第三者使用。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不视为违约,但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损失并及时书面告知对方。—-8-第二十三条在租赁合同到期个月前,甲方有权无条件按相关要求将商铺通过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服务机构进行交易。乙方如需要继续租赁,必须按相关要求办好手续,进入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服务机构参与竞投;如不再继续租赁的,乙方必须在本合同期满当天将商铺清理好,并交回甲方管理。第二十四条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当日交付商铺给甲方,逾期交付的,按原租金的倍计付占用期间的使用费。若逾期退还超过日,甲方有权强行收回商铺并进行清理,清理费用由方承担,乙方所交的保证金不予返还,保证金归甲方所有。如到约定期限还未拆除或者搬出的乙方资产归甲方所有,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第二十五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国家、省、市和区的有关规定的保护和调整。第二十六条本合同在一方出现违约情形时,守约方应当要及时履行催告义务,及时与违约方协调解决争议。如甲乙双方无法协商解决的,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9—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新约定条款经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业农村部门同意后,可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十九条其他条款(一)如因本合同纠纷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甲乙双方因诉讼而产生的律师费、担保费、差旅费等合理费用以法院判决或裁定由违约方承担。(二)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双方法人代表变动影响,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严重毁损该商铺,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除外。如乙方为非自然人,则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一方发生名称变更、公司改制、合并、收购等对合同履行有影响的变化,新的承继主体应在发生变化后15天内通知对方,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保证新的承继主体必须依法继续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各项责任和义务。(三)该商铺如办理不动产登记证的,无论是在签署本合同时已经办理或者日后办理,不动产登记证归甲方保管,乙方不得保管。一10—(四)乙方应当为本合同项下的商铺购买财产险。如遇灾害损坏,保险赔付的资金作修缮之用,修缮不足部分资金由乙方负责。(五)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由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发出的任何文件资料、通知函件等其它通讯往来(以下简称文书材料)应以合同首部所列联系信息进行送达(含纸质或电子方式)。送达地址如有变更,应在变更之日起5日内通知对方,否则,按原送达地址发出的文件、通知等视为送达。一方按上述地址进行的送达均视为合法有效的送达。一方地址变更的,应在变更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对方依上述地址进行的送达仍视为合法有效之送达。如在本合同发生突发事件或者紧急情况时,乙方提供如下紧急联系人:---联系电话:----,视为甲方履行通知送达义务。第三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及盖章之日起生效。第三十一条本合同和附件共----页,以中文书写为准。第三十二条本合同签订地点--第三十三条如本合同的约定与法律法规及上级政策文件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政策文件的规定。第三十四条补充条款-11--1附件:1、商铺四至附图2.商铺租金计算明细表甲方(盖章):乙方(公章或签字捺印):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村委会(社区)见证人(签字并盖章):签订日期:年月日-12-竞投人承诺书甲方(交易服务机构):佛山市三水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服务中心乙方(项目权属方):丙方(竞投方):我方(丙方)报名参与租赁项目(交易编号为)的网上竞投/网上挂牌简易交易,我方(丙方)现就有关事宜,承诺如下:一、我方(丙方)同意在佛山(三水)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3z.ss.gov.cn/)或“三水三资”微信小程序采用网上竞投/网上挂牌简易交易的交易方式、交易规则进行竞投。二、我方(丙方)清楚明白本次交易是甲方受乙方委托而组织的代理行为,甲方不对项目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三、我方(丙方)已收悉、详读并接受交易公告及其附件的所有内容,并已按照要求,通过包括查阅相关资料、实地勘察等多种方式自行了解、核实项目的全部情况,同意并接受交易公告及其附件的所有内容要求,同意并接受项目按照现状交付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同意责任自负。如在交易过程中,我方(丙方)与乙方就包括交易保证金归属等在内(不限于上述情形)的一切事宜存在争议的,我方(丙方)自行与乙方协商解决,与甲方无关。四、如我方(丙方)竞得,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如无收到对交易程序或交易结果提出书面异议或投诉的,则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我方(丙方)同意将已缴交的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原额划拨至乙方提供的银行账户,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如交易保证金超过合同履约保证金的,剩余部分由乙方在合同签订后不计利息退还我方(丙方);若交易保证金低于合同履约保证金的,则由我方(丙方)按照乙方的要求补足。我方(丙方)保证按时与乙方签订租赁(承包)合同。如在履约过程中,我方(丙方)与乙方因项目瑕疵及权属引起的风险及责任等在内(不限于上述情形)的问题发生纠纷,我方(丙方)承诺与乙方自行依法解决,与甲方无关。五、若我方(丙方)成功竞得面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竞投(简称”对内竞投“)的资产项目时,我方(丙方)承诺自己耕作不得转租。六、我方(丙方)承诺在交易及履约过程中严格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如存在包括提供虚假资料报名、采取不正当手段参加竞投、竞得项目后在约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履约过程中违约、合同到期后拒交还标的物等在内(不限于上述情形)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我方(丙方)愿依法承担因自身的违约行为所需承担的一切责任。七、我方(丙方)承诺妥善保管和使用在甲方网站佛山(三水)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3z.ss.gov.cn/)或“三水三资”微信小程序上注册的账户信息,对注册账户安全负责,任何使用我方(丙方)账户名和密码登录网上报名和网上交易系统的用户,在网上报名和网上交易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我方(丙方)的行为,由我方(丙方)负责承担一切后果。若委托他人代为操作参与网上竞投/网上挂牌简易交易的,我方(丙方)将及时跟进和确认,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我方(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八、网上交易过程所涉及的时间均以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数据记录时间以数据信息到达交易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依据。由于我方(丙方)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报价的,后果由我方(丙方)自行承担。九、因我方(丙方)使用的计算机、手机、平板电脑等设备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者泄露密码等任何原因导致不能正常登录交易系统进行报价的,后果由我方(丙方)自行承担。十、网上交易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任何原因而导致网上竞投/挂牌简易交易活动被迫停止的,甲方及时中止、终止或重新另行安排时间组织交易活动,原交易结果作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十一、因网上交易系统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网上竞投/挂牌简易交易活动延期或者改期的,甲方将在第一时间以包括但不限于公告、电话、短信等形式告知所有竞投人或竞投意向人,甲方不对交易项目延期或改期可能造成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十二、交易参与人要保护好个人信息,不要出借交易资格,避免信息泄露,防止被不法分子利用。遇到威胁恐吓、索要好处、利诱劝退等扰乱和破坏集体资产交易市场秩序行为时,采取录音录像等方式保存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监督管理部门、交易服务机构举报反映。承诺人(签名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日期:年月日网上竞投交易文件第一章网上竞投交易规则一、交易方式及原则项目采取网上竞投的方式进行交易,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二、竞投规则(一)项目的交易底价及竞投最低加价幅度由权属人设定,详见交易公告。竞投系统提示竞投活动开始后(系统竞投时长默认为30分钟),所有竞投人都可以按照项目的竞投规则进行报价。第一位报价的竞投人可以报出交易底价,也可以直接报出高于交易底价的价格,但高出交易底价的部分必须为权属人设定的最低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方为有效报价。除已确认享有优先权的竞投人行使优先权报价外,从第二位报价的竞投人开始,竞投人报出的价格都必须高于前一位竞投人报出的有效价格,且高出部分的价格必须为上述最低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方为有效报价。为防止错误操作,系统设置限定每次报价的最高加价幅度为最低加价幅度的10倍。(二)在竞投开始至30分钟倒计时结束前,所有竞投人都可出价;竞投人一旦报价有效时,前一次报价的竞投人报出的价格则自动默认为“非最高价”,以此类推。在倒计时剩余时间小于3分钟时,只要任何一方报出有效价,系统将自动延时3分钟,重新进行3分钟倒计时,循环往复至倒计时内无其他竞投人报出有效报价,最后一次有效报价则为最高价,报出该价格的竞投人为竞得人。(三)如竞投结束均无人报价的,项目竞投失败。(四)对存在原租户优先权的项目,在原租户报名时,系统会对原租户身份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审核通过后方能在项目竞投中主张优先权,未报名参与交易或在报名时系统审核不通过的,则不具备该项目的优先权。(五)已确认项目享有优先权的竞投人,在竞投期间,每次报价均需点击系统中的“主张优先权”功能(按钮)主张优先权,否则视为在该次报价中放弃优先权。竞投人主张优先权后,竞投系统默认该竞投人本次报价与上一位竞投人相同,在竞投结束前如无其他竞投人再报出有效价格的,主张优先权的竞投人则以该报价竞得该项目。享有优先权的竞投人主张优先权并报价后,一旦有其他竞投人继续报出有效价格的,享有优先权的竞投人之前主张的优先权则失效,但享有优先权的竞投人可以继续以其他竞投人最新的报价主张优先权,直至产生竞得人。(六)竞投系统为每一个竞投人分配一个竞投席位号,竞投活动结束前,各竞投人以竞投席位号参与竞投,竞投人姓名或者名称等信息不对其他竞投人、监督人员公开;竞投活动结束后,公开竞得人姓名或者名称信息。(七)竞投人一经报价,不得反悔,否则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三、根据《佛山市三水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有关规定,交易结果公示期间收到投诉的,交易双方按照投诉处理结果确定是否继续签订合同。因特殊情况,农村集体和竞得人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合同的,农村集体和竞得人达成一致意见后,可暂缓签订合同。未经农村集体同意,竞得人因自身原因,未按规定时间与农村集体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竞得资格,农村集体不再接受该竞得人参与本项目的竞投。竞得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按照交易规则处理。四、根据《佛山市三水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有关规定,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和合同履约过程中,竞投人和竞得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从农村集体申请、镇(街)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批、区交易服务机构确认之日起,可以禁止其在三水区3年内参与农村集体资产项目竞投。(一)参加集体资产交易,存在有弄虚作假、串通竞投、行贿、敲诈勒索、威胁他人情形的;存在其他严重扰乱交易秩序、影响交易正常进行行为的。(二)未经农村集体同意,竞得人2次放弃交易的,从第2次放弃交易之日起计算。(三)在报名参与竞投时,存在拖欠集体租金或其他款项以及霸占农村集体资产的,合同履行过程中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交纳租金,拖欠期超过6个月(从第一笔欠款计算)的。(四)因原租户不按合同约定,逾期不清场、拒绝交出合同标的物的。(五)已被纳入各级政府或部门其他公开性信用警示名单的。竞投人和竞得人还清所有欠款、撤出原租用的集体资产或交还标的物并赔偿集体损失的,经农村集体申请、镇(街)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批、区交易服务机构确认后可立即恢复其参与农村集体资产项目竞投资格。五、交易保证金处理规则(一)交易服务机构为确保整个交易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受项目权属人的委托,向各竞投人代收本项目的交易保证金,由此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全部由项目权属人承担;竞投人对交易保证金的处理有异议的,竞投人直接与项目权属人协商沟通解决。(二)交易保证金处理规则1.未竞得该项目的竞投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的处理规则:(1)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如无收到对交易程序或交易结果提出书面异议或投诉的,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2)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如收到对交易程序或交易结果提出书面异议或投诉的,则在异议或投诉处理完毕后,按照以下原则处理:①经核实,异议或投诉事项不属实或不成立的,在异议或投诉处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②经核实,异议或投诉事项属实,但未达到本文件“违约违规责任”中竞投人所应承担的责任及不影响整个交易结果的,在异议或投诉处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③经核实,异议或投诉事项属实的,且应承担本文件“违约违规责任”中竞投人应承担的责任的,按照相关条款处理。2.竞得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的处理规则:(1)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如无收到对交易程序或交易结果提出书面异议或投诉的,则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划拨至权属人提供的银行账户,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如交易保证金超过合同履约保证金的,剩余部分由权属人在合同签订后不计利息退还竞得人;若交易保证金低于合同履约保证金的,则由竞得人按照项目权属人的要求补足。(2)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如收到对交易程序或交易结果提出书面异议或投诉的,则在异议或投诉处理完毕后,按照以下原则处理:①经核实,异议或投诉事项不属实或不成立的,则在在异议或投诉处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划拨至权属人提供的银行账户,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如交易保证金超过合同履约保证金的,剩余部分由权属人在合同签订后不计利息退还竞得人;若交易保证金低于合同履约保证金的,则由竞得人按照项目权属人的要求补足。②经核实,异议或投诉事项属实,但未达到本文件“违约违规责任”中竞投人所应承担的责任及不影响整个交易结果的,在异议或投诉处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划拨至权属人提供的银行账户,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如交易保证金超过合同履约保证金的,剩余部分由权属人在合同签订后不计利息退还竞得人;若交易保证金低于合同履约保证金的,则由竞得人按照项目权属人的要求补足。③经核实,异议或投诉事项属实的,且应承担本文件“违约违规责任”中竞得人应承担的责任的,则按照本文件“违约违规责任”的相关条款处理。六、违约违规责任(一)竞投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竞投资格:1.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前,被投诉或举报提供虚假资料报名或举报采取不正当手段参与竞投,并经核实的。2.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前,被投诉或举报,经查实属于禁止参与农村集体资产项目竞投情形的。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二)竞得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竞得资格:1.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场所签订合同(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有人对交易结果提出异议或投诉,正在核实相关情况的除外)。2.被取消竞投资格的。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三)竞投人或竞得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报名时所交的交易保证金按以下原则处理:1.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前,被投诉或举报提供虚假资料报名、或属于《佛山市三水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九条规定禁止参与竞投情形仍报名参与竞投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参与竞投的,并经核实,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不予返还;2.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场所签订合同的(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有人对交易结果提出异议或投诉,正在核实相关情况的除外),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不予返还。该竞得人视为放弃竞得资格,农村集体不再接受该竞得人参与本项目的竞投。(四)竞投人或竞得人被取消竞投资格或竞得资格的,农村集体不再接受该竞投人或竞得人参与本项目的后续竞投工作。七、纠纷处理(一)竞投人(包括竞得人)与项目权属人就本次交易事宜(包括交易保证金处理规则)有争议的,由竞投人(竞得人)与项目权属人自行协商解决,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与交易服务机构无关。(二)项目标的物实际面积与交易公告载明的面积对比,上下浮动比例超过交易公告载明面积的5%的,农村集体可与竞得人协商,按实际面积计算租金;如在合同签订前,发现面积差异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竞得人和农村集体均可申请取消本次交易结果,由农村集体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核实通过后,向区级交易服务机构申请办理取消交易结果。交易结果取消后,原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由农村集体与竞得人协商处理,区级交易服务机构按照农村集体出具的书面通知执行。(三)本规则未尽事宜解释权归本项目权属人。第二章异议投诉及合同履约一、竞投活动结束后,本项目交易结果将在佛山(三水)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网站(网址:https://3z.ss.gov.cn/)、项目权属人所在地的公开栏、标的物所在地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交易程序或结果有异议,请向三水区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情况必须以实名的方式提供书面材料,并留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反映材料应加盖单位印章。二、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如无人提出异议或投诉的,无特殊情况下,竞得人及项目权属人应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定的场所签订合同;如有人对交易程序或结果提出异议或投诉的,待异议或投诉事项处理完毕后,再根据处理结果确定是否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的具体时间(具备签订合同条件的,在处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三、竞投活动结束后,竞得人自行下载《三水区农村集体资产网上竞投成功确认书》,签订合同时,竞得人需出示《三水区农村集体资产网上竞投成功确认书》,并按照合同约定缴纳合同履约金。如因竞得人原因逾期不签订合同的,则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成交权,并由项目权属人收回该项目。第三章系统故障的处理及责任一、网上竞投交易过程所涉及的时间均以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数据记录时间以数据信息到达交易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依据。由于竞投意向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报价的,后果由竞投意向人自行承担;二、因竞投意向人使用的计算机、手机、平板电脑等设备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遗忘或者泄露密码等任何原因导致不能正常登录交易系统进行报价的,后果由竞投意向人自行承担;三、因竞价标的所有权人的故意或过失致使竞投人遭受损失和竞价活动产生争议的,交易服务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四、因竞投人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区交易服务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一)竞投人未及时关注佛山(三水)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三水三资小程序发布的相关竞价活动信息的;(二)竞投人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的;(三)竞投人自身的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的;(四)因竞价活动的时间以佛山(三水)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提供的网络竞价系统时间为准,由于竞投人自身或网络延时原因导致时间不符而未按时参与竞价的。五、网上竞投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任何原因而导致网上竞投活动被迫停止的,交易服务机构及时中止、终止或重新另行安排时间组织竞投活动,原交易结果作废,交易服务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六、因网上竞投系统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网上竞投活动延期或者改期的,交易服务机构将在第一时间告知所有竞投人或竞投意向人,交易服务机构不对交易项目延期或改期可能造成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瑕疵披露告知书各竞投意向人我方的谢街村成功路20号首层之三商铺项目在佛山(三水)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采用网上竞投的方式进行交易,现将该资产的瑕疵或风险告知如下:1.未取得集体土地使用证2.不属于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3.土地利用现状是:建制镇4.竞投意向人已缴纳交易保证金并成功报名的,统一视为已知悉这份告知书的全部内容。竞投人如成功竞得资产,承诺放弃追究资产存在瑕疵的法律权利,并自行评估及承担一切风险。资产竞得人承诺不随意改变现有资产现状,不得以资产瑕疵为由对该租赁(承包)合同的效力和履行提出异议,也不追究资产项目权属方的任何法律责任。特此告知!项目权属方: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刘寨村谢街股份经济合作社2024年4月26日CS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三水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情况明细表项目名称:刘寨意向20240006谢街村成功路20号首层之三商铺序号资产名称资产编号、单元号资产地址资产类型资产用途资产占地面积资产建筑面积产权情况基本农田/禁养区/限养区情况说明交易底价交易保证金(元)合同履约保证金(元)合同预计开始、结束时间原承租户享有法定优先权项目其他情况说明合同补充条款9谢街村成功路20号首层之三商铺060702002002-02-0001(20100040003)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刘寨村谢街成功路20号商铺商铺商用39.0000平方米30.0000平方米全部无基本农田;无禽畜禁养区;无禽畜限养区。24000.00元/宗·年5000.0050002024年07月01日至2029年06月30日,合同起止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存在原租户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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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商铺出租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佛山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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